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原候选人公示项目负责人姓名填写错误,现将更正后的候选人公示予以公示,以此公示为准,具体内容如下:
和平县合水镇美丽圩镇建设项目设计施工(EPC)总承包中标候选人公示
和平县合水镇美丽圩镇建设项目设计施工(EPC)总承包于2022年11月22日在和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定标办法及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完成了本项目的开标评标工作。现将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2022年11月23日至2022年11月25日止),具体内容如下:
中标候选人排序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候选投标人名称 |
(主)河源市华建水利水电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成)广东鸿宇建筑与工程设计顾问有限公司 |
(主)河源市恒辉路桥建设有限公司 (成)中元天纬集团有限公司 |
(主)广东金华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成)中国市政工程东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
设计项目负责人及信息公开编号 |
孙敦才 粤高职证字第1300101062703号 |
李小斌 84744 |
薛昆 20193330356 |
施工项目负责人及信息公开编号 |
陈文科 粤2442013201402430 |
张辉 粤2442011201201833 |
汪亚文 粤2442020202111780 |
投标总报价 |
16640339.87元 |
16665509.29元 |
16519526.67元 |
综合得分 |
97.16 |
83.85 |
81.99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 和平县合水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徐先生
联系电话: 0762-5200501
招投标监督部门:和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0762-5610913
招标人:和平县合水镇人民政府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