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平县绣缎镇人居环境整治三村连片文旅长廊项目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连平县绣缎镇人居环境整治三村连片文旅长廊项目已由连平县发展和改革局以连发改投审[2021]53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由县财政统筹安排解决,项目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连平县绣缎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为中恒远(广东)建设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工程名称:连平县绣缎镇人居环境整治三村连片文旅长廊项目。
2.2建设地点:连平县绣缎镇塔岭村、新建村、尚岭村。
2.3建设规模及内容:建筑面积约2万平方米。1)在红色旅游路线K2+470~K4+320段新建沿河步道,沿河步道全长1.85公里,路面宽度为3.5米,其断面布置形式为1.5米人行道+2米自行车道=3.5米,人行道加铺红色沥青3705平方米,自行车道加铺黑色沥青3700 平方米;拓宽红色旅游路线K2+360~K2+470段,全长0.11公里,原路面宽度为2.5米,拓宽 1米,并加铺红色混凝土385平方米。2)对红色旅游路线K0+500~K2+000段、红色旅游路线K4+320~K5+150 段、烈士纪念碑支线K0+000~K0+150段进行加铺沥青,总长2.33公里,共计加铺沥青10315平方米。3)对红色旅游路线K2+000~K 2+360段、大田战斗遗址支线K0+000~K0+200段进行红色混凝土加铺,总长0.56公里,共计加铺红色混凝土2160平方米。4)对红色旅游路线K0+000~K5+150段、烈士纪念碑支线K0+000~K0+150段、大田战斗遗址支线K0+000~K0+200段进行道路亮化工程,总长5.50公里,共计增设路灯129盏。5)对红色旅游路线K0+500~K5+150段、烈士纪念碑支线K0+000~K0+150段、大田战斗遗址支线K0+000~K0+200段进行道路绿化工程,总长5.00公里,共种植胸径7-9厘米黄花风铃木877棵。6)在红色旅游路线K2+470~K4+320段(沿河步道)沿河侧新建1.8公里仿木护栏,并修复沿河步道两处水毁点,及新建挡土墙60米。7)修缮、整理烈士纪念碑、文笔塔、大田战斗遗址、象湖田、曾氏祠堂,共计清表1200平方米、刷白涂料6506平方米、更换花窗138个、更换木门39个、添加室内陈列64件、增设仿木护栏30米、增设鹅卵石步道95米。8)修建文笔塔驿站广场(800平方米)、大田战斗遗址驿站广场(1000平方米)、新建村驿站广场(1000平方米)。9)大田战斗遗址附近新建一座公共厕所(50平方米)。预算造价为8191190.87元,其中建安工程费造价为7566558.87元。(此预算造价为连平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定价)
2.4招标控制价:7566558.87元。
2.5工期要求:工期120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发出的开工令时间为准。
2.6招标内容:按施工图设计所含全部内容及连平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定预算所含的工程量清单。
2.7工程质量要求∶按国家有关规定达到验收合格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投标人必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广东省省外企业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并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类)。
3.4拟派本工程的专职安全员必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3.5广东省省外企业须提交在广东建设信息网“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3.6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必须是本公司正式员工,须在2021年8月至2021年10月在本公司缴交社保。
注明:1、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本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3)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4)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5)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6)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7)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8)被责令停业的;
(9)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0)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1)涉参与工程围标串标行为或其他投标不良行为的投标企业。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一人一岗),不得兼任。
备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0〕298号)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和广东省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12月30日届满的,统一延期至2021年12月31日,在此期间相关资质证书均视为在有效期内,企业可持该资质证书用于经营活动。广东省外由各省各级住建主管部门核发资质证书过期的,如能提供该省有关顺延资质资格有效期有关文件且符合文件规定的,则视为在有效期内。
4.1本工程采用网上报名,潜在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登录河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理网上投标报名。
注明:网上投标报名程序如下:
(1)网上报名须提前办好入库手续,尚未在系统中登记注册的投标单位请尽快登记注册入库并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请参考《主体诚信库申报操作手册》操作手册。
(2)已入库并办理CA数字证书的投标人须自行在网上报名。具体请参考《建设工程-投标人》操作手册。
(3)报名成功后自行打印报名回执表。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均可报名参加该招标项目的投标。
4.3报名时间:2021年11月19日至2021年11月25日(每天8:30~12:00, 14:30~17:30),报名截止时间为2021年11月 25日17:30,法定节假日不接受报名。
5.1报名成功后,投标人可自行在河源市公共资源网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需在网上支付费用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一经在河源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在报名后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注:各投标人须在开标当天投标截止时间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供加盖公意的报名回执表打印件后领取招标文件原件。已报名的投标人未在网上支付报名费用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权利。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其投标。
6.1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不通过的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6.2评标办法: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6.3投标人必须提交14万元投标保证金。缴纳时间在开标之前。投标保证金可采用现金、支票、投标保函、投标保证保险的形式。
如采用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基本账户递交,由连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代收。由各投标人登录河源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平台,在填写报名信息页面,可自行查询到该项目投标保证金交纳账户信息(每个项目都有独立投标保证金子账户)。到账情况以开标时河源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平台查询的信息为准。
如采用投标保函或投标保证保险的方式提交的,投标保函需开具给招标人,有效期不少于投标有效期;保证保险需开具给招标人(受益人也必须是招标人)有效期不少于投标有效期,保险公司应当严格审查投保人的基本信息材料,确保建设工程投标保证保险的保费由投保人的基本账户转出。若以交易系统支持电子投标保函或者保证保险递交的,到账情况以开标时河源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平台查询信息为准。没有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6.4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必须参加开标会等,并自带单独一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若法定代表人不参加招标活动的,则须提交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有效身份证原件核查,如未达到要求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6.5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所提交的所有资料必须是真实的、有效的,若有虚假一经查实,将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向行政主管部门予以通报同时记入企业不良行为记录。
6.6按照《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注册建造师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上担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如发现拟派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已在其他在建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则取消其中标资格。
6.7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须提交中标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注册执业证书》原件给招标人查验,并同时提交项目负责人任命书。
6.8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报名后不得随意变更,否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6.9招标人不接受在河源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信用评价等级C级及以下的企业参加投标。
6.10根据《河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市政工程招投标活动的通知》(河住建通〔2020〕56号),凡网上报名成功的潜在投标人,确有正当理由不参加投标的,应在开标前5日书面报行政监督部门及交易中心登记,未报告又不参加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无故放弃投标(不提交投标文件、不参加开标会)的,记入河源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的不良行为信息,记不良行为11分。企业信用等级分降为C级时,1年内不得参与我市投标活动。
6.11按照国务院《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国令第724号)的要求,实行工程款支付担保制度。建设单位(即业主单位和招标人)的建设资金到位率达不到规定的比例的项目,建设单位应向施工总承包单位提供等额工程款支付担保。政府投资项目一律不得以施工企业带资承包的方式进行建设,严禁将带资承包等内容写入工程承包合同及补充条款。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一律优先保障农民工工资的支付,不得以工程款未到位等原因为由克扣或拖欠农民工工资。
6.12中标人必须严格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国令第724号),在签订施工合同后30日内落实《条例》内容。一是落实实名制管理,并对接河源市智慧工地平台(实名制子平台)实行对接;二是落实分账制管理,以项目的名义开设工人工资支付专用账户并对接河源市智慧化工地平台(分账制子平台),中标人应当每月足额通过河源市智慧化工地平台(分账制子平台)发放工人工资;三是必须落实农民工工资担保制度。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10 日10:00,地点为连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连平县新城大道中原计生局办公大楼)。
7.2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7.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在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后送达的补充或者修改的内容无效。
7.4根据《河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恢复开标评标工作管理的通知》,参与开标的人员必须提供本人“粤康码”,非“绿码”人员不得参与招投标活动;14天内中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或曾到过北京重点区域的人员不得参与招投标活动。
8.1本招标公告在河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14.215.227.219:81/)、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zbtb.gd.gov.cn/login)和连平县政府门户网(http://www.lianping.gov.cn/)同时发布。如媒体发布公告详细内容不一致者,以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站公告为准。
招标人:连平县绣缎镇人民政府
地 址:连平县绣缎镇老街社区居民委员会
联系人:曾生 联系电话:0762-4641137
招标代理机构:中恒远(广东)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河源市新市区永和路南边新风路西边万隆花园A2栋001号。
联系人:叶生 联系电话:0762-3323689
连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连平县新城大道中原计生局办公大楼
联系人:梁生 联系电话:0762-4388789
温馨提示:根据《河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通知》,减少人群聚集原则,本项目不设置现场开标环节,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内递交标书后可自行离场,如对开标过程有异议的,可申请调看现场监控。参加开标人员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必须佩戴口罩,接受现场信息登记及体温检测,须单独提交《投标承诺书》(详见招标公告附件)。参与开标的人员必须提供本人“粤康码”,非“绿码”人员不得参与招投标活动;14 天内中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不得参与招投标活动。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