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市监委办案工作区、留置点农副产品配送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2年05月11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项目编号:441601-2022-00532
项目名称:河源市监委办案工作区、留置点农副产品配送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4,785,48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河源市监委办案工作区、留置点农副产品配送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4,785,48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1-1 | 其他服务 | 河源市监委办案工作区、留置点农副产品配送项目 | 1(批) | 详见采购文件 | 4,785,480.00 | -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1年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 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部门所在省级政府,或实行垂直领导的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较大数额罚款标准,或罚款决定之前需要举行听证会的金额标准来认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河源市监委办案工作区、留置点农副产品配送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需落实政府采购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相关政策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河源市监委办案工作区、留置点农副产品配送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 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 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查询结果为准, 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 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报价) 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1)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时间: 2022年04月21日 至 2022年04月27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2022年05月11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河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永和东路85号)二楼开标3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400-1832-999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因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影响,根据《关于在新冠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项目进场交易工作指引》,为防止人员大量聚集,有效遏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扩散和蔓延,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将开标过程中有关注意事项作如下要求:
一、各潜在投标人按在投标过程,必须全程佩戴口罩,保持1米安全距离,并按指示牌指引从河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河源市永和东路85号)进入二楼开标室参与本项目开标。
二、疫情期间开标活动只接受一家投标人只委派1名身体健康的人员参加开标,同时避免委派疫情地区人员及有亲密接触史的人员参加开标活动。
三、根据河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在新冠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项目进场交易工作指引》的要求:(1)投标人如到现场投标的,①须单独提交《投标人承诺书》,未按要求提交的,不允许其投标;②递交投标文件和完成开标签到后请分开就坐,勿在场内聚集;③现场将对投标人员行程轨迹进行核查,凡筛查发现存在14日内有疫情重点地区旅居史或与疫情重点地区人员接触史的,不允许其入场;(2)如弄虚作假规避检査或违背上述承诺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其行为将上报行业监督部门列入投标失信黑名单,限制其所在企业参与河源招投标活动,暂停失信个人在交易中心办理业务。
四、根据河防疫指[2021]1号文的规定,严格落实“三天两检”需2次核酸检测,第一次与第二次间隔48小时以上的投标人员。
五、本项目从投标截止前半小时开始核查投标代表旅居史或接触史及测量体温,并同时接收投标人的投标人代表证明材料、投标原件及投标人承诺书。各潜在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到达河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为防止人员大量聚集,请各潜在投标人合理安排时间,提前到达现场。开标现场将全程录像。
六、投标人递交的投标原件将在评标结束后由招标代理以电话通知形式通知各投标人到开标现场领取。
《投标人承诺书》请自行在河源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下载
名 称:中国共产党河源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地 址:河源市源城区红星东路668号
联系方式:13825306223
名 称:河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广东省河源市源城区永和东路85号
联系方式:0762-3828700
项目联系人:河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电 话:0762-3828700
河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