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东江干流河源段和平县东水镇浰江汇入口上游2km~3km处2020-2#采区
河道采砂权的澄清公告(第1号)
各潜在投标人:
由和平县水务局委托深圳市祺骏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代理招标的东江干流河源段和平县东水镇浰江汇入口上游2km~3km处2020-2#采区的招标公告于 2020年11月19日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zbtb.gd.gov.cn)”、“河源市公共资源网(网址:http://14.215.227.219:81)”发布招标公告,现根据各潜在投标人提出的疑问及招标文件中需要澄清的内容,现答复澄清如下:
问题一、招标文件第18-19页“资格审查文件包括:中的(3) 拟投入采砂船有关证书复印件(包括船舶国籍登记证书、船舶检验证书、船舶所有权证书、最低安全配员证书)。报名时提交的船舶资料必须与投标文件中的船舶资料一致(复印件加盖公章)”。
请问: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无需提交报名资料,如何判定为报名时及投标文件的船舶资料一致,请明确。
回复:现将招标文件第18-19页“资格审查文件包括:中的(3) 拟投入采砂船有关证书复印件(包括船舶国籍登记证书、船舶检验证书、船舶所有权证书、最低安全配员证书)。报名时提交的船舶资料必须与投标文件中的船舶资料一致(复印件加盖公章)”修改如下:
(3)拟投入采砂船有关证书复印件(包括船舶国籍登记证书、船舶检验证书、船舶所有权证书、最低安全配员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原招标文件与本答疑澄清文件有不符之处的以本答疑澄清文件为准,本文件未涉及内容仍以原招标文件为准。
招标人:和平县水务局
发布时间:2021 年 11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