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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平县][招标公告][施工]忠信镇Y222线公路畅返不畅整治工程与未通客车村窄路基路面公路拓宽改造工程(第二次)
发布时间:2019-03-14阅读次数: 信息来源:本站

忠信镇Y222线公路畅返不畅整治工程与未通客车村窄路基路面公路拓宽改造工程(第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项目忠信镇Y222线公路畅返不畅整治工程与未通客车村窄路基路面公路拓宽改造工程(第二次)已由连平县交通运输局以连交函【2018】495号、连交函【2018】493号文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连平县交通运输局以连交函【2018】496号、连交函【2018】497号批复,项目发包人(招标人)为连平县忠信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除省按标准补助外,不足部分由建设单位筹集解决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忠信镇Y222线公路畅返不畅整治工程:按四级公路标准进行路面改造,采用水泥混凝土路面,路基宽4.5米,行车路面宽度3.5米,路面结构采用20cm水泥混凝土+20cm厚旧路面碎石化基层,弯拉强度不小于4.0Mpa,设计车速15公里/小时,并在合适处设置会车道;未通客车村窄路基路面公路拓宽改造工程:维持原有公路技术标准,在原有砼路面宽度基础上,单侧拓宽路面宽度1米。新建拓宽路面结构采用20cm厚水泥混凝土+20cm厚5%水泥稳定级配碎石基层,水泥砼路面设计弯拉强度不小于4.0Mpa。忠信镇Y222线总长5.612公里。

2.2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332.57万元。

2.3标段划分:招标划分为1个标段。

2.4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对应设计图纸的内容

2.5工程建设地点:河源市连平县忠信镇。

2.6计划工期:210日历天。

2.7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①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的施工资质;②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③ 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http:// 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注:资格审查的主要内容详见附件1)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按否决其投标处理。

3.4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3.5投标人必须提交6.5万元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银行保函或银行转账。采用银行保函时,出具保函的银行级别: 投标人公司注册所在地的全国性国有商业银行或股份制商业银行的分支机构  ,必须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开具,若基本账户银行不能开具,可由上级银行出具并附相关证明材料,否则视为无效。(注:银行保函复印件装订在投标文件内,原件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单独密封递交给招标人)。采用银行转账方式的,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并注明用途(如:XXX工程项目的投标保证金,项目名称过长可简述),账户信息如下:

开户单位:连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行:中国建设银行连平支行

  号:44050174730200000075

投标保证金提交时间:2019年 3149:00至2019年32516:30。没有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采用网上报名,潜在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登录河源市公共资源网站办理网上投标报名。

注明:网上投标报名程序如下:

1)网上报名须提前办好入库手续,尚未在系统中登记注册的投标单位请尽快登记注册入库并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请参考《主体诚信库申报操作手册》操作手册。

2)已入库并办理CA数字证书的投标人须自行在网上报名。具体请参考《建设工程-投标人》操作手册。

3)报名成功后自行打印报名确认表。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均可报名参加该招标项目的投标。

4.3报名时间:2019年314日至2019年320(每天8:30~12:00, 14:30~17:30),报名截止时间为 2019年32017:30。

4.4报名成功后,投标人可自行在河源市公共资源网(网址:http://www.hyggzy.gov.cn)下载招标文件、相关资料。各投标人须在开标当天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现场缴付招标文件费用给招标代理机构,并凭有效的报名凭证领取招标文件原件。

4.5招标文件一经在河源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在报名后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已备案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本项目不组织现场踏勘、本项目不组织投标预备会。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 411日上午10:30,投标人应于当日上午10:00—10:30将投标文件亲自递交至连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6楼开标室,并交招标代理签收。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若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后,因故放弃投标,但最迟未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1 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招标人有权将投标人此行为上报省级交通主管部门,作为不良记录纳入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河源市公共资源网上发布。如媒体发布公告详细内容不一致者,以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站公告为准。

7.联系方式

招标人(盖章):连平县忠信镇人民政府

地址:河源市连平县忠信镇

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13502322817

 

    招标代理(盖章):深圳市普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河源市源城区建设大道北边华达街东面东大财富中心12楼02、03户   

联系人:温生      联系电话:0762-3684968

 

河源市连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盖章)

联系人:梁先生      联系电话:0762-4388789

 

 

 2019年314

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

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的施工资质

招标人将按照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网站中“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以下简称“名录”)进行审核。对于未列入“名录”或申请人名称、资质信息与“名录”查询结果不符的,将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具有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1.投标人应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施工资质证书副本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投标人应同时提供其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中的网页屏幕打印资料并加盖单位章。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财务要求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业绩要求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誉要求

1、没有正处于被责令停业,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没有在全国范围受到有关部门通报且取消相应投标资格(处于有效期内);

注:取消相应投标资格指的是“取消投标资格”、“暂停投标资格”、“禁止参与投标活动”、“不得参与投标活动”等等同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的其他情形。

3、投标人没有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或虽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但经评审委员会认定不会对承担本项目造成重大影响。

4、最新年度在广东省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信用评价中,信用等级未被评为D级。初次进入且无广东省最新年度信用评价等级的,在最新一年度的全国综合评价结果中未被评为D级。

 

 


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最低要求)

人员

数量

资格要求

在岗要求

项目经理

1

1.路桥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

2.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任职资格证书(不含临时资格证书),广东省省外企业的项目经理(含备选)要求持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任职资格证书(不含临时资格证书);

3.具有交通运输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类证书,年龄不超过59岁(以投标截止之日为准)。

   注:须提供在投标单位缴纳的近3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截止之日为准)。

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项目总工

1

1.路桥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

2.具有交通运输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类证书,年龄不超过59岁(以投标截止日为准)。

  注:须提供在投标单位缴纳的近3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截止之日为准)。

 

注:1.项目经理所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相应专业注册建造师应注册在申请人所在单位,否则视为无效。

    2.人员信息来源于“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到的网页截图,如投标人未提供相关业绩网页截图复印件或相关业绩网页截图中的信息无法证实投标人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最低要求),则人员信息不予认定。

3. 如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目前仍在其他项目上任职,则投标人应提供由该项目发包人出具的、承诺上述人员能够从该项目撤离的书面证明材料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