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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源县][招标公告][施工]河源市东源县新丰江库区涧头镇水环境综合整治项目(EPC)施工总承包
发布时间:2023-07-06阅读次数: 信息来源:本站

招标公告

   河源市东源县新丰江库区涧头镇水环境综合整治项目(EPC)施工总承包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源市东源县新丰江库区涧头镇水环境综合整治项目(EPC)施工总承包,已由东源县发展和改革局东发改投审〔2022〕118号文批准建设项目统一编码:2206-441625-04-01-515940,资金来源为除争取上级资金补助外,不足部分由业主单位自筹解决。招标人为东源县涧头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深圳市华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河源市东源县新丰江库区涧头镇水环境综合整治项目(EPC)施工总承包

2.2 建设地点:东源县县区

2.3 工程规模及范围:包括涧头镇镇区、部分已建污水处理设施的自然村污水管网完善以及未进行农村污水设施建设的 49 个自然村的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进行设计及施工,具体为:完成各村配套大小污水处理设施共 160 座(套);完成各村配套污水管网共计 82315m ;完成入户井 1610 个、检查井 706 个和泵站 1 座等辅助设施建设。

本招标项目勘查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最高限价为3625.12万元,其中:

(1) 建安工程费以 3550.10万元为最高限价(含预备费:344.05万元)

(2) 设计费以57.71万元为最高限价

(3) 勘查费以17.31万元为最高限价。

投标报价高于对应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投标。以上招标最高限价金额最终以财政部门审定金额为准。

2.4 工期要求:

1)勘查设计工期:在总承包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完成勘查设计

2)施工工期:180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监理单位发出的开工令时间或通知书指定起算日起计为准

2.5 招标范围:河源市东源县新丰江库区涧头镇水环境综合整治项目(EPC)施工总承包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服务,从方案设计开始至工程竣工服务。

2.6质量要求:

勘查设计要求严格按照国家、省或行业有关的规程、规范、标准进行勘查设计,满足招标人的使用要求。施工质量要求符合设计图纸要求和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要求及行业有关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质量达到验收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则为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 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则为联合体各方)满足承接本项目所需以下(1)、(2)、(3)的资质

(1) 勘查资质要求: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以上资质;

(2) 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

(3) 施工资质要求:同时具有以下的资质: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二级)以上资质;

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主要负责人资格要求: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备下列条件:①取得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等;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也可由符合条件的拟派本工程的设计项目负责人、勘查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兼任。②拟派本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③担任过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2)拟派本招标项目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同时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3)拟派本招标项目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注册给排水工程师执业资格,由承担本项目设计任务的设计单位委派设计项目负责人。

(4)拟派本招标项目勘查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资格(必须注册在本单位,且注册期必须有效)。由承担本项目勘察任务的勘察单位委派勘察项目负责人。

3.4 专职安全员(1人):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或C3证)。

3.5 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规定,广东省省外进粤建筑企业和人员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如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均需提供)。

3.6 拟派本招标项目的所有人员必须是本公司正式员工。并提供2023年3月-2023年5月的人员社保证明 (投标人的拟派本招标项目的人员的社保由上级主管部门统一缴纳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 。

3.7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关于联合体投标:

(1) 允许联合体投标,但只接受最多3家单位联合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以承接施工任务的一方为牵头人。联合体投标的应签定联合体投标协议,联合体投标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2) 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 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全部被拒绝。

(3) 投标人拟任拟派本招标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勘查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必须是联合体中对应分工成员的正式员工。

(4) 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本招标项目勘查设计、施工总协调工作及工程涉及的其它协调工作,包括为完成本招标项目的所有工程实施直至竣工验收所需的项目管理和配合移交场地、辅助设施及提供检测条件、 相关资料等服务。

3.8《投标申请人声明》按投标格式内容填写并由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如有)签字确认。(格式详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一卷第款其他资料())。

 4、招标文件及有关文件的下载

4.1 各潜在投标人,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源市)(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1600/index) 免费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5、投标人须知

5.1 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不通过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5.2 评标办法:本招标项目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5.3 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投标人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10元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银行保函、担保保函、保证保险或银行转账。没有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资格审查不予通过。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交。

5.3.1 若采用现金或支票,投标人应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 否则视为投标保证金无效。招标人指定的开户银行及账号如下:

由各投标人登录河源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平台后,可自行查询到该项目投标保证金交纳账户信息 (每个项目都有独立投标保证金子账户)

采用现金或支票方式:投标保证金到达招标人指定账户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以到账时间为准)。

5.3.2 本项目不接受纸质保函(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担保保函),须选择开具电子保函(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担保保函),投标人须登录河源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平台在线办理电子保函(以下统称电子保函),电子保函需开具给招标人(受益人必须为招标人),办理电子保函的费用必须由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入,电子保函有效期不少于投标有效期。

5.3.3 为减轻中小微企业资金占用压力,本项目免收在“河源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获得AAA 级信用评价的中小微企业(包括中型、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保证金。但投标人应提供“河源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信用评价等级和属于中小微企业的证明资料(即提供“河源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数据信息网页截图和《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投标文件格式中的附件)。中小微企业的划型标准依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执行,投标人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准。没有按上述要求提供证明资料(即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投标人,不免于交纳投标保证金。联合体投标的,以联合体牵头人的信用评价等级和中小微企业等级为准。

注:(1)投标人选择使用银行保函和保证保险和担保保函的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可登录河源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平台网上交易平台在线办理电子保函(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担保保函)。各投标人可通过电子保函操作手册熟悉相关流程,电子保函操作手册查看方式如下:网上交易平台(网上交易系统登入口)→办事指南→业务指南→河源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保函交纳投保保证金操作手册。

2)在投标时免收中小微企业(包括中型、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保证金只是为企业减负的举措,并未免除投标人的投标义务。投标人一旦发生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情形的,将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招标人足额补交投标保证金。

5.4 按照《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注册建造师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上担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如发现拟派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已在其他在建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则取消其中标资格。

5.5 投标人拟派本招标项目的人员及资料必须真实,如发现有虚假证件或虚假职称的,招标人将要求 投标人提供相关证书查询网址路径或职称评审表或发证机关相关证明、联系电话,否则取消其投标资格或 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回,并提交东源县相关部门依法依规处理。

5.6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后签订合同时须提交与投标文件一致的中标工程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及勘察设计项目负责人的执业证书给招标人查验,并同时提交任命书。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网上开评标。投标企业需办理企业信息入库、核验通过后办理CA证书和电子签章,办理完成后方可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在投标准备期内需采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河源市电子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及操作手册和XML工程量清单操作手册,网址:https://14.215.227.219:8088/xzzx/008001/20171225/fb518caa-04e2-479f-a3d7-2f2fff7aa3e5.html)制作电子版投标文件,投标时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6.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08月01日09:30,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统一采用网络上传的形式,投标人需登录河源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会员端(网址:https://14.215.227.219:8088/TPBidder)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整上传至河源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交易平台。

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可以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远程线上解密(远程解密具体操作请参照附件《投标人远程解密操作流程》)。远程解密开始时间以招标人在系统公布投标人名单时间为准,解密时长为 60 )分钟。请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后登陆系统等待远程解密。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人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6.3逾期上传的或者未上传到指定网站平台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在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后送达的补充或者修改的内容无效。

注:电子标书递交截止时间以河源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服务器从中国科学院国家授时中心取得的北京时间为准。

6.4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所提交的所有资料必须是真实的、有效的,若有虚假一经查实,将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向行政主管部门予以通报同时记入企业不良行为记录。

7、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其他注意事项

7.1本招标公告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zbtb.gd.gov.cn/login)”、“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源市)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1600/index)”上发布。

7.2本项目不设置现场开标环节,如对开标过程有异议的,可申请调看现场监控。

7.3未尽事宜,详见本项目《投标人须知》。

8、联系方式

名称:东源县涧头镇人民政府

地址:广东省河源市东源县涧头镇人民政府大院内

联系人:吴先生

联系电话:0762-8260222

 

代理机构:深圳市华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人:郝小姐

   话:0762-3188009

   址:越王大道华达财富港内街商铺25号

 

东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人:廖生

   话:0762-8333322

   址:东源县县城建设一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