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川县人民会堂及机关大院地下车库建设项目EPC总承包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龙川县人民会堂建设项目及龙川县机关大院地下车库建设项目,已分别由龙川县发展和改革局2021年5月24日批准建设,备案证项目代码2105-441622-04-01-249134及(龙发改[2021]190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龙川县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龙川县中信招标采购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经县常委会会议纪要(十三届[2021]14号)同意,现对该项目采用EPC建设模式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龙川县人民会堂及机关大院地下车库建设项目EPC总承包
2.2 建设地点:龙川县老隆镇中山东路18号
2.3 建设规模及内容:①建设1栋框架结构3层的县人民会堂,建筑面积约4981.44平方米;②建设县机关大院地下停车库共二层,共2800平方米,可停车78辆。具体以初步设计方案为准。
2.3工程总造价:①龙川县人民会堂总造价概算为2524.58万元,建设资金通过龙川县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自主融资模式全额投资,资金已落实;②龙川县机关大院地下车库总造价概算为1450.53万元,建设资金由县政府统筹解决,资金已落实。
本项目招标控制价:EPC总承包费概算为3975.11万元,为本项目投标最高限价。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为废标。最终以龙川县财政局审定金额×(1-中标下浮率)进行结算。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240日历天。
2.6 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EPC总承包所含全部内容,包括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及采购总承包。
2.7质量要求:竣工验收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投标人须具备的资质:
(1)勘察资质:具备岩土工程勘察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
(2)设计资质:具备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或以上资质;
(3)施工资质: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施工资质;
(4)若单个投标企业不同时具备以上(1)、(2)、(3)条件时,本项目接受不超过3家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投标,具有上述要求的施工资质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施工负责人为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联合体投标的,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格式见招标公告附件1),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3.3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仅施工方提供)。
3.4 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要求:
(1)拟派本项目的勘察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资格。
(2)拟派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3)拟派本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并提供相配套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且担任过建筑类项目施工负责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但根据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明确省外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2011】218号)规定,广东省省外企业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
(4)拟派驻本工程的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5)拟投入本项目的以上所有人员必须是本企业正式员工,且一人一岗,不得兼职,提供相关资格或职称证书。
3.5 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规定,广东省省外进粤建筑企业和人员需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
4. 投标报名及时间
4.1 本工程采用网上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必须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登录河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61.143.150.176:7010/)办理网上投标报名。
注明:网上投标报名程序如下:
(1)网上报名须提前办好入库手续,尚未在系统中登记注册的投标单位请尽快登记注册入库并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请参考《主体诚信库申报操作手册》操作手册。
(2)已入库并办理CA数字证书的投标人(如联合体投标,则含联合体各成员)须自行在网上报名。具体请参考《建设工程-投标人》操作手册。
(3)报名成功后自行打印报名回执表。
4.2 报名时间:2021 年 7 月 12 日 8:30 至 7 月 16 日 17:30 (每天8:30~12:00,14:30~17:30),报名截止时间为2021年 7 月16 日 17:30 ,法定节假日不接受报名。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领取时间:同报名时间。
5.2领取地点:报名成功后,投标人可自行在河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61.143.150.176:7010/)下载招标文件及招标人提供的相关资料。
5.3 招标文件售价300元,各投标人须在开标当天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现场缴付招标文件费用给招标代理机构,售后不退。
5.4 招标文件一经在河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视作已发送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在报名后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注:已报名的投标人未按规定缴付招标文件费用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其投标。
6.投标人须知
6.1根据《龙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转发河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房屋市政工程招投标领域全流程电子化及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龙住建[2021]48号)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的相关证书或证明等资料必须真实有效,招标人可以在标后对前三名中标候选人进行原件核验,如发现中标人提供虚假证书或证明的,认定为不符合中标条件,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6.2 资格审查方式: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6.3 投标人必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交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40万元整(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交纳)。投标保证金提交时间(以汇入时间为准):2021年 7 月 12 日8:30至 7 月 16 日16:00。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银行转账或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银行保函须开具给招标人(必须以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保函为准),保证保险须开具给招标人(受益人为招标人),银行保函及保证保险有效期不少于150日历天。银行转账的由各潜在投标人登录河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后,在填写报名信息页面,可自行查询到该项目投标保证金交纳账户信息(每个项目都有独立投标保证金子账户)。投标保证金必须由投标人基本账户银行转账汇入指定银行账户。投标保证金凭证原件[银行汇款凭证或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合同(单)] 在开标现场与投标文件同时递交。没有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6.4投标人代表(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委托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须单独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若法定代表人不参加投标活动的,还须提交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保证金凭证原件,投标人代表有效身份证原件备查。如未达到要求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6.5按照《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及《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规定,注册建造师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上担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
6.6按照《河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市政工程招投标活动的通知》(河住建通〔2020〕56号)规定,凡网上报名成功的潜在投标人,确有正当理由不参加投标的,应在开标前5日书面报行政监督部门及交易中心登记,未报告又不参加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无故放弃投标的,并记不良行为11分,当企业信用评分为70分时,其信用等级降为C级,1年内不得参与我市投标活动。
6.7按照《河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推进信用体系建设与房屋市政工程招投标工作联动的指引的通知》(河住建通〔2020〕77号)规定,凡是信用评价等级C级的企业,应当不接受其参加投标。
6.8 根据《河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通知》,减少人群聚集原则,本项目不设置现场开标环节,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内递交标书后可自行离场,如对开标过程有异议的,可申请调看现场监控。参加开标人员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必须佩戴口罩,接受现场信息登记及体温监测,须单独提交《投标承诺书》(详见招标公告附件2),参与开标的人员必须提供本人“粤康码”,非“绿码”人员不得参与招投标活动;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不得参与招投标活动。
7.中标人须知
7.1中标人应按照《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37号)的要求,加强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有效防范生产安全事故。
7.2中标人应按照《河源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和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实施指南》(河规建通〔2018〕77号)的要求,在项目安装扬尘监控设备,并与河源市智慧工地平台实行对接,进一步强化房屋建筑工程文明施工和扬尘污染防治管理。
7.3中标人应按照《河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建筑工地围挡工作的通知》(河住建通〔2019〕224号)的要求,按统一标准和规范在建筑工地设置围挡。
7.4中标人应严格按照《河源市房屋市政工程务工人员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试行)》(河规建通〔2018〕204号)的要求,一是实行分账制管理,开立工人工资支付专用账户,用于发放工人工资,并与河源市智慧工地平台实行对接;二是实行用工实名制管理,应当在项目出入口设置生物识别设备,并与河源市智慧工地平台实行对接。
7.5中标人落实项目实名制及分账制、扬尘噪音检测、视频监控和车牌识别监管要求的同时,应当按照《河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启用“河源市智慧工地综合信息系统平台”的通知》(河住建通〔2019〕280号)的要求,按平台接口标准对接河源市智慧工地综合信息系统平台。
7.6中标人应当根据《河源市建筑行业信用动态管理办法》(河规建通〔2018〕309号)要求,到“河源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登记注册,实行信用信息动态监管。
8.投标文件的递交
8.1 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21年 8 月 4 日9:00至9:30,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8月 4 日 9:30 ,地点为河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龙川县分中心(龙川县老隆镇沿江西岸水岸沁园首层)。
8.2投标人必须凭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投标报名回执单》和购买招标文件收据提交投标文件,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8.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zbtb.gd.gov.cn/login)”、“河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61.143.150.176:7010/)”上发布。如媒体发布公告(或通知)详细内容不一致者,以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zbtb.gd.gov.cn/login)公告(或通知)为准。
10.联系方式
10.1招标人:龙川县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762-6885083
10.2 河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龙川县分中心
联系人:戴先生 联系电话:0762-6890167
10.3 龙川县中信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0762-6882388
龙川县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