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河源市卫生学校学生公寓改造修缮工程项目”招标文件的变更公告(一)
各潜在投标人:
河源市卫生学校学生公寓改造修缮工程项目于2022年1月7日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及河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了招标公告,现对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格式的投标函进行变更:投标函按照附件投标函格式为准(详见本变更公告的附件:投标函)。
招标文件中相关的内容以本变更公告为准,其他内容不变。
另附预算评审的电子表格。
特此通知!
广东明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1月12日
变更公告(一)附件:投标函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招标人名称):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 (项目名称)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自愿参加上述项目投标,愿意以人民币(大写) (¥ )的投标总报价,工期 日历天,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承包工程,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工程质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我方承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
3.如我方中标:
(1)我方承诺响应招标文件的任何条款。
(2)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7个工作日内提交建设工程履约保证金。
(3)我方承诺在提交建设工程履约保证金后7个工作日内按规定与招标人签订施工合同。
(4)我方承诺按招标文件约定的结算方法进行工程结算。
(5)保证按投标文件注明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和有关施工管理人员组织本工程施工,保证项目负责人不兼任其它任何在建工程项目负责。
(6)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合同工程。
(7)承诺严格按照《河源市贯彻落实<广东省建设领域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暂行办法>实施意见》(河人社发﹝2015﹞92号文)的要求设立工人工资专用账户,确保按时足额支付工人工资。
4.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以下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1)为本工程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
(2)为本工程的监理人;
(3)为本工程的代建人;
(4)为本工程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5)与本工程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6)与本工程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7)与本工程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8)被责令停业的;
(9)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0)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投 标 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 (签字)
_______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