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县殡仪馆火化设备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网上下载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7月30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采购计划编号:441624-2021-00708
项目编号::和公易采(磋)[2021]7号
项目名称:和平县殡仪馆火化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616,425.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和平县殡仪馆火化设备采购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2,616,425.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1-1 | 火化设备 | 火化设备采购项目 | 1(批) | 详见采购文件 | 2,616,425.00 | 2,616,425.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 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
4)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部门所在省级政府,或实行垂直领导的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较大数额罚款标准,或罚款决定之前需要举行听证会的金额标准来认定)
6)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 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 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查询结果为准, 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 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
7)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报价) 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和平县殡仪馆火化设备采购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方案》(财库〔2011〕124号) (5)《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和平县殡仪馆火化设备采购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声明函)。 3、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提供声明函)。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已登记报名并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提供报名回执证明材料,放入投标文件正本)。
时间:2021年07月19日至2021年07月26日,每天上午09:30:00至12:00:00,下午14:30:00至17:3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上下载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获取
截止时间:2021年07月30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和平县自然资源局十楼评标1室
时间:2021年07月30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和平县自然资源局十楼评标1室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注:前来报名的投标供应商应携带以下资料登记备案:
1、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报价人法人代表授权书(如法人代表报名,须提供身份证原件);
3、报价人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名 称:和平县殡仪馆
地 址:和平县殡仪馆
联系方式:0762-5676322
名 称:和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和平县自然资源局十楼
联系方式:0762-5612390
项目联系人:和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电 话:0762-5612390
和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1年0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