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县2022年重点区域示范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污水管网工程(第二次)施工中标候选人公示
和平县2022年重点区域示范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污水管网工程(第二次)施工于2023年1月5日在和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定标办法及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完成了本项目的开标评标工作。现将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2023年1月6日至2023年1月9日止),具体内容如下:
中标候选人排序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候选投标人名称 |
河源市华建水利水电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河源市水工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深圳市金港澳建设有限公司 |
项目负责人及信息公开编号 |
李颂 粤1442017201845363 |
胡良坤 粤2442017201802007 |
朱利 粤2442014201511102 |
工期(日历天) |
30 |
30 |
30 |
投标报价(元) |
9518324.98 |
9514451.41 |
9523166.94 |
投标下浮率 |
1.71% |
1.75% |
1.66% |
工程质量 |
合格 |
合格 |
合格 |
综合得分 |
100.000 |
99.960 |
99.950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 和平县产城融合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吴女士
联系电话: 0762-5648005
招投标监督部门:和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0762-5610913
招标人:和平县产城融合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一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