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受 连平县司法局 的委托,拟对 连平县司法局新办公大楼建设附属办公设备采购项目 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将优先确定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自主创新产品、节能产品、环保产品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采购项目编号:441623-201804-030-0004
二、采购项目名称:连平县司法局新办公大楼建设附属办公设备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854,000
四、采购数量:1批
五、项目内容及需求: (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招标文件。
六、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三证合一”等证明文件)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7年以来任意一月的财务报表,)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函)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7年以来任意一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供应商(请提供两个网站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页面打印件,若查询结果为“没查到您要的信息”视为符合规定条件的供应商);
3.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民事责任的法人,取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具有办公设备及安防监控的营业范围和售后维护保障能力;
4.供应商必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广东省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资格证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原件备查)
5.提供项目发生地或公司注册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自出具之日起前3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有效期自出具之日2个月内有效,开标时间必须在有效期内】;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已登记报名并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提供报名回执证明材料)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8 年04 月23 日 至 2018 年 04 月 27 日 期间(上午09:00至11:30,下午15:0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连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详细地址:河源市连平县元善镇新城大道中)购买谈判(磋商、询价)文件,谈判(磋商、询价)文件每套售价 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提交谈判(磋商、询价)文件截止时间:2018 年05 月03 日10 时00 分
九、提交谈判(磋商、询价)文件地点:河源市连平县元善镇新城大道中
十、谈判(磋商、询价)时间:2018 年05 月03 日10 时00 分
十一、谈判(磋商、询价)地点:(详细地址) 河源市连平县元善镇新城大道中
十二、本公告期限 (3个工作日)自2018 年 04 月 19 日 至 2018 年 04 月 23 日 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王小姐 | 联系电话:0762-4388001 |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黄小姐 | 联系电话:0762-4332227 |
(二)采购代理机构 :连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地址:河源市连平县元善镇新城大道中 |
联系人:黄嘉威 | 联系电话:0762-4388001 |
传真:4388088 | 邮编:517100 |
(三)采购人:连平县司法局 | 地址:广东省河源市连平县元善公园路2号 |
联系人:黄雪敏 | 联系电话:0762-4332227 |
传真:0762-4332227 | 邮编:517100 |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委托代理协议
2、竞争性谈判(磋商)文件/询价通知书:竞争性谈判(磋商)文件/询价通知书
发布人:连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发布时间:2018年0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