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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辖区][中标候选人公示][施工]河源市启正学校扩建项目(一期)
发布时间:2024-04-17阅读次数: 信息来源:本站

河源市启正学校扩建项目(一期)中标候选人公示

投资项目代码

2309-441625-05-01-774796

投资项目名称

河源市启正学校扩建项目(一期)

招标项目名称

河源市启正学校扩建项目(一期)

标段(包)名称

河源市启正学校扩建项目(一期)

公示名称

河源市启正学校扩建项目(一期)中标候选人公示

开标日期

2024年4月16日

评标情况

投标人

总分

排名

备注

广东中创建设有限公司    

98.78

1

1 中标候选人

河源市恒辉路桥建设有限公司  

93.41

2

2 中标候选人

广东晟达丰建设有限公司  

91.05

3

3 中标候选人

第一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一(适用于采用评定分离评标的项目)

广东中创建设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根据需要可以填写总价、单价、下浮率、费率等)

14597680.49

质量承诺

工程质量按国标《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及河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对于质量问题治理最新要求等规定达到验收格。

工期(交货期)

240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发出的开工令时间为准。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

马华裔

资质资格(响应招标文件的相关证书名称及对应编号,多项应分别列出)

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2442020202103468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粤建安B(2021)0100924)

业绩(响应招标文件的业绩,多项应分别列出)

/

资格能力条件

资格情况(响应招标文件的相关证书名称及对应编号,多项应分别列出)

营业执照(91441625771861220D)

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D244060908)

安全生产许可证((粤)JZ安许证字[2023]003345)

业绩情况(响应招标文件的业绩,多项应分别列出)

/

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二(适用于采用评定分离评标的项目)

河源市恒辉路桥建设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根据需要可以填写总价、单价、下浮率、费率等)

14654161.25

质量承诺

工程质量按国标《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

及河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对于质量问题治理最新要求等规定达到

验收合格

工期(交货期)

240天,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发出的开工令时间为准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

叶媚

资质资格(响应招标文件的相关证书名称及对应编号,多项应分别列出)

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2442020202100577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粤建安B(2011)000802)

业绩(响应招标文件的业绩,多项应分别列出)

/

资格能力条件

资格情况(响应招标文件的相关证书名称及对应编号,多项应分别列出)

营业执照(91441602082588441N)

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D344049391)

安全生产许可证((粤)JZ安许证字[2023]017215)

业绩情况(响应招标文件的业绩,多项应分别列出)

/

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三(适用于采用评定分离评标的项目)

广东晟达丰建设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根据需要可以填写总价、单价、下浮率、费率等)

14581903.19

质量承诺

工程质量按国标《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

及河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对于质量问题治理最新要求等规定达到

验收合格

工期(交货期)

工期240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招 标人发出的开工令时间为准。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

李小龙

资质资格(响应招标文件的相关证书名称及对应编号,多项应分别列出)

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粤2442022202309566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粤建安B(2023)0019980)

业绩(响应招标文件的业绩,多项应分别列出)

/

资格能力条件

资格情况(响应招标文件的相关证书名称及对应编号,多项应分别列出)

营业执照(9144160005850499X6)

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D244228820)

安全生产许可证((粤)JZ安许证字[2023]006827)

业绩情况(响应招标文件的业绩,多项应分别列出)

/

异议受理部门

河源市政府代建项目管理局

联系地址

河源市商务小区

异议受理部门联系人

冯先生

联系电话

0762-3233931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

河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

0762-3829183

联系地址

河源市新市区旺福路3号

公示开始时间

  2024418

公示结束日期

    2024422

法律法规规定和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

其他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