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源县灯塔镇污水处理厂和污水管网工程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中标候选人公示
东源县灯塔镇污水处理厂和污水管网工程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于2023年06月20日09时30分在东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完成了本项目的开标、评标工作。现将中标候选人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2023年06月21日至2023年06月25日止),具体内容如下:
中标候选人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主)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 (成)广州市城建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 |
(主)中建华夏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成)昆明市建筑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
(主)长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成)首辅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
投标总报价(元) |
73718478.55 |
73491271.62 |
73743431.92 |
建安费下浮率(%) |
0.126 |
0.472 |
0.088 |
建安费投标报价(元) |
65584003.03 |
65356796.10 |
65608956.40 |
施工项目负责人 |
陈河松 晋1442017201845758 |
张光辉 赣1362006200700295 |
谭婉莹 吉1222020202100753 |
设计项目负责人 |
陈富煜 2201003074130 |
白立黎 CS175300198 |
吴波 ND12305260 |
总承包项目经理 |
陈河松 晋1442017201845758 |
周昕 赣1362015201510130 |
阮全标 CS195100797 |
工期要求 |
(1)东源县灯塔镇圩镇污水管网升级改造工程: 设计工期:中标人在合同签订后, 3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 施工工期:330日历天,从业主单位发出的进场通知书次日或通知书指定起算日起计。 (2)东源县灯塔镇清源生活污水处理厂扩容提质工程: 设计工期:中标人在合同签订后, 6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 施工工期:120日历天,从业主单位发出的进场通知书次日或通知书指定起算日起计。 (3)东源县灯塔镇污水管网建设工程(二期): 设计工期:中标人在合同签订后, 3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 施工工期: 240日历天,从业主单位发出的进场通知书次日或通知书指定起算日起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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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要求 |
(1)设计要求:符合《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建设工程设计管理条例》等国家及地方有关工程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及行业相关规范技术标准等要求。 (2)施工要求:符合设计图纸要求和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要求及行业颁发的工程质量合格标准。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东源县灯塔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赖先生 联系电话:0762-8102319
招投标监管部门:东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0762-8836013
广东政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0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