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平县县城新水厂建设项目(第二次)中标候选人 根据连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连住建通【2020】95号文的处理决定。现将中标候选人排名情况重新调整公示 项目名称 连平县县城新水厂建设项目(第二次) 建设单位 连平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联系电话:0762-4328313 ) 序号 中标候选人排序 中标候选人名称 项目负责人 1 第一中标候选人 中国建筑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 施工项目负责人:陈业奇 注册编号:湘143111209141 投标总分及中标价 总得分: 90.94 分; 中标价: 137523805.40 元 2 第二中标候选人 沈阳中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施工项目负责人:张建平 注册编号:辽121192001166 投标总分及中标价 总得分: 71.97 分; 中标价: 138232649.80 元 3 第三中标候选人 深圳市景鹏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施工项目负责人:苑全永 注册编号:粤133151641348 投标总分及中标价 总得分: 67.71 分; 中标价: 141748733.45 元 公示时间 2020-12-07 公示截止 2020-12-10 工期、工程质量要求 工期730日历天;工程质量按国标《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给排水构筑物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141-2008)、及有关规定达到验收合格。 监督单位 连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0762-428279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