>您当前位置: > 办事指南 > 业务指南
政府采购交易办事指南
发布时间:2018-10-09阅读次数: 信息来源:本站

政府采购交易办事指南

一、    设定主要依据:

我中心政府采购办事指南,按照以下依据设定: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4.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7号)

5.《政府采购法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

6.《广东省2017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范性文件。

二、申请基本资格条件:

办理政府采购业务必须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以公开、公平、公正为原则依法进行: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办理业务需提交的资料:

1.经财政部门审批的《政府采购申请表》;

2.评审材料(需提供经信部门或财政投资评审中心的评审材料);

3.合格的用户需求书:

   1)采购需求(含供应商资格条件、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商务及服务要求等)条款合法合规,受理员接受采购单位盖章确认的《采购需求书》,采购单位在《政府采购项目受理登记表》的“采购需求”栏目签字确认该流程环节;

2)对于存在违法法规或有歧视性条款,受理员应向采购单位一次性告知其违反《政府采购法》第几条第几款。

4.采购项目合同。

四、办理流程:

    (一)项目受理

1.项目登记:

资料齐全,为采购项目编号,与采购人签订《委托协议》(一式二份),项目正式受理,采购单位在《政府采购项目受理登记表》中填写项目基本信息。

2.一次性告知:

1)对于手续齐全的项目,受理员告知采购单位经办人需留下联系方式(办公电话、手机、QQ或邮箱)等,并随时保持沟通和交流。提交采购需求书以双方沟通定稿(纸稿件盖章为准),如需项目预备招标或专家论证的,应当提前告知采购人。

2)对手续不齐全的项目,受理员应向采购单位一次性告知应当补充的内容。

3.窗口受理员应严格落实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对采购单位询问交易活动有关情况给予耐心解释与说明。

4.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二)招标文件编制

1.承办部门:

政府采购部,电话:0762-38287063828700

2.操作规程及工作要求:

1)项目受理

1)根据采购人提交的合格用户需求书编制招标文件初稿

(办理时限:3个工作日)

2)招标文件初稿形成招标文件内部审核会签流程

3)(办理时限:2个工作日)。

2)一次性告知:

对于存在违法违规或歧视性条款,受理员应向采购单位一次性告知其违反采购法第几条第几款。

3)窗口受理员应严格落实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对采购单位询问交易活动有关情况给予耐心作出解释与说明。

4)办理时限:共5个工作日。(金额较大、市重点项目相应延长十个工作日)。

(三)采购人盖章确认招标文件

1.承办部门:

政府采购部,电话:0762-38287063828700

2.操作规程及工作要求:

1)项目受理:

受理员接受采购单位盖章确认的《招标文件》和《招标文件确认表》,招标文件应当在封面盖章、切面盖骑逢章,采购单位在《政府采购项目受理登记表》的“采购单位确认招标文件”栏目签字确认该流程环节。

2)一次性告知:采购单位3个工作日完成盖章确认,并送回政府采购部,开标安排时间确定之后并告知采购单位。

窗口受理员应严格落实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对采购单位询问交易活动有关情况给予耐心作出解释与说明。

3)办理时限:3个工作日内。

(四)供应商报名备案及保证金缴纳

  1.网上报名。供应商网上报名须知:供应商登陆:http://www.hyggzy.gov.cn/河源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注册报名,办理步骤请点击网站首页下载中心《政府采购网上报名指引》。供应商在注册审核通过后,于采购项目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在“采购业务”内选择需要报名的项目,填写相关报名信息和事项。报名成功的供应商按网上流程自行打印回执。

2.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银行转账;供应商企业登录交易平台后,在填写报名信息页面,可自行查询到该项目保证金交纳账户信息。投标保证金必须由基本账户转账汇入河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系统指定的广发银行或邮政储蓄银行账户;到账截止时间:开标截止时间前(以到系统时间为准)。没有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五)采购人监察代表监督组建评委会

1.承办部门:

政府采购部,电话:0762-38287063828700

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电话:0762-3388372

2.操作规程及工作要求:

1)项目受理:

在开标前一日受理员通知采购人监察代表到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监督抽取本次项目专家。

2)受理员告诉采购人监察代表、经办人,项目开标当天,采购单位应当派出采购人监察代表、并指派一名代表参加本项目的开评标会。

3)窗口受理员应严格落实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对采购单位询问交易活动有关情况给予耐心作出解释与说明。

4)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六)采购人确认中标(成交)候选人

1.承办部门:

政府采购部,电话:0762-38287063828700

2.操作规程及工作要求:

1)项目受理:

采购单位盖章确认的《政府采购结果确认函》,采购单位经办人员在《政府采购业务招投标登记表》中的“采购单位确认中标资格”栏目签字确认该流程环节。

2)一次性告知:

受理员告诉采购单位,5个工作日之内完成确认并送回《政府采购结果确认函》。

3)窗口受理员应严格落实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对采购单位/供应商来询问交易活动有关情况给予耐心作出解释与说明。

4)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内。

(七)发布中标(成交)通知书

1.承办部门:

政府采购部,电话:0762-38287063828700

2.操作规程及工作要求:

1)项目受理:

受理员根据采购单位盖章确认的《政府采购结果确认函》,发布中标公告,向社会公布中标结果。受理员在1个工作日打印中标通知书。

2)一次性告知:

受理员应告诉采购单位签订合同之后要分别送一份合同原件到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部备案。

3)窗口受理员应严格落实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对采购单位/供应商来询问交易活动有关情况给予耐心作出解释与说明。

4)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内。

(八)政府采购合同备案

1.承办部门:

政府采购部,电话:0762-38287063828700

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电话:0762-3388372

2.操作规程及工作要求:

1)项目受理:

受理员根据采购单位和中标供应商签订盖章的《政府采购合同》,正式受理合同备案。

2)一次性告知:

告知采购单位/供应商,项目受理完毕。

3)办理时限: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

五、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六、业务受理科室:

河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一楼服务大厅窗口办理

七、联系电话:07623828718  07623828700

八、办理地点:河源市永和东路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