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 > 建设工程 > 交易公告
[和平县][异常公告][施工]关于南和产业转移基地厂房四施工项目招标失败结果的情况说明
发布时间:2020-04-10阅读次数: 信息来源:本站

 

 

关于南和产业转移基地厂房四施工项目招标失败结果的情况说明

 

“南和产业转移基地厂房四施工项目”于2019年12月26日在和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开标、评标、定标工作并确定中标候选人,由于第一中标候选人(湛江盛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因“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导致其在人员配备上、资金流转上等问题已无法满足本项目基本施工需求。”问题未能签订施工合同

对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及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7条规定:“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依法重新招标或者招标人也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与招标人预期差距较大,或者对招标人明显不利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经我司研究讨论,决定对本项目进行重新组织招标。

 

特此说明

 

和平县和毅科技有限公司

2020年4月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