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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源县][招标公告][施工]骆湖镇圩镇扩容提质二期工程项目
发布时间:2023-11-06阅读次数: 信息来源:本站

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投资项目代码

2307-441625-17-01-896512

投资项目名称

骆湖镇圩镇扩容提质二期工程项目

招标项目名称

骆湖镇圩镇扩容提质二期工程项目

标段(包)名称

骆湖镇圩镇扩容提质二期工程项目

公告性质

正常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实施

(交货)地点

东源县骆湖镇

资金来源

除争取县水库移民局资金补助外,不足部分由业主单位自筹解决,建设资金已落实(未要求施工企业带资情况)

资金来源构成

除争取县水库移民局资金补助外,不足部分由业主单位自筹解决,建设资金已落实(未要求施工企业带资情况)

招标范围及规模

本工程最高投标限价为6163405.22元,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为:一是新设排水系统,采取雨污分流制,新建雨污水管均布置在车行道上;二是重新铺埋自来水管网;三是埋设“三线”下地通信管;四是路面拓宽为并改造为沥青路面;五是规整建筑地台及台阶,完善交通标线。

招标内容

招标内容(范围):按招标人提供的本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所含全部内容施工。

工程质量要求:按国家有关规定达到验收合格。

工期(交货期)

计划工期:总工期120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监理单位发出的开工令时间为准。

最高投标限价

本工程最高投标限价为6163405.22元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包括但不限于资质人员、业绩等要求)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施工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的注册建造师资格,施工项目负责人并同时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4拟派本工程的专职安全员必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或C3证)。

3.5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规定,广东省省外进粤建筑企业和人员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

3.6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必须是本公司正式员工,必须在2023年8月至2023年10月在本公司缴交社保。

注明:

1、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否则取消其投标资格: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

3)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责令停业的;

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投标人业绩要求

/

是否采用电子
招标投标方式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下载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

各潜在投标人,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河源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平台会员端(网址:https://14.215.227.219:8088/TPBidder/memberLogin)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获取纸质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202311070000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311280930

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31128   0930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6.1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网上开评标。投标企业需办理企业信息入库、核验通过后办理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办理完成后方可进行网上投标(包括制作投标文件、上传递交投标文件)。在投标准备期内需采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河源市电子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及操作手册和XML工程量清单操作手册,网址:https://14.215.227.219:8088/xzzx/008001/20171225/fb518caa-04e2-479f-a3d7-2f2fff7aa3e5.html)制作电子投标文件。请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及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6.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3年11 289:30,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统一采用网络上传的形式,投标人需登录河源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会员端(网址:https://14.215.227.219:8088/TPBidder/memberLogin)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整上传至河源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交易平台。

6.3逾期上传的或者未上传到指定网站平台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在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后上传或送达的补充或者修改内容无效。

注: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河源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服务器从中国科学院国家授时中心取得的北京时间为准。

6.4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所提交的所有资料必须是真实的、有效的,若有虚假一经查实,将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向行政主管部门予以通报同时记入企业不良行为记录。

开标时间

2023年11月28日09时30分

(与投标截止时间为同一时间)

开标地点

东源县建设一路东源县公共资源

交易中心4楼

发布公告媒介

7.1本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s://zbtb.gd.gov.cn/#/index”、“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河源市)(网址: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index)”上发布。

7.2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不需参加开标会,如对开标过程有异议的,可申请调看现场监控。

7.3未尽事宜,详见本项目《投标人须知》。

招标人

东源县骆湖镇人民政府

联系地址

东源县骆湖镇杨坑口

招标人联系人

先生

联系电话

0762-8380396

招标代理机构

河源市长信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河源市文昌路西长安路南B11-12卡第五层501室

招标代理联系人

黄小姐

联系电话

0762-3683189

招标监督机构

东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

0762-8836013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5.1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资格评审不通过的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5.2评标办法:本项目评标采用 “合理低价法”。

5.3投标保证金,没有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10万元;

2)投标保证金提交时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

3)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电子保函或银行转账。电子保函提交的须按河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颁发的《关于正式运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保函服务的通知》规定办理,电子保函需开具给招标人(受益人也必须是招标人),办理电子保函的费用必须由投标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入,保函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生效,从生效之日起保函有效期不少于150天。银行转账的投标保证金必须由投标人基本存款账户银行转账汇入招标人指定的东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设的银行账户,由各投标人登录河源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平台-会员端后,可自行查询到该项目投标保证金交纳账户信息(每个项目都有独立投标保证金子账户)。

注明:(1)依据《河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在全市房屋市政工程保证金领域鼓励招标爱人采取措施减轻企业负担的通知》,为减轻企业负担,本项目采取以下措施:一、本项目对在“河源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获得AAA 级信用评价的企业可减免50%的投标保证金。二、本项目可免收在“河源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获得AAA 级信用评价的中小微企业(包括中型、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保证金。

符合并自愿选择减免投标保证金的须提供“河源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信用评价等级(信用评价等级应以投标截止当天凌晨一点的数据为准,投标文件不需提供信用评价数据信息网页截图,评标委员会评审时以河源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平台获取或河源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的信用评价数据作为评审依据)和减免投标保证金承诺函。

符合并自愿选择免交投标保证金的须提供“河源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信用评价等级(信用评价等级应以投标截止当天凌晨一点的数据为准,投标文件不需提供信用评价数据信息网页截图,评标委员会评审时以河源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平台获取或河源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的信用评价数据作为评审依据)和属于中小微企业的证明资料(《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投标文件格式中的附件)和免交投标保证金承诺函。中小微企业的划型标准依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执行,投标人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准。

不符合上述条件的,或没有按上述要求提供证明资料的,不享受以上减轻措施。

2)在投标时减免或免收符合条件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只是为企业减负的举措,并未免除投标人的投标义务。投标人一旦发生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情形的,将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招标人足额补齐或补交投标保证金。

5.4按照《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注册建造师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上担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如发现拟派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已在其他在建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则取消其投标资格或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回,并通报。

5.5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建办市函〔2021〕510 号文)及(建办市函〔2022〕361 号文)、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粤建许函〔2021〕849 号文)及(粤建许函〔2022〕846 号文)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和广东省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3年12 月30日前届满的,统一延期至2023 年12 月31 日,在此期间相关资质证书均视为在有效期内。广东省外由各省各级住建主管部门核发资质证书过期的,如能提供该省有关顺延资质资格有效期有关文件且符合文件规定的,则视为在有效期内。

5.6根据《河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推进信用体系建设与房屋市政工程招投标工作联动的指引通知》(河住建通〔2020〕77号),凡信用评价等级为C级的企业,应不接受其参加投标。

5.7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应当在投标文件格式明示项目负责人签名处签名。投标人投标派出的项目管理机构如有技术负责人岗位人员的,拟派的技术负责人应当在投标文件格式明示技术负责人签名处签名。

 

人:东源县骆湖镇人民政府

人:蓝先生

   话:0762-8380396

 

代理机构:河源市长信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人:小姐

   话:0762-3683189

 

东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人:廖  

联系电话:0762-8333322

黄慧娴 签于 2023/11/06 15:54: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