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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平县][招标公告][施工]和平县阳明镇后山公园填土工程
发布时间:2022-11-30阅读次数: 信息来源:本站

和平县阳明镇后山公园填土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和平县阳明镇后山公园填土工程,已由和平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和发改投审〔2022〕47号文批准建设,项目统一编码为:2204-441624-04-01-434519;资金来源:由建设单位自筹,建设资金已落实(未要求施工企业带资情况)。招标人为和平县阳明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河源市长信项目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及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和平县阳明镇后山公园填土工程。

2.2 建设地点:和平县阳明镇。

2.3 建设规模与内容:本工程最高投标限价为8294234.00元,主要建设内容为:土方工程、挡土墙工程、截水沟工程、砌砖水沟工程及绿化工程。土方回填17.41万立方米,新建挡土墙618.1立方米、截水沟366.51平方米,砖砌水沟430米,铺种草皮5425平方米。

2.4 计划工期:总工期60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监理单位发出的开工令时间为准。

2.5 招标内容(范围):按招标人提供的本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所含全部内容施工。

2.6质量要求:按国家有关规定达到验收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投标人必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施工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明确省外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11〕218号),广东省省外企业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项目负责人并同时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4拟派本工程的专职安全员必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或C3证)。

3.5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必须是本公司正式员工,必须在2022年7月至2022年9月在本公司缴交社保(已办理退休手续人员,则无需提供社保证明,但需提供退休证和聘书)。

3.6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的规定,广东省省外进粤建筑企业和人员需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

注明:

1、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否则取消其投标资格: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

3)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责令停业的;

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及有关资料的获取

4.1各潜在投标人,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河源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平台(网址:https://14.215.227.219:8088/)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5.投标人须知

5.1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资格评审不通过的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5.2评标办法:本项目评标采用 “合理低价法”。

5.3投标保证金,没有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10万元;

2)投标保证金提交时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

3)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电子保函或银行转账。电子保函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担保保函提交的须按河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颁发的《关于正式运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保函服务的通知》规定办理,电子保函需开具给招标人(受益人也必须是招标人),办理电子保函的费用必须由投标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入,保函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生效,从生效之日起保函有效期不少于150天。银行转账的投标保证金必须由投标人基本存款账户银行转账汇入招标人指定的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设的银行账户,由各投标人登录河源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平台后,可自行查询到该项目投标保证金交纳账户信息(每个项目都有独立投标保证金子账户)。

5.4按照《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注册建造师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上担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如发现拟派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已在其他在建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则取消其投标资格或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回,并通报。

5.5依据建办市〔2021〕30号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内容“二、为做好政策衔接,自2021年7月1日至新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标准实施之日止,附件所列资质证书继续有效,有效期届满的,统一延期至新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标准实施之日”。《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延期的通知》(粤建许函〔2021〕849号)规定,广东省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工程监理、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1年12月31日至2022年12月30日届满的,统一延期至2022年12月31日,在此期间相关资质证书均视为在有效期内,企业可持该资质证书用于经营活动。

5.6根据《河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推进信用体系建设与房屋市政工程招投标工作联动的指引通知》(河住建通〔2020〕77号),凡信用评价等级为C级的企业,应不接受其参加投标。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网上开评标。投标企业需办理企业信息入库、核验通过后办理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办理完成后方可进行网上投标(包括制作投标文件、上传递交投标文件)。在投标准备期内需采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河源市电子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及操作手册和XML工程量清单操作手册,网址:https://14.215.227.219:8088/xzzx/008001/20171225/fb518caa-04e2-479f-a3d7-2f2fff7aa3e5.html)制作电子投标文件。请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及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6.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2年12219:30,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统一采用网络上传的形式,投标人需登录河源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会员端(网址: https://14.215.227.219:8088/TPBidder)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整上传至河源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交易平台

6.3逾期上传的或者未上传到指定网站平台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在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后上传或送达的补充或者修改内容无效。

注: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河源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服务器从中国科学院国家授时中心取得的北京时间为准。

6.4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所提交的所有资料必须是真实的、有效的,若有虚假一经查实,将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向行政主管部门予以通报同时记入企业不良行为记录。

7.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其他注意事项

7.1本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www.zbtb.gd.gov.cn/login)”、“河源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平台(网址:https://14.215.227.219:8088/)”上发布

7.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不需参加开标会,如对开标过程有异议的,可申请调看现场监控。

7.3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复杂严峻,为筑牢疫情防控坚固防线,巩固我市疫情防控成果,请招投标当事人严格按照河源市防疫指挥部最新政策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各项措施。

7.4未尽事宜,详见本项目《投标人须知》。

8.联系方式

人:和平县阳明镇人民政府

人:黄先生

   话:0762-5689679

 

代理机构:河源市长信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人:黄小姐

   话:0762-3683189

 

和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0762-5612838

黄慧娴 签于 2022/11/30 12:08: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