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东源县财政局委托,对东东源县行政事业单位法律、审计、资产及其他评估服务定点采购资格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予以公告,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采购项目名称 |
东源县行政事业单位法律、审计、资产及其他评估服务定点采购资格项目 |
采购项目编号 |
东公易采(公)[2018] 08号 (★所有涉及有关本项目的报名及响应文件材料的采购项目编号均以填写此采购项目编号为准)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采购预算控制 额度 |
资格招标 |
项目分包个数 |
6 |
投标要求 |
具体内容详见:1.《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法律、审计、资产及其他评估服务定点采购资格项目).pdf) ,2.《投标报名表》《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发公告.zip) ,3.《委托代理协议》(委托协议.pdf) |
合格投标人 资格条件 |
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各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包组一:法律服务(律师事务所) 1. 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 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它组织,投标时提交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3. 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成立的律师事务所; 4. 投标人2015年以来未受过律师协会行业处分,以律师协会证明为准; 5. 本项目指定授权代表需提供开标前近2个月由投标人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原件(由单位当地的县区级以上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供); 6. 供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没有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gdgpo.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于采购文件规定的报名期间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书面声明); 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包组二:审计服务(会计事务所) 1. 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 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它组织,投标时提交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3. 投标人必须具备财政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能够出具相关审计鉴证报告,提供证书复印件; 4. 投标人2015年以来未受到行政处分及省级或以上注册会计师协会的行业惩戒,以省级或以上注册会计师协会证明为准; 5. 投标人具有5名或以上注册会计师,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6. 本项目指定授权代表需提供开标前近2个月由投标人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原件(由单位当地的县区级以上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供); 7. 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没有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gdgpo.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于采购文件规定的报名期间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书面声明); 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包组三:审计服务(税务事务所) 1. 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 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它组织,投标时提交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3. 投标人必须是在税务师行政管理部门备案登记且年检合格,提交相关备案年检证明材料; 4. 投标人必须具有5名或以上注册税务师,提交证书复印件; 5. 投标人2015年以来未受过税务师协会行业处分,以税务师协会证明为准; 6. 本项目指定授权代表需提供开标前近2个月由投标人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原件(由单位当地的县区级以上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供); 7. 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没有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gdgpo.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于采购文件规定的报名期间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书面声明); 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包组四、五、六:资产及其他评估服务(资产评估、房地产评估机构、土地评估机构) 1. 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a)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三证合一”等证明文件); b)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6年的年度财务状况报表。若投标人新注册的,则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状况报表); c)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d)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7年以来任意一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e)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f)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它组织,投标时提交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3. 包组四(资产评估):投标人必须具有财政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资产评估机构资质,投标时提交相关证书复印件; 包组五(房地产评估机构):投标人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投标时提交证书复印件; 包组六(土地评估机构):投标人必须具有市级(或以上)范围执业土地评估资质,投标时提交证书复印件; 4. 投标人2015年以来未受过评估协会行业处分,以评估协会证明为准; 5. 本项目指定授权代表需提供开标前近2个月由投标人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原件(由单位当地的县区级以上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供); 6. 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没有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gdgpo.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于采购文件规定的报名期间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书面声明); 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次评标仅进行资格符合性评审。 说明: 1)所有涉及有关本项目的报名及投标文件材料的采购项目编号均以采购公告附件(采购文件)内采购项目编号为准; 2)投标供应商须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供所有资料原件(并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留档)进行现场报名,否则不接受报名;报名证明材料复印件用A4纸装订成册并加盖公章,提供原件核查;集中采购机构对投标供应商提交的报名资料核对,不代表其投标资格的确认,投标供应商的投标资格最终以评标委员会根据其投标文件中提交的相关资料作出的评审结论为准。 3)集中采购机构对前来报名的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河源”网站(http://hyxy.heyuan.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相关主体信用记录进行甄别打印查询结果并备案归档,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有权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
公告期限 |
(5个工作日)自2018年04月8 日 至 2018年04月13日止。 |
报名登记备案 起止时间 |
2018年04月8日起至2018年04月20日期间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5:00时至17:00时止(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 |
报名登记 备案方式 |
东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股现场报名 |
报名登记备案 地点 |
东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股(东源县新河大道东源县国土资源局大楼7楼) 联系方式:0762-8333321 |
报名登记备案时应提供材料 |
1. 提交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三证合一”等证明文件(有本项目相关的经营范围); 2. 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及开标前近2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原件(如法定代表人报名,无须提供); 3.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其身份证复印件。(注:以上报名资料必须全部携带原件核查) |
递交投标文件 截止时间 |
2018年 04月26日上午9:30时(当天上午09:00时开始受理投标文件递交,逾期概不受理) |
开标时间 |
2018年 04月26日 上午 09:30 时 |
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 |
东源县新河大道东源县国土资源局大楼7楼 |
采购单位及 联系人电话 |
东源县财政局 联系人:黄先生 电话:0762-8839682 |
集中采购机构 |
东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钟小姐 电话:0762-8333321 传真:0762-8333321 |
集中采购机构 保证金汇款账户 |
收 款 人:东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 户 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源东源支行 帐 号:2006 0230 2920 1122 538 |
集中采购机构 中标服务费汇款账户/基本账户 |
收 款 人:东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 户 行:中国农业银行东源县支行 帐 号:4420 2301 0400 13227 |
财政部门 监督电话 |
东源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762-8839682 |
东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8年4月 4日 |
温馨提示: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后应在河源市政府采购网
http://heyuan.gdgpo.com/完成供应商用户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