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包1( 河源市博爱学校课室多媒体设备采购项目):
废标理由: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应予废标, 因本次招标项目不通过符合性评审的供应商不足3家,依法废标。
合同包1( 河源市博爱学校课室多媒体设备采购项目):
主要标的信息:无(废标)。
无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0 代理服务费金额:0
合同包1( 河源市博爱学校课室多媒体设备采购项目):0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一)报名登记的供应商分别是:
1. 河源市广讯科技有限公司
2. 河源市鹏云实业有限公司
3. 河源市联辰科技有限公司
4.广东省惠正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二)参与投标的供应商分别是:
1. 河源市广讯科技有限公司
2. 河源市鹏云实业有限公司
3. 河源市联辰科技有限公司
4. 广东省惠正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三)有效投标的供应商分别是:
1. 河源市广讯科技有限公司
2. 河源市鹏云实业有限公司
3. 河源市联辰科技有限公司
4. 广东省惠正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四)评审小组名单:谢房毓、胡建新、罗冬梅(采购人代表)。
(五)评标方法和标准:
1. 审查响应文件是否对谈判文件作出实质性的响应。对未作出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应实行现场告知,由谈判小组或采购人代表将集体意见现场及时告知该供应商,以让其核证、澄清事实。
2. 谈判小组与供应商应围绕技术、商务、合同条款等内容分别进行一轮或多轮的谈判。在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应当严格遵循保密原则,未经响应供应商同意不得向任何人透露当事人技术、价格和其他重要信息。
3. 最终报价:谈判结束后,所有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有效供应商应在规定的时间内集中密封提交最终报价(最终报价时间视谈判进程由谈判小组决定)。除非在谈判中谈判小组调整或修改采购需求内容,否则采购人不接受高于前面轮次谈判报价的最终报价。最终报价内容须现场公布。对成交供应商的价格出现明显低于或高于同业同期市场平均价的情形时,谈判小组应当在评审意见中详细说明推荐理由。
4. 在谈判过程中,响应供应商提交的澄清文件和最终报价文件,由响应供应商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署后生效,响应供应商应受其约束。
5. 谈判小组进行综合评议。对提供产品质量、服务均能满足谈判文件规定最低要求的供应商归列为推荐成交的候选对象,采购人依照候选供应商的报价顺序,以最终有效报价最低者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六)评标情况及说明:
1.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
(1) 评标委员会根据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表所列的内容对各投标人进行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
(2)通过进行资格性进入下一阶段评审的投标人分别是(见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结论统计表):
1. 河源市广讯科技有限公司
2. 河源市鹏云实业有限公司
3. 河源市联辰科技有限公司
4. 广东省惠正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3)不通过进行符合性审查进入下一阶段评审的投标人是(见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结论统计表):
1. 河源市广讯科技有限公司(不通过原因:提交报价函。报价文件完整且编排有序,报价内容基本完整,无重大错漏,未按要求签署、盖章)
2. 河源市鹏云实业有限公司(不通过原因:提交报价函。报价文件完整且编排有序,报价内容基本完整,无重大错漏,未按要求签署、盖章)
3. 河源市联辰科技有限公司(不通过原因:提交报价函。报价文件完整且编排有序,报价内容基本完整,无重大错漏,未按要求签署、盖章)
4. 广东省惠正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不通过原因:没有响应“★”号条款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2. 详细谈判
评审小组根据采购人提供的用户需求书,对报价人的投标文件进行仔细的审核,并针对本次采购项目就商务、技术 、价格问题等问题与参加投标供应商进行了谈判,投标
供应商根据评委提出的问题作出了相应的承诺。
3. 价格评审:
谈判后投标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了最终报价(见最终报价表)。
4. 最终报价统计
集中采购机构工作人员根据谈判文件规定的对合格投标人的最终报价进行统计(详见最终报价统计表)。
(七)评标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应予废标, 因本次招标项目不通过符合性评审的供应商不足3家,依法废标。
名 称:河源市博爱学校
地 址:河源市博爱学校
联系方式:0762-2211220
名 称:河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广东省河源市源城区永和东路85号
联系方式:0762-3828700
项目联系人:河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电 话:0762-3828700
河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