灯塔盆地农高区灌渠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灯塔盆地农高区灌渠工程项目,已由河源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河发改投审〔2022〕20号文批准建设,项目统一编码为:2205-441600-04-01-785085;资金来源:水库移民专项资金,建设资金已落实(未要求施工企业带资情况)。招标人为河源市灯塔盆地乡村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河源市长信项目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1 工程名称:灯塔盆地农高区灌渠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
2.2 建设地点:河源市东源县灯塔盆地农高区横塘村、滑滩村、枫木村。
2.3 建设规模与内容:本项目灌溉设计保证率为90%,设计灌溉面积2445亩,其中水田面积为2145亩,旱地面积为300亩。主要建设内容:(1)水源工程:加固改造山塘22座,新建水陂1座;(2)渠道工程:衬砌改造渠道19824m;(3)渠系建筑物工程:拟建过路涵15座,拟建农桥7座,新建工程标识牌1项,工程告示牌1个。
2.4 本项目初步设计概算总投资为20720156.58元,建设资金已落实。本工程实行全过程限额设计,限额投资。
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16759829.06元,其中工程勘察费最高投标限价为316840.03元,其中工程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为194976.16元,工程建安费最高投标限价为16248012.87元;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最高投标限价,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2.5 工期要求
总工期为 120 日历天,其中勘察工期为 10 日历天,设计工期为 10 日历天,工程施工工期为100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或总监理工程师签发的开工令时间为准。
2.6 招标范围:为灯塔盆地农高区灌渠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以及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移交,完成并配合相关部门预(结)算、审计、工程保修等工作,本工程所涉及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2.6.1勘察部分:为本项目详细勘察及后续相关勘察服务。
2.6.2设计部分:包括但不限于本工程的施工图设计、技术审查(如有)、施工图报送审图机构审查并通过审查、施工过程设计控制及设计跟踪、工程设计变更、配合工程竣工图的编制及对工程竣工图的审查,施工现场配合,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前规定由设计单位完成的相关服务。
2.6.3 施工部分:按照招标文件及合同约定的范围和招标人批复的施工图设计文件所含工程内容进行施工总承包,包括但不限于包工、包料、包设备、包质量、包安全生产、包文明施工、包按期竣工、包承包范围内工程通过验收、包移交、包竣工图编制、包结算编制、包资料整理、包施工总承包管理和现场整体组织、包专业协调及配合、包保险(由承包人负责购买的)、包保修等。
2.6.4勘察设计施工过程包含的其他工作:
(1)预结算造价文件编制:包括预算、结算文件编制,造价分析、设计变更造价分析等。
(2)报批报建:负责办理从施工图设计阶段到竣工验收阶段的所有报批报建工作,招标人予以协助。
(3)本项目涉及的所有临水、临电、施工场地、临时道路、交通围闭及疏散等。
(4)负责对原有管线(供水、供电、供气、通讯、排水、排污等)的保护,如有损坏承担修复工作及全部费用。
(5)应承担办理本工程所需的工商、税务、治安、执法、卫生防疫、消防、环保、技术监督、流动人口与计划生育、交通、气象、建设、水利、进出省、市及县等国家法律、地方行政法规及合同规定的应由承包人负责的有关许可手续。
最终承包内容以招标文件(含招标答疑、澄清文件)、经审定的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定的施工图预算内容及项目总承包合同为准且包括发包人发出的与本工程有关的一切文件。招标人有权对实施项目的承包范围和内容进行调整,中标人不得有异议。
2.7 质量要求:
2.7.1勘察要求: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招标文件相关要求完成工程勘察服务。
2.7.2设计要求:设计符合国家相关规范及行业现行标准要求,满足招标文件的需求,并通过招标人及有关部门或专业机构的审查。
2.7.3施工工程质量要求:符合水利工程相关规程规范标准并达到竣工验收合格。
3.1投标人须具备承担本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的资质、人员等要求
3.1.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且具有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下列资质(或分别具备下列资质的企业组成的联合体):
(1)勘察:具有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勘察)〕专业丙级(含)以上资质;
(2)设计: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水利行业(灌溉排涝)设计丙级(含丙级)以上资质;
(3)施工: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的施工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投标人拟派人员必须具有以下资格:
(1)项目总负责人:由施工项目负责人兼任;
(2)勘察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工程类中级(含中级)以上工程师职称;
(3)设计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水利类中级(含中级)以上工程师职称;
(4)施工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广东省省外企业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项目负责人并同时持有有效的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水安B证);
(5)专职安全员(1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水安C证)。
注明:拟派本工程的勘察项目负责人、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必须是投标人(或联合体中对应分工成员)的正式员工;须在2022年4月至2022年6月在对应公司缴交社保。
3.1.3投标人(联合体各方)须已在“广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完成信用管理信息录入手续,未被列入广东省水利工程建设领域信用体系黑名单。
3.2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若单个投标企业不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第3.1.1、3.1.2项要求的,本项目接受不超过3家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且具有上述要求的施工资质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否则全部视为无效。
3.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3.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3.3.2为本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
3.3.3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3.3.4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3.3.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3.3.6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3.3.7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3.3.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3.3.9被责令停业的;
3.3.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3.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3.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4.1各潜在投标人,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河源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平台(网址:https://14.215.227.219:8088/)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5.1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资格评审不通过的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5.2评标办法:本项目评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
5.3投标保证金,没有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资格审查不予通过。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交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20万元;
(2)投标保证金提交时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
(3)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电子保函或银行转账。电子保函提交的须按河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颁发的《关于正式运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保函服务的通知》规定办理,保函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生效,从生效之日起保函有效期不少于150天。银行转账的投标保证金必须由投标人基本存款账户银行转账汇入招标人指定的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设的银行账户,由各投标人登录河源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平台后,可自行查询到该项目投标保证金交纳账户信息(每个项目都有独立投标保证金子账户)。
5.4按照《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注册建造师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上担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或总项目负责人,如发现拟派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已在其他在建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或总项目负责人则取消其投标资格或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回,并通报。
5.5中标人必须根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国令第 724 号)的要求在签订合同后 30 日内落实:一、落实实名制管理,建立门卫值守制度和进入工地登记管理制度,用于施工现场人员的日常考勤和工作情况记录。二、落实分账制管理,工人工资支付与工程款支付应当实行分账管理,中标人应当以项目的名义开设工人工资支付专用账户。建设单位应当在合同设置合理的拨付比例,按月足额将工程款(含预付款)中的工资款项拨入中标人设立的工人工资支付专用账户,用于发放作业工人工资。三、落实农民工工资担保制度,中标人须按条例要求出具工人工资担保证明,工人工资担保可采用金融机构保函、保险或保证金等形式。
5.6建设单位有义务提供施工场地、施工用水用电接入口;协助中标人(施工单位)完成相关管理部门的施工进场审批手续,保障中标人(施工单位)能够按时进入现场开始准备工作。
5.7建设单位应当在施工总承包合同约定工程款计量周期、工程款进度结算办法,明确支付节点的时间或工程进度,因特殊原因导致工期延后的,经施工总承包单位同意后,支付节点可以适当后延。
5.8建设单位必须在施工总承包合同约定的人工费占施工总承包合同价格比例不低于20%。建设单位必须每月按上述比例将工资款拨付到中标人开设的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
5.9建设单位应当协助中标单位完成竣工验收的各类相关工作,办理相应竣工批文和备案
5.10建设单位应当按月向中标单位拨付工程进度款,并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办理竣工结算,协助中标单位完成竣工验收的各类相关工作,办理相应竣工批文和备案。
5.11建设单位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在施工过程中落实工程款支付担保、施工过程结算及每月拨付农民工工资款项至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等要求。
6.1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网上开评标。投标企业需办理企业信息入库、核验通过后办理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办理完成后方可进行网上投标(包括制作投标文件、上传递交投标文件)。在投标准备期内需采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河源市电子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及操作手册和XML工程量清单操作手册,网址:https://14.215.227.219:8088/xzzx/008001/20171225/fb518caa-04e2-479f-a3d7-2f2fff7aa3e5.html)制作电子投标文件。请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及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6.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具体以“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zbtb.gd.gov.cn/login)”、“河源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平台(网址:https://14.215.227.219:8088)”发布的公告上所载时间为准)”,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统一采用网络上传的形式,投标人需登录河源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会员端(网址: https://14.215.227.219:8088/TPBidder)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整上传至河源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交易平台。
6.3逾期上传的或者未上传到指定网站平台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在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后上传或送达的补充或者修改内容无效。
注: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河源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服务器从中国科学院国家授时中心取得的北京时间为准。
6.4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所提交的所有资料必须是真实的、有效的,若有虚假一经查实,将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向行政主管部门予以通报同时记入企业不良行为记录。
7.1本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www.zbtb.gd.gov.cn/login)”、“河源市公共资源网交易平台(网址:https://14.215.227.219:8088/)”上发布。
7.2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不需参加开标会,如对开标过程有异议的,可申请调看现场监控。
7.3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复杂严峻,为筑牢疫情防控坚固防线,巩固我市疫情防控成果,请招投标当事人严格按照河源市防疫指挥部最新政策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各项措施。
7.4未尽事宜,详见本项目《投标人须知》。
招 标 人:河源市灯塔盆地乡村发展有限公司
联 系 人:俞先生
电 话:0762-2200322
代理机构:河源市长信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朱小姐
电 话:0762-3683189
河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 系 人:张 生
联系电话:0762-33339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