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县第二人民医院建设项目勘察、初步设计
中标候选人公示
和平县第二人民医院建设项目勘察、初步设计,于2023年1月10日在和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程序和评标办法,完成了本项目的开标、评标工作。现将中标候选人情况予以公示,具体内容如下:
中标候选人次序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牵头人:深圳建昌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
牵头人:广州市弘基市政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成员:广东明源勘测设计有限公司 |
牵头人:广州博厦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成员:建材广州工程勘测院有限公司 |
设计投标报价 (费率) |
0.995% |
0.999% |
0.998% |
勘察投标报价 (折扣率) |
99.526% |
99.956% |
99.837% |
项目总负责人 |
张双其 |
何叶 |
戚志锋 |
勘察项目负责人 |
蒋小刚 |
邱地刚 |
何辉祥 |
设计项目负责人 |
张双其 |
何叶 |
戚志锋 |
工期 |
勘察设计服务期限:在签订合同后10日历天内提交初步勘察报告,建筑方案确定后15日历天内提交详细勘察报告。总设计服务期限为25天(日历天),签订设计合同后5天(日历天)内提交优化调整的设计方案,优化调整的设计方案经招标人确认后5天内提交勘察布控图及勘察任务书,收到勘察报告后15天(日历天)内提交初步设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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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要求 |
勘察质量要求: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招标文件相关要求完成工程勘察服务;设计质量要求:符合《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等国家及地方有关工程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达到行业相关设计规范、技术标准等要求。 |
公示时间:自2023年1月11日至2023年1月13日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和平县医共体健康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762-5648005
招投标监管部门:和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0762-5610913
河源市长信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2023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