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取消工程招标投标流程中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投标报名环节的通知
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建立健全招标投标领域优化营商环境长效机制的工作部署,以及《广东省进一步优化招标投标领域营商环境工作方案》的要求,为持续深化招标投标领域营商环境改革,提高资源配置质量效率,营造公平竞争、公开透明的市场环境,经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沟通协调,定于2022年5月1日起取消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报名环节,并全过程接受潜在投标人投标。
特此通知。
河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2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