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县村村通自来水工程PPP项目面上村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和平县村村通自来水工程PPP项目面上村建设工程,已由和平县发展和改革局及和平县水利局以和发改【2016】289号、和水字【2016】90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项目贷款,招标人(业主单位)为和平县鸿鑫自来水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为广东省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和平县村村通自来水工程PPP项目面上村建设工程
2.2 建设地点:河源市和平县内。
2.3 工程规模:面上村级供水112宗:供水管接至各个行政村后,在各个行政村设置蓄水池,再接管到户,解决人口26.5847万人,供水规模为53637m³/d,设PE给水管DN75,约50000米;PE给水管DN63,约70000米;PE给水管DN50,约252190米等;具体以设计施工图纸的施工内容为准。
本建设项目分为多个单项项目,各个单项项目工程分别进行建设、验收及相应结算付款。
2.4 资金来源:项目贷款
2.5建设预(估算)价:5500万元。
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为无效投标。
2.6 总计划工期: 365日历天。各单项工程的具体开工日期以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开工令且招标人确认的开工报告日期为准。
2.7 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施工。
2.8 工程质量要求: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
3.3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拟派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必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必须注册在本单位,且注册有效期必须有效)。
3.5项目经理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
3.6施工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项目经理和施工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3.7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规定,广东省省外进粤建筑企业和人员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
3.8拟派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员必须是本公司正式员工,须提供投标前连续3个月在本公司缴交社保证明。
注明:1、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本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3)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4)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5)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6)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7)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8)被责令停业的;
(9)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0)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4.投标报名
4.1本工程采用网上报名,潜在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登录河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办理网上投标报名。
注明:网上投标报名程序如下:
(1)网上报名须提前办好入库手续,尚未在系统中登记注册的投标单位请尽快登记注册入库并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请参考《主体诚信库申报操作手册》操作手册。
(2)已入库并办理CA数字证书的投标人须自行在网上报名。具体请参考《建设工程-投标人》操作手册。
(3)报名成功后自行打印报名回执表。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均可报名参加该招标项目的投标。
4.3报名时间:2020年3月19 日至 2020 年 3 月25 日(每天08:30~17:30)。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报名成功后,投标人可自行在河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61.143.150.176/)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文件费用为每套人民币200元,售后不退。报名成功后,须在网上支付费用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一经在河源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在报名后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其附件(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已备案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注:已报名的投标人未在河源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上缴付招标文件费用给招标代理机构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权利。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其投标。
6.投标人须知
6.1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不通过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6.2评标办法:本项目评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
6.3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投标人必须提交 30万元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或银行转账。银行保函需开具给招标人(必须是公司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银行保函),银行保函有效期不少于90日历天。保证保险需开具给招标人(受益人也必须是招标人,开具保证保险的费用必须由投标人基本账户银行,转账汇入保险公司投定账户),保证保险有效期不少于90日历天。银行转账的由各投标人登录河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后,在填写报名信息页面,可自行查询到该项目投标保证金交纳账户信息(每个项目都有独立投标保证金子账户)。银行转账的投标保证金必须由投标人基本账户银行转账汇入指定广发银行账户或邮政储蓄银行账户。投标保证金提交时间:2020年 3 月19 日8:30至 2020 年 3月25 日17:30。没有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6.4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必须参加开标会等,并单独自带一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若法定代表人不参加招标活动的,则须提交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有效身份证原件核查,如未达到要求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6.5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所提交的所有资料必须是真实的、有效的,如有虚假,一经查实,将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向行政主管部门予以通报同时记入企业不良行为记录。
6.6按照《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注册建造师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上担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如发现拟派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已在其他在建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则取消其中标资格。
6.7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须提交中标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注册执业证书》原件给招标人查验,并同时提交项目负责人任命书。
6.8拟派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在投标报名后不得随意变更,否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0年4月15日 9 时 30分,地点为河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河源市商务小区永和东路85号)。
7.2投标人必须凭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报名回执表》提交投标文件。
7.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8.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zbtb.gd.gov.cn/login/)”、“河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61.143.150.176/)”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和平县鸿鑫自来水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姚先生
电 话:0762-5666809
地址:和平县阳明镇福和产业转移园E-6号地块内综合楼第叁层
代理机构:广东省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冯工
电 话:020--86687583
地 址:广州市荔湾区流花路85号
河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张生
联系电话:0762-3333963
地 址:河源市商务小区永和东路8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