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江东新区紫金桥头片区综合开发(部分工程)项目施工监理
澄清公告
致各潜在投标人:
河源江东新区紫金桥头片区综合开发(部分工程)项目施工监理招标公告于2019年1月18日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gdzbtb.gov.cn/)、河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61.143.150.176)上发布,因招标文件需澄清/更正原因,现将原招标文件部分内容作如下澄清/更正:
一、招标文件中第7页:
原文为:7.2投标人必须凭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报名回执表》和购买招标文件收据提交投标文件,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澄清为:7.2投标人必须凭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报名回执表》提交投标文件,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二、招标文件中第19页:
原文为:4.2.3投标人必须凭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报名回执表》和购买招标文件收据提交投标文件,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澄清为:4.2.3投标人必须凭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报名回执表》提交投标文件,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三、招标文件中第35页:
原文为:(4)评分如出现小数点,则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澄清为:(4)评标委员会评出各投标人的资信业绩和监理大纲分数,分数分别汇总后取算术平均分,得出每个投标人的资信业绩得分和监理大纲得分,分数出现小数点,保留小数点后二位,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
四、招标文件中第36页:
原文为:2.2.3 企业业绩、信誉、监理人员配备评分标准
企业业绩、信誉、监理人员配备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澄清为:2.2.3 资信业绩评分标准
资信业绩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五、招标文件中第37页:
原文为:(2)按本章第2.2.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企业业绩、信誉、监理人员配备计算出得分B;
澄清为:(2)按本章第2.2.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资信业绩计算出得分B;
六、原《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与本文件有不符之处,以本文件为准。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通知!
招标人:河源市江东新区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市国际工程咨询公司
发布时间:2019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