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源县拘留所-室外基础设施配套工程、东源县公安武警基地室外基础配套工程二期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东源县拘留所-室外基础设施配套工程、东源县公安武警基地室外基础配套工程二期EPC 总承包,已分别由东源县发展和改革局以东发改投审〔2017〕57号、〔2021〕151 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代码:2111-441625-04-01-101652。资金来源已落实(县财政统筹安排),招标人为东源县政府项目代建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采联国际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图设计、施工进行EPC总承包公开招标。
二、工程概况及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及代码:东源县拘留所-室外基础设施配套工程、东源县公安武警基地室外基础配套工程二期EPC总承包。
2.2建设地点:东源县。
2.3主要建设规模及内容:①拘留所方面:项目用地面积9977.24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645.45平方米,包括拘室(含部分附属用房)、业务综合楼、其它等。②公安武警基地方面:项目新建一个消防水池、修整市政道路和室外排水设施、敷设高压电源线路、完善二次供水系统和污水处理体系等基地内的基础配套设施。
本招标项目招标控制价(最高限价)15696640.06元,其中:设计费最高限价153031.41元;建安工程费最高限价15457719.24元。本项目实行限额设计施工、限额投资。投标报价高于对应控制价(包括控制价总价、控制价单价、控制价费率)的为无效投标。最终结算价以东源县财政局审定金额为准。
2.4计划工期:总工期6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约定的施工图设计、施工、竣工验收、移交、备案和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保修服务等相关配套工作,完成工程结算、工程保修、工程审计配合,合同义务履完毕止,以及对工程项目进行质量、安全、进度、费用、合同、信息等管理和控制。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2.5.1设计部分
①负责完成全部专业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并及时提供满足施工图审查、预算编制、施工需要的全部施工图。②按照审核修改意见对施工图进行修改、完善,保证其设计意图的最终实现。③根据进度要求及时提供各阶段施工图报审图纸,协助进行施工图审查报审工作,根据审查结果进行修改调整,直至施工图审查完成,并最终提交正式的施工图设计文件。④配合对施工图的审核确认工作,并负责施工图解读、修正和完善工作,直至全部施工图得到确认。⑤负责工程设计交底,向相关参建单位解读设计意图、设计要点、设计难点;参加施工图会审,解答施工图会审提出的问题。⑥根据要求,及时参加与设计有关的专题会,现场解决技术问题。⑦协助处理工程洽商和设计变更,负责有关设计修改,及时办理相关手续。⑧参与设计单位相关的必要的验收以及项目竣工验收工作,并及时办理相关手续。⑨在施工阶段提供施工全过程的现场指导、监督、检查、验收等相关服务。⑩参加项目竣工验收,配合完成竣工验收各项文件资料。⑪完成建筑行业法规、标准、规范规定应由设计单位提供的其他服务。
注:施工图设计费包含人工费,施工现场配合,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前规定由设计单位完成的相关服务所需的所有费用及完成本项目所需的其它费用及税金,不再考虑其他任何收费调整。
2.5.2施工部分
①按照招标文件及合同约定的范围和建设单位批复的施工图进行施工总承包,包括但不限于包工、包料、包设备、包质量、包安全生产、包文明施工、包防扬尘污染、包工期、包承包范围内工程验收通过、包移交、包概预算编制、包竣工图编制、包结算、包资料整理、包施工总承包管理和现场整体组织、包专业协调及配合、包保险(由承包人负责购买的)、包保修等。②负责或配合办理工程开工及验收所需的各项手续,包括办理施工许可证(或临时施工许可)、报建手续、分项分部工程验收和各专业验收。③负责施工期间至移交前的场地管理、保洁、防噪音、防扬尘等管理工作;协助做好迎检、开工仪式等筹备工作。④作为联合体牵头人负责项目的施工图设计、施工总协调工作实施直至工程竣工验收、移交使用、竣工备案、档案备案、工程结算、工程保修、工程审计配合及全部合同义务履行完毕止。提供检测条件及辅助设施、相关资料等服务。⑤完成建设行政法规、规定、及行业规范、标准明确属于施工单位职责范围的其他工作内容。
注:最终招标内容以招标文件(含招标答疑、澄清文件)、经审定的设计图纸、经审定的施工图预算内容及项目总承包合同为准且包括发包人发出的与本工程有关的一切文件。
2.6质量要求:设计符合建设工程设计的技术规范及本项目设计任务书的要求;施工符合现行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
3.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且同时满足承接本项目所需以下(1)、(2)的资质:
(1)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延期的通知》(粤建许函〔2021〕849号)规定,广东省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工程监理、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含我厅承接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审批权限下放试点事项),证书有效期于2021年12月31日至2022年12月30日届满的,统一延期至2022年12月31日,在此期间相关资质证书均视为在有效期内,企业可持该资质证书用于经营活动。
3.3拟派本项目主要负责人资格要求:
①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1名。具备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必须注册在本单位,且注册有效期必须有效)。
②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1名。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同时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
③拟派施工专职安全员:1名。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
3.4拟派本项目的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施工专职安全员,必须是联合体中对应分工成员的正式员工,以上人员不得重复兼任且须提供2021年10月至2021年12月在本公司(或其分支机构)缴纳的社保证明。
3.5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规定,广东省外企业必须已办理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登记(如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中省外企业成员需提供)。
3.6若单个投标企业不满足以上资格要求,本项目接受不超过2家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且具有上述要求的建筑工程施工资质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否则全部视为无效。
四、投标报名、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工程采用网上报名,潜在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登录河源市公共资源网站办理网上投标报名(联合体报名的,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负责申报)。网上投标报名程序如下:
(1)网上报名须提前办好入库手续,尚未在系统中登记注册的投标单位请尽快登记注册入库并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请参考《主体诚信库申报操作手册》操作手册。
(2)已入库并办理CA数字证书的投标人须自行在网上报名。具体请参考《建设工程-投标人》操作手册。
(3)报名成功后自行打印报名回执表。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均可报名参加该招标项目的投标。
4.3报名时间:2021年12月31日08:30至2022年1月10日17:30止。
4.4报名成功后,投标人可自行在河源市公共资源网(网址:http://14.215.227.219:81/)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文件等费用为每套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报名成功后,需在网上支付费用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5招标文件一经在河源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在报名后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注:已报名的投标人未在河源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平台网上缴付招标文件费用给招标代理机构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权利。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其投标。符合上述情况的投标人同时须按照《河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市政工程招投标活动的通知》(河住建通〔2020〕56号)规定以书面形式报行政监督部门及交易中心登记,否则依法处理。
五、投标人须知
5.1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不通过的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5.2评标办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
5.3投标人必须提交30万元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或银行转账。银行保函需开具给招标人(必须是公司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银行保函),银行保函有效期不少于90日历天。保证保险需开具给招标人(受益人也必须是招标人),开具保证保险的保险费必须由投标人基本账户银行转账汇入保险公司指定的账户,保证保险有效期不少于90日历天。银行转账的由各投标人登录河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后,在填写报名信息页面,可自行查询到该项目投标保证金交纳账户信息(每个项目都有独立投标保证金子账户)。投标保证金必须由投标人基本账户银行转账汇入指定广发银行或邮政储蓄银行账户。投标保证金提交时间:2021年12月31日08:30至2022年1月10日17:30。(银行转账时间或银行保函、保证保险的开具时间均须在该时间范围)。没有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资格审查不予通过。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交。
5.4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联合体投标的,则为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必须参加开标会等,并自带单独一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若法定代表人不参加招标活动的,则须提交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有效身份证原件核查,如未达到要求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已提交的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5.5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所提交的所有资料必须是真实的、有效的,若有虚假一经查实,将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向行政主管部门予以通报同时记入企业不良行为记录。
5.6按照《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注册建造师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上担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如发现拟派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已在其他在建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则取消其投标资格或中标资格。
5.7施工项目负责人及施工技术负责人需清楚投标文件内容并在投标函内签字确认。
5.8按照《河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市政工程招投标活动的通知》(河住建通〔2020〕56号)规定,凡网上报名成功的潜在投标人,确有正当理由不参加投标的,应在开标前5日书面报行政监督部门及交易中心登记,未报告又不参加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无故放弃投标(不提交投标文件、不参加开标会)的,并记不良行为11分,当企业信用评分为70分时,其信用等级降为C级,1年内不得参与我市投标活动。
5.9根据《河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推进信用体系建设与房屋市政工程招投标工作联动的指引通知》(河住建通〔2020〕77号),凡信用评价等级为C级的企业,应不接受其参加投标。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01月25日10:00,地点为东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东源县建设一路原东源规划局 4 楼)。
6.2投标人必须凭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报名回执表》提交投标文件。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在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后送达的补充或者修改的内容无效。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zbtb.gd.gov.cn/login)、河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14.215.227.219:81/)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东源县政府项目代建中心
联系人:潘先生
联系电话:0762-8831532
地 址:广东省河源市东源县城建设路
招标代理机构:采联国际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女士
联系电话:0762-3183158
地 址:河源市源城区越王大道汇景国际商贸中心903室
东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廖先生
联系电话:0762-8333322
地 址:东源县建设一路原东源规划局 4 楼
2021年12月31日
温馨提示:
根据《河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通知》,减少人群聚集原则,本项目不设置现场开标环节,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内递交标书后可自行离场,如对开标过程有异议的,可申请调看现场监控。前来递交标书的投标人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佩戴口罩,进行现场信息登记及体温监测,并提供本人“粤康码”及行程码,非“绿码”人员不得参与招投标活动,若行程码带有(*)号的必须提供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报告。具体见附件《疫情防控说明》。
附件:疫情防控说明(可从发布公告的网站媒介上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