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平县工业园三期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生态工业园厂房)
变更公告
连平县工业园三期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生态工业园厂房)已于2023年02月06日在河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招标公告,现对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相关内容作如下变更:
一、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3.投标人资格要求”中
“3.4拟派本工程专职安全员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类)”变更为“3.4拟派本工程专职安全员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类)。”
二、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5 资格评审资料”中:
“3.5.4提供拟派本工程专职安全员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类)扫描件或有效的电子证书扫描件,有效身份证扫描件。(如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变更为“3.5.4提供拟派本工程专职安全员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类)扫描件或有效的电子证书扫描件,有效身份证扫描件。(如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三、原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五、资格评审资料”中
“4.提供拟派本工程专职安全员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类)扫描件或有效的电子证书扫描件,有效身份证扫描件。(如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变更为“4.提供拟派本工程专职安全员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类)扫描件或有效的电子证书扫描件,有效身份证扫描件。(如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四、原招标公告中附件施工设计图纸有误,最终以本公告附件施工设计图纸为准。
注:(1)原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内容与本变更公告发布的内容不一致之处的,以本公告内容为准;本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招标文件最终以本项目澄清文件为准。
招 标 人(盖章):连平县工业园管理委员会
2023年0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