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 > 建设工程 > 交易公告
[龙川县][招标公告][施工]龙川军供站综合楼建设项目施工
发布时间:2022-06-02阅读次数: 信息来源:本站

龙川军供站综合楼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龙川军供站综合楼建设项目,已由龙川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龙川军供站综合楼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发改【2021358号文)批准建设。项目建设资金除上级支持资金,不足部分由县财政统筹解决,项目资金已落实(未要求施工企业带资建设)。招标人为龙川县代建工程事务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深圳市中联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龙川军供站综合楼建设项目施工

2.2项目统一代码为:2108-440000-04-01-972704

2.3建设地点:龙川县老隆镇新城区火车站背面(原军供站园内)。

2.4工程规模及建设内容:新建综合楼一栋,占地面积996.03平方米,框架结构6层,建筑面积约5998.75平方米;以及军供站大门建设、站内绿化等配套设施建设。包括拆除工程、土建与装饰工程、安装工程、市政工程(园建工程、绿化工程、室外照明部分、室外监控及广播)。

2.5本次施工招标最高投标限价及资金来源:本次施工招标最高投标限价为17009431.74元(龙财评〔202287号)项目建设资金上级支持资金,不足部分由县财政统筹解决,项目资金已落实。

2.6工期要求:总工期为270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监理单位发出的开工令时间为准

2.7招标内容:按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全部内容的施工及保修(施工图设计文件指本次招标范围内部分)

2.8工程质量要求:按国家有关规定达到验收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1名,须具有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广东省省外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3.4拟派本工程的专职安全员1名,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3.5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规定,广东省省外进粤建筑企业和人员需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

3.6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必须是本公司正式员工,须在2022年2月至2022年4月在本公司缴交社保。

备注: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1510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延期的通知》(粤建许函〔2021〕849号)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和广东省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1年12月31日至2022年12月30日届满的,统一延期至2022年12月31日在此期间相关资质证书均视为在有效期内,企业可持该资质证书用于经营活动。广东省外由各省各级住建主管部门核发资质证书过期的,如能提供该省有关顺延资质资格有效期有关文件且符合文件规定的,则视为在有效期内

4. 招标文件及有关文件的下载

4.1各潜在投标人,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河源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平台(网址:http://14.215.227.219:81/)免费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5. 投标人须知

6.1根据《龙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转发河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房屋市政工程招投标领域全流程电子化及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龙住建[2021]48号)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的相关证书或证明等资料必须真实有效,招标人可以在标后对前三名中标候选人进行原件核验,如发现中标人提供虚假证书或证明的,认定为不符合中标条件,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6.2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不通过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6.3评标办法:本项目评标采用“合理低价法”。

6.4投标人必须提交30万元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为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或银行转账。银行保函需开具给招标人(必须是公司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银行保函),银行保函有效期不少于90日历天。保证保险需开具给招标人(受益人也必须是招标人,开具保证保险的保险费必须由投标人基本账户银行,转账汇入保险公司指定账户),保证保险有效期不少于90日历天。银行转账的由各投标人登录河源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平台后,在填写报名信息页面,可自行查询到该项目投标保证金交纳账户信息(每个项目都有独立投标保证金子账户)。银行转账的投标保证金必须由投标人基本账户银行转账汇入指定邮政储蓄银行账户或广发银行账户。投标保证金提交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没有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5.5按照《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注册建造师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上担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如发现拟派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已在其他在建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则取消其中标资格。

5.6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须提交中标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注册执业证书》原件给招标人查验,并同时提交项目负责人任命书。

5.7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在投标后不得随意变更,除发生下列情形之一。一是因重病或重伤(持有县、区以上医院证明)两个月以上不能履行职责的;二是主动辞职或调离原工作单位的;三是因管理原因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施工单位认为该项目经理不称职或监理单位认为该项目经理不称职需要更换的;四是无能力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造成严重后果,建设单位要求更换的;五是因违法被责令停止执业的;六是因犯罪被羁押或判刑的;七是死亡的。如符合上述理由需要变更项目负责人的,应当配合与本项目招标文件设置的资格条件、加分条件相同的项目经理。

5.8招标人不接受在河源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信用评价等级C级(当企业信用评分为70分及以下时,其信用等级降为C级)的企业参加投标。

5.9按照国务院《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国令第724号)的要求,实行工程款支付担保制度。建设单位(即业主单位和招标人)的建设资金到位率达不到规定的比例的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在施工总承包合同签订后30日内,向施工总承包单位提供等额工程款支付担保。政府投资项目一律不得以施工企业带资承包的方式进行建设,严禁将带资承包等内容写入工程承包合同及补充条款。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一律优先保障农民工工资的支付,不得以工程款未到位等原因为由克扣或拖欠农民工工资。

5.10建设单位应当在施工总承包合同约定工程款计量周期、工程款进度结算办法,明确支付节点的时间或工程进度,因特殊原因导致工期延后的,经施工总承包单位同意后,支付节点可以适当后延。

5.11中标人必须严格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国令第724号),在签订施工合同后30日内落实《条例》内容。一是落实实名制管理,并对接河源市智慧工地平台(实名制子平台)实行对接;二是落实分账制管理,以项目的名义开设工人工资支付专用账户并对接河源市智慧化工地平台(分账制子平台),中标人应当每月足额通过河源市智慧化工地平台(分账制子平台)发放工人工资;三是必须落实农民工工资担保制度。

5.12建设单位必须在施工总承包合同约定的人工费占施工总承包合同价格比例不低于20%。建设单位必须每月按上述比例将工资款(含预付款)拨付到中标人开设的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

5.13建设单位在签订施工总承包合同并正式进场后5天内拨付中标价(扣除暂列金后)的20%(其中的20%拨付至中标人项目的工人工资支付专用账户)作为工程预付款,预付款在工程进度款付至50%后两次从进度款中扣回(每次50%)。

5.14中标单位应当每月按施工进度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款支付申请。

5.15建设单位应当按月向中标单位拨付工程进度款。

5.16建设单位应当协助中标单位完成竣工验收的各类相关工作,办理相应竣工批文和备案。

5.17建设单位有义务提供施工场地、施工用水用电接入口;协助中标人(施工单位)完成相关管理部门的施工进场审批手续,保障中标人(施工单位)能够按时进入现场开始准备工作。

5.18建设单位不提供临时办公和工人住宿用地,由中标人自行负责。临时办公和工人住宿用地的相关费用也由中标人自行负担,建设单位不另行支付相关费用。

5.19建设单位应当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办理竣工结算;协助中标单位完成竣工验收的各类相关工作,办理相应竣工批文和备案。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本项目工程施工实行网上电子投标,网上开评标。投标企业需办理企业信息入库、核验通过后办理CA证书和电子签章,办理完成后方可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在投标准备期内需采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河源市电子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及操作手册和XML工程量清单操作手册,网址:http://14.215.227.219:81/xzzx/008001/20171225/fb518caa-04e2-479f-a3d7-2f2fff7aa3e5.html)制作电子版投标文件,投标时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6.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6月24日9:30,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统一采用网络上传的形式,投标人需登录河源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会员端(网址:http://14.215.227.219:81/TPBidder/memberLogin)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整上传至河源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平台

6.3逾期上传的或者未上传到指定网站平台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在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后送达的补充或者修改的内容无效。

注:电子标书递交截止时间以河源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服务器从中国科学院国家授时中心取得的北京时间为准。

6.4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所提交的所有资料必须是真实的、有效的,若有虚假一经查实,将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向行政主管部门予以通报同时记入企业不良行为记录。

7. 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其他注意事项

7.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zbtb.gd.gov.cn)”、“河源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平台(网址:http://14.215.227.219:81)”上发布。

7.2本项目不设置现场开标环节,如对开标过程有异议的,可申请调看现场监控。

7.3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复杂严峻,为筑牢疫情防控坚固防线,巩固我市疫情防控成果,请招投标当事人严格按照河源市防疫指挥部最新政策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各项措施。

7.4未尽事宜,详见本项目《投标须知》。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龙川县代建工程事务中心

   址:河源市龙川县学北路家和小区东南侧(龙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内)

人:先生

   话:0762-6661939

 

代理机构:深圳市中联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人:周先生

   址:河源市新市区东华路西面建设大道南边锦天大厦A15楼IJ号

   话:0762-3131665

   真:0762-3131665

 

交易中心:河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龙川县分中心

地址:龙川县老隆镇沿江西岸水岸沁园首层

联系人:戴先生

联系电话:0762-68901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