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连平县工业园三期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厂房配套宿舍楼)施工(更正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连平县工业园三期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厂房配套宿舍楼)施工招标文件 P27 页中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的评标办法前附表条款号2.2.1分值填写有误,原文件内容如下: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2.2.1 |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投标报价:60分; 商务部分:30分; 技术部分:10分。 |
更正为: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2.2.1 |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投标报价:60分; 商务部分:28分; 技术部分:12分。 |
注:原招标文件与本公告有不符之处的以本公告文件为准,本公告未涉及内容仍以原招标文件为准。
招标人:连平县工业园管理委员会
日期:2024年0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