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 > 建设工程 > 交易公告
[市辖区][招标公告][设计]河源国家高新区三期(第四阶段)及水经济产业园二期基础设施及配套建设(一期)项目勘察设计
发布时间:2023-01-06阅读次数: 信息来源:本站

河源国家高新区三期(第四阶段)及水经济产业园二期基础设施及配套建设(一期)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河公易工(2023)1号

一、招标条件

河源国家高新区三期(第四阶段)及水经济产业园二期基础设施及配套建设(一期)项目勘察设计,已由河源市高新区行政审批局河高投审[2022]10文批建设,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211-441600-04-01-922682,建设资金区财政性资金,资金已落实,业主单位为河源市高新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招标人为河源市高新区公共工程建设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广东泰然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河源国家高新区三期(第四阶段)及水经济产业园二期基础设施及配套建设(一期)项目

2.2建设地点:河源国家高新区

2.3工程规模:(一)高新大道段主道外两侧辅道,东至东江堤岸,西接兴工大道,长度约3.515公里,道路宽度两边各为16.75米,单向2车道,两边共4车道,道路等级为辅道,设计车速30km/h,主要建设内容为两侧用地土方平整工程、原有道路破除、道路工程、人行道、非机动车道、电力工程、通信工程、雨水工程、污水工程等。(二)在水经济产业园二期新建规划纵十路,起点为迎客大道,终点为洪洞水库,长度约2.037公里。道路红线宽度为30米,双向4车道,道路等级为次干道,设计车速50km/h,主要建设内容为土方平整工程、道路工程、人行道、电力工程、通信工程、雨水工程、污水工程、护坡工程等。本次招标项目建安工程费22568.78万元

2.4本次招标最高限价分别为:勘察综合单价以105.00/米(含税);设计费按审定建安费的1.10%(含税)(最终结算价财政部门审定价为准)

2.5招标范围:完成本勘察设计项目所含全部内容,包括工程勘察、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期间的设计服务、竣工验收服务等工作

2.5.1设计服务内容:完成本项目所有专业的设计工作等,包括但不限于方案设计及优化调整、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设计变更、配合施工图审查、配合工程竣工图的审查,服务工作,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前规定由设计单位完成的相关服务。

注明:①中标人必须按招标人的意见对建设方案进行优化调整,须经招标人审核确认,如需通过规划委员会审议,方案优化调整属正常工作范围,招标人不额外支付任何费用。

②中标人调整设计方案时,调整3次后,还达不到招标人要求的必须更换设计团队。更换设计团队后调整3次再达不到招标人要求的,由中标人向社会征集设计方案,征集的设计方案须经招标人确认,方案优化调整属正常工作范围,招标人不额外支付任何费用。

2.5.2勘察服务内容:提供设计、施工所需岩土参数的岩土工程资料,对市政地基作出岩土工程评价,并对地基类型、基础形式、地基处理、工程降水及不良地质作用和防治等提出建议、施工现场配套服务以及前期现状摸查工作等;收集已有资料、制定勘察纲要,进行勘探、取样、试验等勘察作业,编制工程勘察文件、办理勘察报告审查备案,提供相关资料及协助招标人办理各阶段政府方面立项、审批和施工图审查方面等手续,提供施工现场配合服务。

注明:勘察方案须经招标人审核确认。

2.6勘察设计总工期:90日历天(勘察为30日历天;设计为60日历天)

2.7质量标准:勘察设计成果满足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规程、规范、技术标准,满足招标人及有关职能审批部门的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接受联合体投标。

3.2投标人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承接本项目所需的(1)、(2)企业资质证书:

(1)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备工程设计市政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具备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

(2)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或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

3.3拟派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执业资格。

3.4拟派本项目的勘察负责人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必须在本单位完成注册并在有效期内

3.5拟派本项目的勘察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必须是联合体中对应分工成员的正式员工,以上人员不得重复兼任。拟派本项目的勘察负责人、设计负责人须提供2022年9月至2022年11月在本公司缴纳的社保证明。

3.6广东省省外进粤建筑企业和人员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

3.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投标的,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且具有上述要求的任意一方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否则全部视为无效。

注:如为联合体投标时,投标活动、投标保证金缴纳、报价均由联合体牵头人实施。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各潜在投标人,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河源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平台(网址:https://14.215.227.219:8088/)免费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五、投标人须知

5.1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不通过的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5.2评标办法: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

5.3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15万元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提交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前没有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5.3.1若采用现金或支票,投标人应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否则视为投标保证金无效。招标人指定的开户银行及账号如下:

由各投标人登录河源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平台后,可自行查询到该项目投标保证金交纳账户信息(每个项目都有独立投标保证金子账户)

采用现金或支票方式:投标保证金到达招标人指定账户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以到账时间为准)。

5.3.2本项目不接受纸质保函(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担保保函),须选择开具电子保函(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担保保函),投标人须登录河源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平台在线办理电子保函(以下统称电子保函),电子保函需开具给招标人(受益人必须为招标人),办理电子保函的费用必须由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入,电子保函有效期不少于投标有效期。

注:投标人选择使用银行保函和保证保险和担保保函的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可登录河源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平台河源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平台在线办理电子保函(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担保保函)。各投标人可通过电子保函操作手册熟悉相关流程,电子保函操作手册查看方式如下:网上交易平台(网上交易系统登入口)→办事指南→业务指南→河源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保函交纳投保保证金操作手册。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网上开评标。投标企业需办理企业信息入库、核验通过后办理CA证书和电子签章,办理完成后方可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在投标准备期内需采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河源市电子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及操作手册和XML工程量清单操作手册,网址:https://14.215.227.219:8088/xzzx/008001/20171225/fb518caa-04e2-479f-a3d7-2f2fff7aa3e5.html)制作电子版投标文件,投标时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6.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2  02    08  09:30,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统一采用网络上传的形式,投标人需登录河源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会员端(网址:https://14.215.227.219:8088/TPBidder/memberLogin)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整上传至河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交易平台。

6.3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在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后送达的补充或者修改的内容无效。

注:电子标书递交截止时间以河源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服务器从中国科学院国家授时中心取得的北京时间为准。

6.4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所提交的所有资料必须是真实的、有效的,若有虚假一经查实,将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向行政主管部门予以通报同时记入企业不良行为记录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其他注意事项

7.1本招标公告在河源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平台(网址:https://14.215.227.219:8088/)”、“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zbtb.gd.gov.cn/login上发布

7.2本项目不设置现场开标环节,如对开标过程有异议的,可申请调看现场监控。

7.3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复杂严峻,为筑牢疫情防控坚固防线,巩固我市疫情防控成果,请招投标当事人严格按照河源市防疫指挥部最新政策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各项措施。

7.4未尽事宜,详见本项目《投标须知

八、联系方式

  人:河源市高新区公共工程建设中心

  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0762-3601836

    址:河源市源城区高新区兴业大道北29号

招标代理:广东泰然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人:缪女士

联系电话:0762-3328189

    址:河源市新区沿江西路碧水湾花园A9号房3/4层

 

河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人:先生

联系电话:0762-3828061

    址:河源市商务小区永和东路8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