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县高铁新城安置小区土方市政工程及箱涵排水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于2019年5月14日在和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定标办法及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完成了本项目的开标评标工作。现将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2019年5月15日至2019年5月17日止),具体内容如下:
中标候选人排序 |
候选投标人名称 |
项目负责人 及信息公开编号 |
投标报价 (下浮率) |
第一 |
广州市第一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
李为新 粤2441112033651 |
75726247.96元 (2.13%) |
第二 |
广州市第三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
林涛 粤144141425866 |
75022141.64元 (3.04%) |
第三 |
广州市黄埔区市政建设有限公司 |
冯梦林 粤2440608006315 |
76175019.02元 (1.55%)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 和平县阳明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吴先生
联系电话:0762-5633403
招投标监督部门:和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0762-5610920
招标人:和平县阳明镇人民政府
二〇一九年五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