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县礼士河(梅坝至大塘段)水环境污染综合治理项目
中标候选人变更公示
和平县礼士河(梅坝至大塘段)水环境污染综合治理项目的招标评标工作已结束,于2023年1月6日发布了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收到相关投标单位的异议,经查实,原第二中标人候选人中昇建设(广东)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林建辉有在建工程,根据招标文件要求,项目负责人不得有在建工程,故取消中昇建设(广东)有限公司第二中标候选人资格, 现将中标候选人变更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2023年3月6日至2023年3月8日止),具体内容如下:
中标候选人排序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候选投标人名称 |
和平县新远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广东启鑫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广东恒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项目负责人及信息公开编号 |
陈远新 粤2442016201702862 |
廖彩霞 粤2442020202117564 |
吴醒苍 粤2442013201405635 |
工期(日历天) |
120 |
120 |
120 |
投标下浮率 |
2.673% |
2.830% |
2.862% |
综合得分 |
99.991 |
99.852 |
99.820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 和平县礼士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叶先生
联系电话: 0762-5780001
招投标监督部门:和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0762-5610913
招标人:和平县礼士镇人民政府
二〇二三年三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