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川县精神卫生中心建设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龙川县精神卫生中心建设项目,已由龙川县发展和改革局龙发改﹝2022﹞261号(原龙发改﹝2020﹞116号)批准建设(项目统一代码:2020-441622-84-01-012566)。建设资金由上级专项资金中列支,不足部分由县精神卫生中心自筹解决。招标人为龙川县精神卫生中心,龙川县中信招标采购有限公司受招标人的委托为该工程进行招标代理。现已具备招标条件,对该工程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1 项目名称:龙川县精神卫生中心建设项目监理
2.2 建设地点:龙川县老隆镇莲塘村幸福新城
2.3 项目概况:规划用地面积20839.8平方米,建筑总面积34417.8平方米;主要新建医院综合体一栋,框架结构,地上五层,地下一层,占地面积6133.7平方米,建筑面积34211.8平方米;新建污水处理垃圾站一栋,框架结构一层,占地面积136平方米,建筑面积136平方米;新建门房一栋,框架结构一层,占地面积70平方米,建筑面积70平方米;以及相关绿化、道路等配套设施设备建设。
2.4 监理服务期限:从监理人收到中标通知书至办理竣工验收结算止。
2.5 招标范围:按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及工程量清单等有关资料范围内所包含的全部工程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的全过程监理和对施工过程中施工安全、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的监理,参建各方竣工档案编制工作的监理,以及配合发包人交、竣工验收和配合发包人竣工验收前的结算与决算的相关工作等全过程和全方位监理。
2.6 工程监理费最高限价:本项目总投资约16261.05万元,监理费审定金额183.42万元,为招标最高限价。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投标人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或以上资质。
3.3拟派驻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其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执业单位为本公司且在有效期内,并须提供发布公告之日倒计6个月内在本公司缴纳的社保证明。拟投入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在“广东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上的“关键岗位人员项目锁定情况”查询为未被锁定状况。
3.4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规定,广东省省外进粤建筑企业和人员需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
注: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1〕510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延期的通知》(粤建许函〔2021〕849号)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和广东省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1年12月31日至2022年12月30日届满的,统一延期至2022年12月31日,在此期间相关资质证书均视为在有效期内,企业可持该资质证书用于经营活动。广东省外由各省各级住建主管部门核发资质证书过期的,如能提供该省有关顺延资质资格有效期有关文件且符合文件规定的,则视为在有效期内。
各潜在投标人,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河源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平台(网址:https://14.215.227.219:8088/)免费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5.1根据《龙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转发河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房屋市政工程招投标领域全流程电子化及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龙住建[2021]48号)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的相关证书或证明等资料必须真实有效,招标人可以在标后对前三名中标候选人进行原件核验,如发现中标人提供虚假证书或证明的,认定为不符合中标条件,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5.2 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评标办法,资格审查不通过的为废标。
5.3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5.4 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到账时间为准)提交投标保证金:人民币3万元整。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或银行转账。没有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为资格审查不通过。
5.4.1 若采用银行转账,投标人应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否则视为投标保证金无效。招标人指定的开户银行及账号如下:
由各投标人登录河源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平台后,可自行查询到该项目投标保证金交纳账户信息(每个项目都有独立投标保证金子账户)
5.4.2 根据《关于正式运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保函服务的通知》,本项目不接受纸质保函(银行保函、保证保险),选择开具电子保函(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投标人须登录河源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平台在线办理电子保函(以下统称电子保函),电子保函需开具给招标人(受益人必须为招标人),办理电子保函的费用必须由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入,电子保函有效期不少于投标有效期。
5.5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须提交总监理工程师《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原件给招标人查验,并同时提交任命书。
5.6按照《河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推进信用体系建设与房屋市政工程招投标工作联动的指引的通知》(河住建通〔2020〕77号)规定,凡是信用评价等级C级的企业,应当不接受其参加投标。
6.1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网上开评标。投标企业需办理企业信息入库、核验通过后办理CA证书和电子签章,办理完成后方可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在投标准备期内需采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 河 源 市 电 子 投 标 文 件 制 作 软 件 及 操 作 手 册 和 XML 工 程 量 清 单 操 作 手 册 ,网址:https://14.215.227.219:8088/xzzx/008001/20171225/fb518caa-04e2-479f-a3d7-2f2fff7aa3e5.html)制作电子版投标文件,投标时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6.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 10 月 14 日 9:30 ,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统一采用网络上传的形式,投标人需登录河源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会员端(网址:https://14.215.227.219:8088/TPBidder)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整上传至河源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交易平台。
6.3逾期上传的或者未上传到指定网站平台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在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后送达的补充或者修改的内容无效。
注:电子标书递交截止时间以河源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服务器从中国科学院国家授时中心取得的北京时间为准。
7.1本招标公告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zbtb.gd.gov.cn/login)”、“河源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平台(网址:https://14.215.227.219:8088/)”上发布。
7.2本项目不设置现场开标环节,如对开标过程有异议的,可申请调看现场监控。
7.3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复杂严峻,为筑牢疫情防控坚固防线,巩固我市疫情防控成果,请招投标当事人严格按照河源市防疫指挥部最新政策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各项措施。
8.1招标人:龙川县精神卫生中心
联系人:乐先生 联系电话:0762-6752402
地 址:龙川县老隆镇东风西路59号
8.2 河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龙川县分中心
联系人:戴先生 联系电话:0762-6890167
地址:龙川县老隆镇沿江西岸水岸沁园首层
8.3 龙川县中信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0762-6882388
地址:龙川县老隆镇中东半岛小区C栋首层
龙川县精神卫生中心
二〇二二年九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