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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川县][招标公告][材料设备]龙川县人民检察院数字档案化采购项目
发布时间:2019-04-08阅读次数: 信息来源:本站

磋商邀请函

各(潜在)供应商:

河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龙川县分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龙川县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龙川县人民检察院数字档案化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  采购项目编号:440000-201904-148048-0007

二、  采购项目名称:龙川县人民检察院数字档案化采购项目

三、  采购内容及预算:    

序号

内容

数量

采购预算(万元)

1

龙川县人民检察院数字档案化采购项目及相关服务

1项

101.35569

注:1. 详细采购内容请查阅磋商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项目内容

2. 响应供应商必须对所有内容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报价

四、  合格的供应商:

1.   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营业执照或三证合一证明材料);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8年度财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若报价人为新注册的,则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状况报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若响应供应商为新注册的,则提供近期的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中标人必须具有国家保密局颁发的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证书,且类别为涉密档案数字化加工,不得低于乙级。

7)为确保项目加工过程中安全、保密, 中标人至少提供技术总监1名,项目负责人1名,技术维护人员1名,取得国家保密局颁发的保密工作岗位资质证书人员1名,以上人员须在中标人单位任职12个月以上,提供社保局出具的相关社保证明复印件。中标人进场施工的主要工作人员须持有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正式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

 

注:以上要求必须提供书面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放入投标文件中,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并依法取得工商营业执照,有相关经营范围及履行本项目合同的能力;

3.  为确保供应商能制定可行的设计实施方案、提供合理报价以及中标后项目顺利实施,供应商须自行前往项目实施现场勘察,并取得采购人盖章确认的现场勘察证明文件为准,原件须放入投标文件正本中;

4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相关主体信用记录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证明资料盖章并放入响应文件内);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  获取磋商文件方式:现场凭《现场勘察证明文件》及报名资料报名购买。

1、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90408 日起至 20190415 日期间上午830分至1130分,下午1430分至1630分止(法定节假日除外)到河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龙川县分中心(龙川县老隆镇沿江西路水岸沁园四栋首层)购买磋商文件,磋商文件每套售价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2.购买磋商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现场勘察证明文件复印件;

3)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如授权委托,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和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4)银行开户许可证(基本户)复印件;

5)投标报名表。

      备注:

  以上报名资料用A4纸复印按序号装订成册,每页加盖公章,并提供原件核对。

           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供应商提交的证件资料的核对,不代表其资料的确认。投标供应商的资格最终以磋商小组根据其报价文件中的相关资料做出评审结论为准。

六、  磋商文件公示期为201904 08 日至201904 15 日(不少于3个工作日)。

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电话咨询、传真或电邮形式无效)向采购人或者我公司提出质疑。

七、  ★为确保供应商能制定可行的设计实施方案、提供合理报价以及中标后项目顺利实施,有意向投标的供应商必须在20190408 日起至20190415 日期间(办公时间内,节假日除外)自行前往项目实施地现场勘察,并取得采购人出具的现场勘察证明,逾期不受理,并将现场勘察证明原件放入投标文件正本中,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八、   开具现场勘察证明须携带以下资料,否则采购人不予开具。

1、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如授权委托,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和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现场勘察证明文件一式两份,采购人留底一份,供应商响应文件正本中一份。

九、  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1904 17 0930(0900分开始受理响应文件递交,逾期概不受理)

十、  磋商响应文件送达地点:河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龙川县分中心(地址:龙川县老隆镇沿江西路水岸沁园四栋首层)。

十一、  开标时间:201904 17 0930分。

十二、  开标地点:河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龙川县分中心开标室。

十三、  所有响应供应商都必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磋商保证金,磋商保证金的有关事项按《响应供应商须知》的相关规定执行。

十四、  本次采购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竞争性磋商,届时响应供应商的法定代表或其授权代表务必出席开标会,并携带身份证原件以备查核。

十五、  本次磋商项目的公告、结果公示等相关信息在河源市政府采购网http//heyuan.gdgpo.com上公布并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本磋商项目不举行集中答疑会如有任何疑问请以书面、传真或电邮形式至采购采购代理机构释疑。

十六、  信用记录查询参与采购的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规定条件的投标人(请提供两个网站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页面打印件, 并将查询结果资料加盖公章放入投标文件正本中。如相关失信记录已过期,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证明材料加盖公章放入投标文件正本中)。

十七、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小姐

电话:0762-6896831

传真:0762-6388555

联系地址:龙川县老隆镇沿江西路水岸沁园四栋首层

邮  编: 517000

          采购人:孙先生

          电话:0762-6386628

          联系地址:龙川县新城开发区8号小区

          邮编:517300

十八、  采购信息查询

河源市政府采购网(http//heyuan.gdgpo.com

 档案数字化谈判文件.doc

 

 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表.doc                                         河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龙川县分中心

                                                      201904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