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平县内莞镇元善镇乡村旅游公共服务保障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勘察设计
招标中标候选人公示
连平县内莞镇元善镇乡村旅游公共服务保障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项目,于2022年05月10日09:30在河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定标办法及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完成了本项目的开标定标工作。现将中标候选人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2022年05月12日至2022年05月16日止),具体如下:
中标候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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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中标候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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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中标候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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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中标候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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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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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中国美术学院风景建筑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成)江西核鹰勘测规划设计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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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天合联创设计有限公司(成)建勘勘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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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天尚设计集团有限公司(成)江西赣南地质工程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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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下浮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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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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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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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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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负责人姓名及证书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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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少军
G33002156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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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吉晓
G33002970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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尹维民
G3300306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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勘察负责人姓名及证书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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卞国林
AY0935002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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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军
AY063200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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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来明
AY19360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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勘察设计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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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分阶段分期实施,工程勘察应在签订勘察设计合同后30天内完成并提交勘察成果;设计方案应在勘察单位提交勘察成果后30天内完善并提交方案成果;初步设计及概算在审批勘察成果及设计方案批准后30天内提交,报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其他阶段以招标人发出的通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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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分阶段分期实施,工程勘察应在签订勘察设计合同后30天内完成并提交勘察成果;设计方案应在勘察单位提交勘察成果后30天内完善并提交方案成果;初步设计及概算在审批勘察成果及设计方案批准后30天内提交,报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其他阶段以招标人发出的通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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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分阶段分期实施,工程勘察应在签订勘察设计合同后30天内完成并提交勘察成果;设计方案应在勘察单位提交勘察成果后30天内完善并提交方案成果;初步设计及概算在审批勘察成果及设计方案批准后30天内提交,报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其他阶段以招标人发出的通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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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全称):连平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联 系 人:谢先生
电 话:0762-4332356
招投标监督部门:连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0762-4332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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