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和平县五处和2022年和平县两处中型地质灾害隐患点综合治理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2021年和平县五处中型地质灾害隐患点综合治理项目、2022年和平县两处中型地质灾害隐患点综合治理项目,已由和平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和发改投审【2022】1号、和发改投审【2022】39号文批准建设,资金来源已落实。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和平县土地整理开发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广东明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勘查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2021年和平县五处和2022年和平县两处中型地质灾害隐患点综合治理项目EPC总承包。
2.2 建设地点:和平县彭寨镇、古寨镇、贝墩镇、长塘镇。
2.3 工程规模:
2021年和平县五处中型地质灾害隐患点综合治理项目工程规模:挖运土方35788.1立方米,新建格构梁7150.2米、锚杆18645米、消能池13座、挡土墙1986.75立方米,喷播植草6191.66平方米等工程。
2022年和平县两处中型地质灾害隐患点综合治理项目工程规模:贝墩镇新建挡土墙205.8立方米、格构梁79.5立方米、排水沟108.1米、消能池2座,锚杆1251米,三维网植草629.4平方米,挖一般土石方2041.2立方米,土方弃运2226.9米,坡面平整881.1平方米,植被清理1164.6平方米;长塘镇新建挡土墙684.1立方米、格构梁164.5立方米、排水沟329.3米消能池6座,锚杆2043米,三维网植草1667.1平方米,挖一般土石方5620.9立方米,土方弃运9216.1米,坡面平整2404.1平方米,植被清理2999.2平方米。
(1)和平县彭寨镇彭镇村老园屋滑坡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建设内容包括:挖运土方、新建锚杆格构梁、截排水沟、消能池、挡土墙、喷播植草等;
(2)和平县古寨镇梅华村罗地坑崩塌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建设内容包括:挖运土方、新建锚杆格构梁、截排水沟、消能池、挡土墙、喷播植草等;
(3)和平县古寨镇前程村成功陈屋、社背滑坡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建设内容包括:挖运土方、新建锚杆格构梁、截排水沟、消能池、挡土墙、喷播植草等;
(4)和平县贝墩镇强新村横塘组崩塌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建设内容包括:挖运土方、新建格构梁、锚杆、截排水沟、消能池、挡土墙、喷播植草等;
(5)和平县长塘镇四围村连山滑坡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建设内容包括:挖运土方、新建锚杆格构梁、截排水沟、消能池、喷播植草、混凝土硬底化平台等;
(6)和平县贝墩镇武联村上门坑滑坡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建设内容包括:挖运土方、新建锚杆格构梁、截排水沟、消能池、喷播植草、混凝土硬底化平台等;
(7)和平县长塘镇中村上径滑坡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建设内容包括:挖运土方、新建锚杆格构梁、截排水沟、消能池、喷播植草、混凝土硬底化平台等。
具体建设内容和规模详见可行性研究报告或实施方案。
2.4 本招标项目勘查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最高限价为1632.49万元,其中:
(1)建安工程费以1444.87万元为最高限价(不含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及不可预见费)。
(2)设计费以50.96万元为最高限价。
(3)勘查费以136.66万元为最高限价。
投标报价高于对应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投标。以上招标最高限价金额为估算价,最终的金额以财政部门审定金额为准。
(4)本次招标只涉及建安工程费、设计费、勘查费,其他费用均不包括在此次招标中。项目实行全过程限额设计,限额投资。
2.5 工期要求:
(1)勘查设计工期:在总承包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内完成勘查设计。
(2)施工工期:180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监理单位发出的开工令时间或通知书指定起算日起计为准。
2.6 招标范围:完成本招标项目勘查、设计、施工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包括:本招标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实施方案所列项目的工程总承包,完成并配合招标人办理报建、报批、竣工验收及备案、相关部门结算审计、工程保修以及项目移交等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勘查部分
完成本项目所需的勘查工作,满足本项目的设计需求,包括但不限于岩土工程勘查、地形地貌测绘、工程测量以及前期现状摸查工作等。
(2)设计部分
完成本项目所有专业的设计工作等,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设计变更、设计成果送审图机构审查并出具审查意见合格书等,配合工程竣工图的编制及对工程竣工图的审查,施工现场配合,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前规定由设计单位完成的相关服务。
(3)施工部分
按照招标文件及合同约定的范围和招标人批复的施工图进行采购施工总承包,包括但不限于包工、包料、包设备采购安装及试运行、包质量、包安全生产、包文明施工、包防扬尘污染、包工期、包承包范围内工程验收通过、包移交、包竣工图编制、包结算、包资料整理、包施工总承包管理和现场整体组织、包专业协调及配合、包保险(由中标人负责购买的)、包保修等。
(4)勘查设计、施工过程包含的其他工作
1)结算造价文件编制:包括预(结)算文件编制,设计方案比选、造价分析、设计变更造价分析等。
2)报批报建:负责办理从勘查设计阶段到竣工验收阶段的所有报批报建工作中应由中标人负责的有关许可手续,招标人予以协助。
3)施工总平面设计与管理等。
4)本项目涉及的所有临水、临电、施工场地、临时道路、交通围闭及疏散等。
5)负责对原有管线(供水、供电、供气、通讯、排水、排污等)的保护,如有损坏承担修复工作及全部费用,但因招标人提供的资料有误导致损坏的除外。
6)凡工程中涉及到劳动、消防、环保、节能、绿色建筑、规划、卫生防疫、档案、质量等有关政府部门验收的项目,及时做好竣工验收准备工作。验收通过后,向招标人提交验收报告,协助办理竣工备案等。
最终招标内容以招标文件(含招标答疑、澄清文件)、经审定的设计图纸、经审定的施工图预算内容及项目总承包合同为准且包括招标人发出的与本工程有关的一切文件。招标人有权对实施项目的承包范围和内容进行调整,中标人不得有异议。
2.7 质量要求:勘查设计要求严格按照地质灾害行业有关的规程、规范、标准进行勘查设计,满足招标人的使用要求。施工质量要求符合地质灾害行业有关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质量达到验收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 投标人(联合体各方)满足承接本项目所需以下(1)、(2)、(3)的资质:
(1)勘查资质要求:具备自然资源部(原国土资源部)颁发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乙级及以上资质;
(2)设计资质要求:具备自然资源部(原国土资源部)颁发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3)施工资质要求:具备自然资源部(原国土资源部)颁发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乙级及以上资质,并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主要负责人资格要求:
(1)拟派本招标项目项目总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广东省省外企业拟派项目总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由施工项目负责人兼任。
(2)拟派本招标项目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广东省省外企业拟派项目总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3)拟派本招标项目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须具有岩土工程专业(或水工环或地质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4)拟派本招标项目勘查负责人资格要求:须具有岩土工程专业(或水工环或地质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3.4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规定,广东省外企业必须办理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登记(如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均需满足)。
3.5拟派本招标项目的所有人员必须是本公司正式员工,并提供2022年1月-2022年3月的人员社保证明(投标人的拟派本招标项目的人员的社保由上级主管部门统一缴纳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
3.6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关于联合体投标:
允许联合体投标,但只接受最多3家单位联合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以承接施工任务的一方为牵头人。联合体投标的应签定联合体投标协议,联合体投标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全部被拒绝。
投标人拟任拟派本招标项目项目总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勘查负责人,必须是联合体中对应分工成员的正式员工。
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本招标项目勘查、设计、施工总协调工作及工程涉及的其它协调工作,包括为完成本招标项目的所有工程实施直至竣工验收所需的项目管理和配合移交场地、提供检测条件及辅助设施、相关资料等服务。
4、投标报名
4.1本招标项目采用网上报名,潜在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登录河源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平台办理网上投标报名。(联合体报名的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负责申报)
注明:网上投标报名程序如下:
(1)网上报名须提前办好入库手续,尚未在系统中登记注册的投标单位请尽快登记注册入库并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请参考《主体诚信库申报操作手册》操作手册。
(2)已入库并办理CA数字证书的投标人须自行在网上报名。具体请参考《建设工程-投标人》操作手册。
(3)报名成功后自行打印报名回执表。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均可报名参加该招标项目的投标。
4.3报名时间:2022年4月27日08:30至2022年5月7日17:30止。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报名成功后,投标人可自行在河源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平台(网址:http://14.215.227.219:81)下载招标文件、图纸,招标文件费用为每套人民币500元。报名成功后,需在网上支付费用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一经在河源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平台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在报名后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注:已报名的投标人未在河源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平台网上缴付招标文件费用给招标代理机构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权利。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其投标。
6、投标人须知
6.1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不通过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6.2评标办法:本招标项目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6.3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投标人必须提交10万元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或银行转账。银行保函需开具给招标人(必须是公司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银行保函),银行保函有效期不少于90日历天。保证保险需开具给招标人(受益人也必须是招标人,开具保证保险的保险费必须由投标人基本账户银行,转账汇入保险公司指定账户),保证保险有效期不少于90日历天。银行转账的由各投标人登录河源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平台后,在填写报名信息页面,可自行查询到该项目投标保证金交纳账户信息(每个项目都有独立投标保证金子账户)。银行转账的投标保证金必须由投标人基本账户银行转账汇入指定邮政储蓄银行账户。投标保证金提交时间:2022年4月27日08:30至2022年5月7日17:30止。没有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资格审查不予通过。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交。
6.4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联合体投标的,则为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本公司正式员工】必须参加开标会,并自带单独一份有效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若法定代表人不参加开标会的,其委托代理人还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备查,否则取消其投标资格,已提交的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6.5投标人拟派本招标项目的人员及资料必须真实,如发现有虚假证件或虚假职称的,招标人将要求投标人提供相关证书查询网址路径或职称评审表或发证机关相关证明、联系电话,否则取消其投标资格或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回,并提交河源市相关部门依法依规处理。
6.6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须提交与投标文件一致的中标项目总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及设计负责人的执业证书原件给招标人查验,并同时提交任命书。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5月27日10:00,地点为和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平县滨河东路自然资源局大楼10楼)。
7.2投标人必须凭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报名回执表》提交投标文件。
7.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8.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www.gdzbtb.gov.cn/)”、“河源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平台(网址:http://14.215.227.219:81)”上发布。如媒体发布公告(或通知)详细内容不一致者,以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为准。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和平县土地整理开发中心
联 系 人:叶先生
电 话:0762-5635839
地址:广东省河源市和平县
代理机构:广东明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殷先生
电 话:0762-3880038
地 址:河源市新市区东华路西面建设大道南边锦天大厦12楼H号
和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0762-5612838
地 址:和平县滨河东路自然资源局大楼
温馨提示:根据《河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推进建筑市场复工复产的通知》和《河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通知》,减少人群聚集原则,本项目不设置现场开标环节,投标人员需持24小时核酸检测才可进入会场,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内递交纸质标书后可自行离场,如对开标过程有异议的,可申请调看现场监控。参加开标人员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必须佩戴口罩,接受现场信息登记及体温监测,须单独提交《投标承诺书》(详见招标公告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