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山大道景观提升工程及县城香江东路(大坝桥至余屋桥段)建设工程EPC总承包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金山大道景观提升工程及县城香江东路(大坝桥至余屋桥段)建设工程EPC总承包,县城香江东路(大坝桥至余屋桥段)建设工程已在2021年11月18日由紫发改投审【2021】38号文批复,项目代码:2111-441621-04-01-487581;金山大道景观提升工程已在2021年11月19日由紫发改投审[2021]39号文批复,项目代码:2111-441621-04-01-292629,建设资金由县财政局统筹安排解决。招标人为紫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深圳市普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二、工程概况及招标范围
2. 主要建设规模和地点:
2.1 金山大道景观提升工程
项目建设地点:紫金县城金山大道,起点位于S120路口交界处,往东经紫金县人民医院、紫金县中山高级中学、紫金县文化体育广场、紫金汽车客运站,东至东城桥。
主要建设规模:工程路段全长8公里,景观提升分为门户迎宾区、风情民俗区、观赏体验区。主要建设内容:种植乔木、灌木,铺种地被等全线景观绿化提升工程;土方、人行道铺装更换、新建人行道、交通设施和附属设施升级改造等道路工程;以及公共服务设施提升等景观节点打造工程。
2.2 县城香江东路(大坝桥至余屋桥段)建设工程
项目建设地点:紫金县紫城镇乌石镇。
主要建设规模:项目路段全长1385.6米,其中,主路长1215.6米,支路长170米,规划路宽26米,双向4车道,设计速度30km/h。建设内容包括道路、给排水、照明、绿化、电气、通讯、监控、交通标识等工程。
2.3 最高限价:本项目最高限价总估算为8795.07万元。其中金山大道景观提升工程最高限价估算为4504.12万元(建安工程费为4144.70万元(最终以财政审核为准),预备费为228.58万元,设计费为130.84万元(最终以财政审核为准));县城香江东路(大坝桥至余屋桥段)建设工程最高限价估算为4290.95万元(建安费为3999.70万元(最终以财政审核为准),预备费为219.41万元,设计费为71.84万元(最终以财政审核为准))。
2.4计划工期:总工期240日历天。其中设计周期30日历天、施工周期210日历天(以总监出具的开工令为准)。
2.5 招标范围:完成金山大道景观提升工程及县城香江东路(大坝桥至余屋桥段)建设工程EPC总承包,包括工程项目的设计、施工、竣工验收、移交、备案和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保修服务等相关配套工作,以及对工程项目进行质量、安全、进度、费用、合同、信息等管理和控制。具体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2.5.1项目设计相关工作:本工程的设计包括本工程的整体方案深化(包括该项目的修建性详细规划)、技术设计(如有需要)、施工图设计、预算、施工过程设计控制及设计跟踪、工程设计变更及施工现场服务工作、专业设计配合服务以及配合审核竣工图。设计内容包括:道路工程、给排水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交通工程、电气工程、通信工程、监控工程、交通标识等为达到本项目竣工所需的各项专业设计及其它配套工程的设计总承包。
2.5.2项目施工前相关工作:施工许可证办理、质量安全监督办理和报批配合等工作;建安工程一切保险,施工临时及永久性水源、电源、通讯施工及相关工作。安全文明、环境维护工程建设等。
2.5.3工程施工范围:本工程的道路工程、给排水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交通工程、电气工程、通信工程、监控工程、标识系统等全部施工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等有关资料范围内的施工总承包。如在施工过程中发包人不再实施某个专业工程时,承包人不得向发包人提出任何形式的补偿。承包人需与专业分包单位签订专业分包合同,并配合做好施工管理工作,同时,承包人须按国家、地方、行业规定以及发包人要求的工程措施、安全措施、文明措施对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所有纳入红线范围内且招标人要求实施的项目,其中配电、燃气、用水、等应由项目所在地相关单位实施的专业工程由招标人在项目实施中根据当地政策及实际情况确定是否纳入工程施工范围;
2.5.4工程项目进行质量、安全、进度、费用、合同、信息等管理和控制。项目办证报批、资料汇总、存档等均由中标人负责完成,招标人提供配合。
2.5.5竣工验收工作:办理安评验收、档案达标验收、货物设备验收、竣工验收等相关工作,办理相应批文等。
2.5.6本项目要求施工总承包,全过程均按规划的标准设计、施工及管理。
2.6 质量要求:设计符合《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等国家及地方有关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及行业相关规范技术标准等要求;施工符合设计图纸要求和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要求及行业颁发的工程质量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
3.2设计方: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有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拟派本项目设计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执业证书,注册单位为本公司。
3.3施工方: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并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拟派本工程的施工项目负责人1名,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
3.5拟派本工程的施工项目技术负责人1名,须具有市政类专业中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
3.6拟派本工程专职安全人员2名,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
3.7拟派本工程的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技术负责人,安全员必须是本公司正式员工,须在2021年8月至10月在本公司缴交社保。
3.8 若单个投标企业不满足以上资格要求,本项目接受不超过2家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且具有上述要求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资质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否则视为无效。
注: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和《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0〕298号)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广东省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12月30日届满的,统一延期至2021年12月31日。在此期间相关资质证书均视为在有效期内,企业可持该资质证书用于经营活动。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工程采用网上报名,潜在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登录河源市公共资源网站办理网上投标报名。(联合体报名的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负责申报即可)网上投标报名程序如下:
(1)网上报名须提前办好入库手续,尚未在系统中登记注册的投标单位请尽快登记注册入库并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请参考《主体诚信库申报操作手册》操作手册。
(2)已入库并办理CA数字证书的投标人须自行在网上报名。具体请参考《建设工程-投标人》操作手册。
(3)报名成功后自行打印报名回执表。
4.2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均可报名参加该招标项目的投标。
4.3 报名时间:2021年11月30日08:30至2021年12月06日17:30,报名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06日17:30,法定节假日不接受报名。
4.4 报名成功后,投标人可自行在河源市公共资源网(网址:http://61.143.150.176:7010/)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文件费用为每套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报名成功后,需在网上支付费用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5 招标文件一经在河源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在报名后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注:已报名的投标人未在河源市公共资源网交易平台网上缴付招标文件费用给招标代理机构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权利。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其投标。
五、确定正式投标人的方式
5.1 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不通过的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5.2 评标办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
5.3 投标人必须提交50万元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或银行转账。银行保函需开具给招标人(必须是公司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银行保函),银行保函有效期不少于90日历天。保证保险需开具给招标人(受益人也必须是招标人,开具保证保险的费用必须由投标人基本账户银行,转账汇入保险公司指定账户),保证保险有效期不少于90日历天,保险公司应当严格审查投保人的基本信息材料,确保建设工程投标保证保险的保费由投保人的基本账户转出。银行转账的由各投标人登录河源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后,在填写报名信息页面,可自行查询到该项目投标保证金交纳账户信息(每个项目都有独立投标保证金子账户)。投标保证金必须由投标人基本账户银行转账汇入指定的广发银行或邮政储蓄银行。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提交时间:2021年11月30日8:30至2021年12月06日17:30。没有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资格审查不予通过。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交。
5.4 本招标项目投标人(联合体投标,则为牵头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必须参加开标会,并自带单独一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若法定代表人不参加招标活动的,其委托代理人还须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在2021年8月至10月在本公司缴交的社保证明材料(社保原件须有社保业务部门的印章)复印件)、有效身份证原件核查,如未达到要求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已提交的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5.5 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所提交的所有资料必须是真实的、有效的,否则造成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6 按照《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注册建造师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上担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如发现拟派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已在其他在建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则取消其投标资格或中标资格。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30日09:30,地点为紫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紫金县紫城镇香江中路1号)。
6.2 投标人必须凭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报名回执表》、《投标人承诺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社保证明等提交投标文件,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6.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zbtb.gd.gov.cn/login)、河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61.143.150.176:7010)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紫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叶先生
联系电话:0762- 7822167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市普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小姐
联系电话:0762-3684968
紫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762-7122786
2021年11月29 日
温馨提示:按照《河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恢复开标评标工作管理的通知》 (河住建通【2020】107号规定), 参与开标、评标的人员必须提供本人“粤康码”,非“绿码”人员不得参与招投标活动;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或曾到过北京重点区域的人员不得参与招投标活动。发现此类情况相关工作人员应当立即通知市防疫指挥部。参加开标人员须服从工作人员安排,必须佩戴口罩。投标人须单独提交《投标承诺书》(详见附件二),未按要求提交的,不允许其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