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国家高新区跨江产业园基础设施及配套建设项目(一期)第一阶段工程招标公告
河公易工(2023)4号
河源国家高新区跨江产业园基础设施及配套建设项目(一期)第一阶段工程,已由河源市高新区行政审批局以河高投审[2022]6号文批准建设,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209-441600-04-01-405936,建设资金由区财政统筹,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河源市润业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广东泰然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土石方平整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1 工程名称:河源国家高新区跨江产业园基础设施及配套建设项目(一期)第一阶段工程。
2.2 建设地点:河源国家高新区。
2.3 工程规模及内容:挖运土石方共2162565.02m³,其中挖运土方1297539.01m³,挖运石方865026.01m³;道路范围内路基回填碾压343449.01m³。本次招标项目建安工程费56958003.64元(为最高投标限价)。
2.3.1 本次招标最高控制价(全费用综合单价包干)分别为:挖、运、填土方 1KM 控制价为 13.7元/m³;挖、运、填石方 1KM 控制价为 42元/m³; 道路范围内路基回填碾压控制价为8.30元/m³;结算价为实际土石方量乘以中标全费用综合单价(实际土石方工程量根据相关资质的单位测量、勘探结果并经建设单位确认为准,运距以现场确认为准,运土方、运石方每增 1KM 按 2.2 元/m³计取),中标全费用综合单价包含清表、土石方挖运、回填、平整、措施费、税费等一切费用。
注:投标报价高于对应控制价(包括控制价总价、控制价单价、费率)的为无效投标。
2.4 工期要求:
工期360日历天(从招标人发出的进场通知书次日或通知书指定起算日起计)。
2.5 招标范围及内容:
按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设计文件所含全部内容,及相关职能部门审核确定的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
最终招标内容以招标文件(含招标答疑、澄清文件)、经审定的设计图纸、经审定的施工图预算内容及项目总承包合同为准且包括发包人发出的与本工程有关的一切文件。招标人有权对实施项目的承包范围和内容进行调整,中标人不得有异议。
2.6 质量要求:
工程质量按有关规定达到验收合格。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投标人必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施工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明确省外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11〕218号),广东省省外企业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项目负责人并同时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4拟派本工程的专职安全员必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或C3证)。
3.5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必须是本公司正式员工,必须在2022年10月至2022年12月在本公司缴交社保(已办理退休手续人员,则无需提供社保证明,但需提供退休证和聘书)。
3.6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的规定,广东省省外进粤建筑企业和人员需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
3.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招标项目前期工作提供咨询服务的;
(3)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被责令停业的;
(7)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8)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9)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
(10)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11)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12)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3.8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各潜在投标人,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河源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平台(网址:https://14.215.227.219:8088/)免费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5.1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不通过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5.2评标办法:本招标项目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5.3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 50 万元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银行保函或担保保函或保证保险或银行转账。没有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5.3.1若采用现金或支票,投标人应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否则视为投标保证金无效。招标人指定的开户银行及账号如下:
由各投标人登录河源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平台后,可自行查询到该项目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信息(每个项目都有独立投标保证金子账户)
采用现金或支票方式:投标保证金到达招标人指定账户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以到账时间为准)。
5.3.2本项目不接受纸质保函(银行保函、担保保函、保证保险),选择开具电子保函(银行保函、担保保函、保证保险)投标人须登录河源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平台在线办理电子保函(以下统称电子保函),电子保函需开具给招标人(受益人必须为招标人),办理电子保函的费用必须由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入,电子保函有效期不少于150日历天。
5.4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所提交的所有资料必须是真实的、有效的,若有虚假一经查实,将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向行政主管部门予以通报同时记入企业不良行为记录。
5.5按照《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注册建造师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上担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如发现拟派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已在其他在建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则取消其中标资格。
5.6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须提交中标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注册执业证书》原件给招标人查验,并同时提交项目负责人任命书。
5.7按照国务院《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国令第724号)的要求,实行工程款支付担保制度。建设单位(即业主单位和招标人)的建设资金到位率达不到规定的比例的项目,建设单位应向施工总承包单位提供等额工程款支付担保。政府投资项目一律不得以施工企业带资承包的方式进行建设,严禁将带资承包等内容写入工程承包合同及补充条款。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一律优先保障农民工工资的支付,不得以工程款未到位等原因为由克扣或拖欠农民工工资。中标施工单位应当配备一名劳资专管员。
5.8根据《河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房屋市政工程招投标领域全流程电子化及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河住建通〔2021〕54号)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的相关证书或证明等资料必须真实有效,招标人可以在标后对前三名中标候选人进行原件核验,如发现中标人提供虚假证书或证明的,认定为不符合中标条件,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5.9招标人不接受在河源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信用评价等级C级(当企业信用评分为70分及以下时,其信用等级降为C级)的企业参加投标。
6.1本项目工程施工实行网上电子投标,网上开评标。投标企业需办理企业信息入库、核验通过后办理CA证书和电子签章,办理完成后方可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在投标准备期内需采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河源市电子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及操作手册和XML工程量清单操作手册,网址:https://14.215.227.219:8088/xzzx/008001/20171225/fb518caa-04e2-479f-a3d7-2f2fff7aa3e5.html)制作电子版投标文件,投标时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6.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 02 月 24 日9:30,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统一采用网络上传的形式,投标人需登录河源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会员端(网址:https://14.215.227.219:8088/TPBidder)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整上传至河源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交易平台。
6.3逾期上传的或者未上传到指定网站平台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在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后送达的补充或者修改的内容无效。
注:电子标书递交截止时间以河源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服务器从中国科学院国家授时中心取得的北京时间为准。
6.4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所提交的所有资料必须是真实的、有效的,若有虚假一经查实,将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向行政主管部门予以通报同时记入企业不良行为记录。
7.1本招标公告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zbtb.gd.gov.cn/login)”、“河源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平台(网址:https://14.215.227.219:8088/)”上发布。
7.2本项目不设置现场开标环节,如对开标过程有异议的,可申请调看现场监控。
7.3未尽事宜,详见本项目《投标须知》。
招 标 人:河源市润业投资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罗先生
电 话:0762-3600131
地 址:河源市高新区创业服务中心7楼
招标代理:广东泰然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缪女士
联系电话:0762-3328189
地 址:河源市新区沿江西路碧水湾花园A9号房3/4层
河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 系 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0762-3828061
地 址:河源市商务小区永和东路85号
二〇二三年二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