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明镇水环境综合整治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阳明镇水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的评标工作已经完成,评标委员会向招标人推荐了本次招标的中标候选人名单。
按规定现将中标候选人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2023年5月29日至2023年5月31日止),具体情况如下:
中标候选人次序 |
第一候选人 |
第二候选人 |
第三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东三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广东港河建设有限公司 |
广东恒辉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投标下浮率 |
0.850% |
1.350% |
0.628% |
投标总报价 |
16652005.53元 |
16568031.73元 |
16689289.90元 |
工期(日历天) |
180 |
180 |
180 |
质量 |
合格 |
合格 |
合格 |
项目经理姓名及证书编号 |
廖勇娟(粤2442019202000543) |
张绍龙(粤2442018201902301) |
肖云华(粤2442013201401017)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第六十条等规定和国家七部委《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全称):和平县阳明镇人民政府
联 系 人:叶先生
联系电话:0762-5633403
和平县阳明镇人民政府
2023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