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市灯塔盆地农业科技服务中心(农业医院)二期建设项目
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河源市灯塔盆地农业科技服务中心(农业医院)二期建设项目,已由东源县发展和改革局以东发改投审〔2021〕127号文批准建设,项目统一编码为:2109-441625-04-01-871335;资金来源:由上级专项资金、市级财政资金及业主单位自筹资金解决,建设资金已落实(未要求施工企业带资情况)。招标人为河源市灯塔盆地乡村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河源市长信项目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1 工程名称:河源市灯塔盆地农业科技服务中心(农业医院)二期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2.2 建设地点:东源县顺天镇。
2.3建设内容:灯塔盆地农业医院建筑面积约7200平方米,主要对灯塔盆地农业医院的大堂、植物医院、动物医院、土壤医院进行装修,以及配套工程和办公室设备。
2.4 本项目初步设计概算总投资为37695230.40元,建设资金已落实。本工程实行全过程限额设计,限额投资。
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22124023.84元,其中工程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为225769.87元,工程建安费最高投标限价为21898253.97元;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最高投标限价,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2.5 工期要求
总工期为 215 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为 15 日历天,工程施工工期为200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或总监理工程师签发的开工令时间为准。
2.6 招标范围:为河源市灯塔盆地农业科技服务中心(农业医院)二期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以及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移交,完成并配合相关部门预(结)算、审计、工程保修等工作,本工程所涉及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2.6.1设计部分:包括但不限于本工程的施工图设计、技术审查(如有)、施工图报送审图机构审查并通过审查、施工过程设计控制及设计跟踪、工程设计变更、绿色建筑设计、专业设计配合服务、配合工程竣工图的编制及对工程竣工图的审查,施工现场配合,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前规定由设计单位完成的相关服务。施工图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装修工程、安装工程、配套工程和满足本项目使用功能所需的所有工程施工图设计。
2.6.2 施工部分:按照招标文件及合同约定的范围和招标人批复的施工图设计文件所含工程内容进行施工总承包,包括但不限于包人工、包材料料、包设备、包质量合格、包安全生产、包文明施工、包按期竣工、包承包范围内工程通过验收、包移交、包竣工图编制、包结算编制、包资料整理、包施工总承包管理和现场整体组织、包专业协调及配合、包保险(由承包人负责购买的)、包保修等。具体以双方签订施工合同的要求为准,如在施工过程中发包人不再实施某个专业工程时,承包人不得向发包人提出任何形式的补偿。承包人需与专业分包单位签订专业分包合同,并配合做好施工管理工作,同时,承包人须按国家、地方、行业规定以及发包人要求的做好工程质量控制措施、安全措施、文明措施及对工程总承包管理的相关工作。
2.6.3设计施工过程包含的其他工作:
(1)预结算造价文件编制:包括预算、结算文件编制,造价分析、设计变更造价分析等。
(2)报批报建:负责办理从施工图设计阶段到竣工验收阶段的所有报批报建工作,招标人予以协助。
(3)本项目涉及的所有临水、临电、施工场地、临时道路、交通围闭及疏散等。
(4)负责对主体建筑和原有管线(供水、供电、供气、通讯、排水、排污等)的保护,如有损坏承担修复工作及全部费用。
(5)应承担办理本工程所需的工商、税务、治安、执法、卫生防疫、消防、环保、技术监督、流动人口与计划生育、交通、气象、建设、水利等国家法律、地方行政法规及合同规定的应由承包人负责的有关许可手续。
最终承包内容以招标文件(含招标答疑、澄清文件)、经审定的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定的施工图预算内容及项目总承包合同为准且包括发包人发出的与本工程有关的一切文件。招标人有权对实施项目的承包范围和内容进行调整,中标人不得有异议。
2.7 质量要求:
2.7.1设计要求:符合《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等国家及地方有关工程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达到行业相关设计规范、技术标准等要求。
2.7.2施工工程质量要求:工程质量按国标《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河源市房屋建筑工程常见质量问题治理实施办法》(河规建通[2017]40号)及现行有关规定达到验收合格。
3.1投标人须具备承担本项目设计施工的资质、人员等要求
3.1.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且具有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下列资质(或分别具备下列资质的企业组成的联合体):
(1)设计: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者具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或者具有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
(2)施工: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并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投标人拟派人员必须具有以下资格:
(1)项目总负责人:由施工项目负责人兼任;
(2)设计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必须注册在本单位,且注册有效期必须有效)或建筑类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
(3)施工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的注册建造师资格,广东省省外企业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项目负责人并同时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4)专职安全员(1人):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
注明:拟派本工程的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必须是投标人(或联合体中对应分工成员)的正式员工;须在2021年10月至2021年12月在对应公司缴交社保(已退休人员则需提供退休证和聘书)。
3.1.3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的规定,省外进粤企业需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
3.2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若单个投标企业不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第3.1.1、3.1.2项要求的,本项目接受不超过2家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且具有上述要求的施工资质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否则全部视为无效。
3.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3.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3.3.2为招标项目前期工作提供咨询服务的;
3.3.3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3.3.4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3.3.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3.3.6被责令停业的;
3.3.7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3.8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3.3.9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3.3.10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3.3.11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3.3.12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3.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4.1本工程采用网上报名,潜在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登录河源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平台(网址:http://14.215.227.219:81/)办理网上投标报名。
注明:网上投标报名程序如下:
(1)网上报名须提前办好入库手续,尚未在系统中登记注册的投标单位请尽快登记注册入库并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请参考《主体诚信库申报操作手册》操作手册。
(2)已入库并办理CA数字证书的投标人须自行在网上报名。具体请参考《建设工程-投标人》操作手册。
(3)报名成功后自行打印报名回执表。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均可报名参加该招标项目的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必须由联合体各方全部报名)。
4.3报名时间:2022年1月7日8:30至2022年1月13日17:30,投标报名截止时间:2022年1月13日17:30。
5.1报名成功后,投标人可自行在河源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平台(网址:http://14.215.227.219:81/)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文件费用为每套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报名成功后,需在网上支付招标文件费用(未支付的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其投标)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投标人在开标当天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领取招标文件原件。
5.2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一经在河源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平台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在报名后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1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资格评审不通过的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6.2评标办法:本项目评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
6.3投标人必须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40万元。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或银行转账。银行保函需开具给招标人(必须是公司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银行保函),银行保函必须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生效,从生效之日起保函有效期不少于150天。保证保险需开具给招标人(受益人也必须是招标人),开具保证保险的保险费必须由投标人基本存款账户银行转账汇入保险公司指定的账户,保证保险必须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生效,从生效之日起保证保险有效期不少于150天。银行转账的投标保证金必须由投标人基本存款账户银行转账汇入招标人指定的河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设的邮政储蓄银行或广发银行账户,由各投标人登录河源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平台后,在填写报名信息页面,可自行查询到该项目投标保证金交纳账户信息(每个项目都有独立投标保证金子账户)。投标保证金提交时间:2022年1月7日8:30至2022年 1月13日17:30。没有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资格审查不予通过。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交投标保证金。
6.4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按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并自带一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若法定代表人不参于递交投标文件的,委托代理人须同时自带一份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本公司员工,须同时提交在本公司缴交的2021年10月至2021年12月的社保证明复印件)、递交人员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核查,如未达到要求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6.5投标人拟派本工程的人员及资料必须真实,如发现有虚假,招标人将取消其投标资格或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回,并提交东源县相关部门依法依规处理。
6.6按照《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注册建造师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上担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如发现拟派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已在其他在建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则取消其投标资格或中标资格。
6.7根据建办质函(2020)106号文件要求,实行到期证件自动顺延,各地要主动为工程开复工做好服务,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支持企业安全复工,在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和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安全证书到期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疫情防控结束。
6.8凡网上报名成功的潜在投标人,确有正当理由不参加投标的,应在开标前5日书面报行政监督部门及交易中心登记,未报告又不参加投标的按《河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市政工程招投标活动的通知》(河住建通[2020]56号)第四条规定处理。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22年1月27日 9:30 至10:30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1月27日10:30;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方式:到东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东源县建设一路原东源规划局4楼)开标现场提交投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在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后送达的补充或者修改的内容无效。
8.1本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www.zbtb.gd.gov.cn/login)”、“河源市公共资源网交易平台(网址:http://14.215.227.219:81/)”上发布。
在规定的报名期间,如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家时,招标人依法有权选择以下任一方式:(1)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河源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平台网发布公告延长报名时间,在延期报名时间内,已报名投标人的资料仍有效并可自行补充资料,未报名的投标人可根据公告的约定进行报名;(2)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9.1根据《河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通知》,减少人群聚集原则,本项目不设置投标人参加现场开标环节,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后可自行离场,如对开标过程有异议的,可申请调看现场监控。
9.2开标当天,前来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代表(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必须佩戴口罩,接受现场信息登记及体温监测。并提供本人“粤康码”及行程码,非“绿码”人员不得参与招投标活动,若行程码带有(*)号的必须提供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报告,未能提供核酸检测报告的,将拒绝其投标。行程码未带有(*)号的则无需提供核酸检测报告。
9.3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须同时递交《投标承诺书》(详见招标公告附件),未按要求提交的,不允许其投标。
招 标 人:河源市灯塔盆地乡村发展有限公司
联 系 人:俞 生
电 话:0762-2200322
代理机构:河源市长信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戴 生
电 话:0762-3683189
东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 系 人:廖 生
联系电话:0762-8333322
二〇二二年一月六日
附件:投标承诺书
投标承诺书
河源市灯塔盆地乡村发展有限公司:
我公司作为投标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 于2022年 月 日参与河源市灯塔盆地农业科技服务中心(农业医院)二期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编号:CX-ZB-2021-12-080在东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进行的投标活动,为配合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管控,就我公司进入交易中心场内投标人员做出以下郑重承诺:1.近期无出现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2.近14天内无疫情重点地区旅居史;3.近14天内无与疫情重点地区人员接触史;4.按要求进入交易中心场内自觉佩戴口罩;5.递交投标文件和完成开标系统签到手续后将迅速离场,不在场内逗留。
我公司对上述内容的真实性及准确性负责,如以上内容与事实不符造成的一切后果,我司将自愿接受招标人和行业监督部门处罚,取消中标资格,暂停在河源参加招投标活动3个月,其一切后果均由我司自行承担。
特此承诺。
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 (加盖单位章)
联系电话:
日 期: 年 月 日
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格式
联合体投标协议书
立约方:
牵头人公司全称:
成员一公司全称:
(牵头人公司全称)、(成员一公司全称)自愿组成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加(项目名称)的投标活动。经各方充分协商一致,就项目的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有关事务协商一致订立协议如下:
一、联合体各方关系
(牵头人公司全称)、(成员一公司全称)共同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加本项目的投标。(牵头人公司全称)、(成员一公司全称)作为联合体成员,若中标,联合体各方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二、联合体内部有关事项约定如下:
1. 作为联合体的牵头单位,代表联合体各方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
2. 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切实执行一切合同文件,共同承担合同规定的一切义务和责任,同时按照内部职责的划分,承担自身所负的责任和风险,在法律上承担连带责任。
3. 如果本联合体中标,(牵头人公司全称)承担本项目的工作和义务为承担本项目的施工部分和设计施工过程包含的由施工方承担的其他工作和义务,(成员一公司全称)承担本项目的工作和义务为承担本项目的设计部分和设计施工过程包含的由设计方承担的其他工作和义务。
4.如中标,联合体各方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书,并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负责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三、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加本项目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因发生上述问题导致联合体投标无效的,联合体的其他成员可追究其违约责任和经济损失。
四、联合体如因违约过失责任而导致招标人经济损失或被索赔时,本联合体任何一方均同意无条件优先清偿招标人的一切债务和经济赔偿。
五、本协议在自签署之日起生效,投标有效期内有效,如获中标资格,有效期延续至合同履行完毕之日。
牵头人公司全称:(盖章) 成员一公司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注:1.联合投标时需签本协议,联合体各方成员应在本协议上共同盖章签名确认。2.本协议内容不得擅自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