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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平县][招标公告][设计]河源市灯塔盆地国家级农业产业园(连平县片)示范产业园区策划、规划和设计项目
发布时间:2021-11-22阅读次数: 信息来源:本站

河源市灯塔盆地国家级农业产业园(连平县片)示范产业园区策划、规划和设计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河源市灯塔盆地国家级农业产业园(连平县片)示范产业园区项目,已由县发展和改革局以连发改投审〔202028批准建设(项目代码: 2020-441623-01-01-091512 )。建设资金为项目专项债券和县财政统筹资金。招标人为连平县农业农村局,招标代理机构为广州新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策划、规划和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河源市灯塔盆地国家级农业产业园(连平县片)示范产业园区策划、规划和设计项目

2.2 建设地点: 河源市连平县忠信镇。具体用地以建设单位取得用地红线为准。

2.3 最高限价:约1412.08万元,具体以连平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定金额为准。项目总投资估算为7000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61736万元。

2.3.1 费用说明:农业产业园策划及规划阶段,阶段内容包括:连平县忠信镇建设农业示范产业园策划及总体规划、农业专项产业园规划、现代农业产业园区一、二、三产业运营策划。此部分费用暂定价为580万元(按照《2017年城市规划设计计费指导意见》规范计价)。最终本合同策划规划费根据连平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对应工作内容审定金额×(1-中标下浮率)进行结算。

农业产业园设计阶段,阶段内容包括:1、整个工程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2、第一期工程的施工图设计、施工过程设计控制及设计跟踪、工程设计变更、施工现场服务工作、专业设计配合服务以及配合审核竣工图。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为832.08万元,参照《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价格)[2002]10号计算(暂定专业调整系数0.9,工程复杂系数1.0,附加调整系数1.0,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工作量占比分别为10%30%60%)。最终本合同设计费根据连平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对应工作内容审定金额×(1-中标下浮率)进行结算。

2.4建设内容与规模

主要内容为连平县忠信镇建设农业示范产业园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农旅结合旅游设施建设、农业科教研学类设施建设等。相关工程量见表1-1。

1-1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和规模

序号

工程名称

单位

工程数量

备注

农业设施建设

 

 

 

1

农田林地整理

2000

 

2

农业道路设施

平方米

15000

机耕道及农机运输道路

3

农业产业水利/电/气/市政设施/泵站等

1

市政配套设施

4

农业污水处理站

1

污水处理站一处

5

农业设备冷链物流仓储机械用房

平方米

5000

农业产业管理用房

农旅结合旅游设施

 

 

 

1

停车场建设

4

产业园区停车场建设

2

景观平台及休憩设施

10

景观平台及设备设施

3

农村生态风貌整治

500

生态风貌治理,打造小菜园/小果园/小花园/小公园

4

游客接待中心/招商中心/民宿群落

200

农旅结合综合服务中心

农业生产科教研学类设施

 

 

 

1

现代农业生产设施

10

 

2

现代农业生产教学设施

10

 

3

现代农业科网络教研学设备

10

 

4

智慧农业设施,大数据管理等

10

 

5

教学研学课堂建设

10

优化课堂教学模式,提升教育教学品质,课堂教学中积极探索适合学情的变革模式,坚持"研学"课堂探索.在精准研究学生,研究课标,研究教材,精心设计课堂,优化课堂教学结构的基础上,通过自主研习,小组合作,交流展示,即时评价,反馈矫正五个环节,实现学生的自主学习,培养学生的合作探究意识和能力,同时激发教师的教学热情和研究精神.

(详见附件1《河源市灯塔盆地国家级农业产业园(连平县片)示范产业园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2.5 招标范围:完成本招标项目策划、规划和设计工作,包括:连平县忠信镇建设农业示范产业园策划及总体规划、农业专项产业园规划、现代农业产业园区一、二、三产业运营策划。产业园农业设施建设、农旅结合旅游设施建设、农业科教研学类设施建设内容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过程设计控制及设计跟踪、工程设计变更、施工现场服务工作、专业设计配合服务以及配合审核竣工图。

注:最终招标范围内容以招标文件(含招标答疑、澄清文件)、工作任务书及项目合同为准且包括发包人发出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一切文件。招标人有权对实施项目的承包范围和内容进行调整,中标人可对调整范围和内容与招标人进行协商签订合同。

2.6 策划、规划和设计要求

策划、规划和设计要求满足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规程、规范、技术标准及招标人的要求。

2.7 工期要求:180日历天(自签订合同并支付预付款后起计,不含各阶段意见反馈等待期时间。其中策划、规划阶段完成时间为60日历天,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阶段完成时间为120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联合体各方)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3.2投标人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资质证书且同时满足承接本招标项目所需以下资质

1)城乡规划编制资质乙级或以上资质(由于上级主管部门职能调整,国家及各省市受理城乡规划编制资质申报部门尚未明确,因此均暂停受理城乡规划编制资质申报事项,根据自然资办函 [2019]2375号文的文件精神,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可参考原有规划资质,暂不对城乡规划编制资质有效期限作出要求,均可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

2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级或以上资质

3)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或以上资质

3.3拟派本项目的负责人1名:具有风景园林或景观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3.4拟派本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正式员工;须提供2021年07月至09月在本单位连续缴纳的社保证明(注:社保证明指由社保部门出具的在本单位缴纳社保的明细原件加盖社保部门印章或者在社保部门官方网站下载的带有社保机构印章的证明材料)。

3.5 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规定,广东省省外企业须提供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挂网的企业和人员信息网页打印件。

3.6若单个投标企业不满足以上资格要求,本项目接受不超过2家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且由承接设计任务的一方为牵头人。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否则全部视为无效。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 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工程采用网上报名,潜在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登录河源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平台(网址http://14.215.227.219:81,下同)办理网上投标报名。(联合体投标的必须由联合体牵头人登录河源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平台上交易平台系统报名)

 注明:网上投标报名程序如下:

1)网上报名须提前办好入库手续,尚未在系统中登记注册的投标单位请尽快登记注册入库并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请参考《主体诚信库申报操作手册》操作手册。

2)已入库并办理CA数字证书的投标人须自行在网上报名。具体请参考《建设工程-投标人》操作手册。

3)报名成功后自行打印报名回执表。

5.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均可报名参加该招标项目的投标。

5.3报名时间:20211122830分至202111261730分,报名截止时间为202111261730分。

5.4报名成功后,投标人可自行在河源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相关资料。招标文件费用为每套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需在网上支付费用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5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一经在河源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平台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在报名后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注:各投标人须在开标当天投标截止时间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供加盖公章的报名回执表打印件后领取招标文件原件。已报名的投标人未在网上支付报名费用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权利。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其投标。

投标人须知

6.1 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人员及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有虚假,招标人将取消其投标资格或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回,并提交连县相关部门依法依规处理。

6.2 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不通过的作废标处理。

6.3 评标办法:本项目评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

6.4 投标人(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交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10万元,缴纳时间在开标之前。投标保证金可采用现金、支票、投标保函、投标保证保险的形式。如采用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基本账户递交,由连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代收。由各投标人登录河源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平台,在填写报名信息页面,可自行查询到该项目投标保证金交纳账户信息(每个项目都有独立投标保证金子账户)。到账情况以开标时河源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平台查询的信息为准。如采用投标保函或投标保证保险的方式提交的,投标保函需开具给招标人,有效期不少于投标有效期;保证保险需开具给招标人(受益人也必须是招标人)有效期不少于投标有效期,保险公司应当严格审查投保人的基本信息材料,确保投标保证保险的保费由投保人的基本账户转出。若以交易系统支持电子投标保证保险递交的,到账情况以开标时河源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平台查询信息为准。没有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资格审查不予通过。联合体投标的,则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交投标保证金。

6.5 投标人代表(联合体投标的,则为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必须参加开标会等,并自带单独一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若法定代表人不参加招标活动的,则须提交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核查,如未达到要求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6.6 投标人须单独提交《投标承诺书》(详见附件),未按要求提交的,不允许其投标。

6.7 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所提交的所有资料必须是真实的、有效的,若有虚假一经查实,将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向行政主管部门予以通报同时记入企业不良行为记录。

6.8拟派本项目的负责人在投标报名后不得随意变更,否则视为项目负责人资格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6.9 根据《河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市政工程招投标活动的通知》(河住建通〔202056号),凡网上报名成功的潜在投标人,确有正当理由不参加投标的,应在开标前5日书面报行政监督部门及交易中心登记,未报告又不参加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无故放弃投标(不提交投标文件、不参加开标会)的,记入河源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的不良行为信息,记不良行为11分。企业信用等级分降为C级时,1年内不得参与我市投标活动。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招标人不组织进行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7.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112131000,投标人应于当日0930分—10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连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详细地址:连平县新城大道中原计生局办公大楼),并交招标代理签收。

7.3 投标人必须凭加盖投标人(联合体牵头人)公章的《报名回执表》提交投标文件。

7.4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5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出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以供核验,否则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zbtb.gd.gov.cn)、河源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平台(http://14.215.227.219:81)上发布。

在规定的报名期间,如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家时,招标人依法有权选择以下任一方式:(1)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河源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平台发布公告延长报名时间,在延期报名时间内,已报名投标人的资料仍有效并可自行补充资料,未报名的投标人可根据公告的约定进行报名;(2)依法重新组织招标或不再招标。

8. 疫情防控相关提示

根据《河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推进建筑市场复工复产的通知》和《河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通知》,减少人群聚集原则,本项目不设置现场开标环节,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内递交标书后可自行离场,如对开标过程有异议的,可申请调看现场监控。参加开标人员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必须佩戴口罩,接受现场信息登记及体温检测,须单独提交《投标承诺书》(详见招标公告附件)。参与开标的人员必须提供本人“粤康码”,非“绿码”人员不得参与招投标活动;14 天内中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不得参与招投标活动。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连平县农业农村局

地址:连平县元善镇环城西路7

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0762- 4327760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新业建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河源市新市区永福路华业苑107号商铺。

联系人:陈工、张工     联系电话:0762-3831833

连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连平县新城大道中原计生局办公大楼

联系人:梁先生       联系电话:0762-4388789

20211119

 

 

 


附件:

联合体协议书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河源市灯塔盆地国家级农业产业园(连平县片)示范产业园区策划、规划和设计项目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 (某成员单位名称)        为联合体牵头人。

2、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5、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6、本协议书一式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

 

牵头人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成员一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月日

 

注:单独投标的,无须提交本协议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