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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11-19阅读次数: 信息来源:本站

东江干流河源段和平县东水镇浰江汇入口上游2km3km2020-2#采区河道采砂权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广东省河道采砂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报和平县人民政府及和平县水务局批准, 深圳市祺骏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  和平县水务局  委托就 东江干流河源段和平县东水镇浰江汇入口上游2km3km2020-2#采区河道采砂权  进行公开招标,符合资格要求者均可报名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况

1、招标人:和平县水务局

2、招标代理机构:深圳市祺骏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3、项目名称:东江干流河源段和平县东水镇浰江汇入口上游2km3km2020-2#采区河道采砂权

4、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共 1 个开采区,具体情况如下:位于河源市东水镇浰江汇入口上游2km3km处河道主河槽,采区平均长度约为  925  米,平均宽度约  85  米,采区面积 7.8625 万平方米,控制平均开采深度  2.25  米,控制采砂量 18 万立米,最高限价为: 22680000.00  (每立方单价按人民币: 126 元计价)。

二、开采作业要求

1、投标人必须遵守河道采砂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必须遵守防汛指挥机构的防汛指令,服从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管理。

3、投标人必须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办理相关的证照、证书后,依法进行开采。

4、根据东江干流通航现状和实际管理需要,采用采砂船采砂作业。每艘采砂船主机功率和抽砂功率均不得超过360KW,同时主机功率或抽砂功率小于 50KW 的采砂船均不得参与此次投标。

5、拟投入采砂工具数量要求:本项目采砂船为 2 艘。投标人中标后未经招标人许可不允许增加或变更采砂工具。

6、开采期限为10个月(或采量达到 18 时截止),具体时间以《河道采砂许可证》的规定为准。

三、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有经营或开采河砂(或河沙)业务的营业执照。

2、有符合本公告第二条规定“开采作业要求”的采砂作业工具,船舶证书齐全(包括船舶国籍登记证书、船舶检验证书、船舶所有权证书、最低安全配员证书)并在报名截止日前仍有效。采砂船必须为投标单位所有,所有权为共有的,投标人所有权份额应占 51%以上(以船舶所有权证书为准)。投标人不得租赁他人采砂船舶进行投标。

3、有解决堆砂场设置、道路运输及安全、与第三方权益承诺书。

4、投标人和拟投入采砂船近 3 年来(2018 12 月至今,下同)没有违法采砂记录承诺书。(投标人中标后以招标人在省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网站或登报查询书面结果为准)

5、拟投入的每艘采砂船应配备符合《最低安全配员证书》要求的船员。每位船舶驾驶员只允许在一艘采砂船任职,每艘采砂船只允许投入一个项目。如发现一位船舶驾驶员在另艘采砂船任职或一艘采砂船同时参与多个项目的,则其资格审查均不予通过。

6、投标人企业基本存款账户有不少于所投标段投标最高限价的银行存款的资信证明(银行存款不少于 2268.00 万元),有效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到投标报名截止之日止。

7、投标人必须提交   10   万元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形式为银行转账或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或电子保函。采用银行转账方式的:投标人需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否则视为投标保证金无效;招标人指定的开户银行及账号如下:由各投标人登录河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后,在填写报名信息页面,可自行查询到该项目投标保证金交纳账户信息(每个项目都有独立投标保证金子账户)。采用银行保函的,银行保函必须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开具,否则视为无效,且银行保函扫描件上传在投标文件中。采用保证保险的,保证保险需开具给招标人(收益人必须为招标人),开具保证保险的保险费必须由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入保险公司指定的账户,保证保险扫描件上传在投标文件中。采用电子保函的, 电子密文保单(函)上传在投标文件中。保费必须由投标人基本账户支付。电子保函办理相关手续详见《河源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保函交纳投保保证金操作手册》及河源市公共资源网交易平台中的电子保函平台。

    注:采用纸质银行保函、纸质保证保险的,须将保函或保险的原件在开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递交至和平县水务局。采用银行转账、电子保函的无需递交任何纸质原件资料。

投标保证金提交时间:2021 11 20 0900 2021 11 261700止。没有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四、报名方式

4.1 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潜在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报名时间截止前,登陆河源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平台办理网上投标报名。

注明:网上投标报名程序如下:

1)网上报名须提前办好入库手续,尚未在系统中登记注册的投标单位请尽快登记注册入库。具体请参考《主体诚信库申报操作手册》操作手册。

2)已入库并办理 CA 数字证书的投标人须自行在网上报名。具体请参考《建设工程-投标人》操作手册。

3)报名成功后自行打印报名确认表。

4.2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均可报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4.3 报名时间: 2021 11 20 09:00 2021 1126 17:00。报名截止时间为:2021112617:00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报名成功后, 投标人可自行在河源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平台( 网址http://14.215.227.219:81/)下载招标文件、图纸。招标文件费用为每套人民币 1500 元,报名成功后,需在网上支付费用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一经在河源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平台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在报名后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 PDF WORD 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已备案的 PDF 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注:已报名的投标人未在河源市公共资源网交易平台网上缴付招标文件费用给招标代理机构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权利。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其投标。

六、投标人须知

6.1 根据《河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房屋市政工程招投标领域全流程电子化及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的相关证书或证明等资料必须真实有效,招标人可以在标后对前三名中标候选人进行原件核验,如发现中标人提供虚假证书或证明的,认定为不符合中标条件,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6.2 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网上开评标。投标企业需办理企业信息入库、核验通过后办理CA证书和电子签章,办理完成后方可进行网上报名。

报名成功的投标人须在网上购买和下载招标文件,在投标准备期内需采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河源市电子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及操作手册和XML工程量清单操作手册,网址:http://14.215.227.219:81/xzzx/008001/20171225/fb518caa-04e2-479f-a3d7-2f2fff7aa3e5.html)制作电子版投标文件,投标时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电子版投标文件。

特别提醒:

1)投标人制作完电子投标文件后需插入CA数字证书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加密后上传至系统。

2)投标人上传标书后请不要对CA锁进行续费、补办、延期等操作,因这些操作会导致解密钥匙序列号发生变化,从而出现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情况。

3)投标截止时间前,为确保使用正确的CA锁,投标人可在递交上传页面对CA锁进行模拟解密以验证解密锁是否与制作投标文件的加密锁一致。因使用错误的CA锁导致解密失败的投标人将被拒绝。

4)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可以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远程线上解密。远程解密开始时间以招标人在系统公布投标人名单时间为准,解密时长为(60)分钟。请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后登陆系统等待远程解密。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人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5)投标人远程解密前请先检查电脑办公环境是否符合要求,具体要求详见附件《建设工程项目远程解密电脑环境要求》。为保证电脑环境一致性,建议使用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使用的同台电脑进行远程解密。

6)投标过程中有软件问题请及时联系技术人员提供指导。技术支持联系方式,网址:http://14.215.227.219:81/xzzx/008001/20190314/04f9ecd1-62eb-4fde-8886-6d28e5ec0a4b.html。远程解密期间如遇系统问题,可拨打开标1室电话(0762-3828075)进行咨询。

6.3 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所提交的所有资料必须是真实的、有效的,若有虚假一经查实,将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向行政主管部门予以通报同时记入企业不良行为记录。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1 12 10 09:30,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统一采用网络上传的形式,投标人需登录河源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会员端(网址:http://14.215.227.219:81/TPBidder/memberLogin)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整上传至河源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交易平台。

7.2 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上传投标文件,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在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后上传的补充或者修改的内容无效。

八、其它说明

1、投标人在报名前应对所投标段的地理位置、投标船能否到达可采区,可采区河砂储存量及堆砂场设置、道路运输及安全、与第三方权益纠纷等相关情况进行了解。为此而支付的一切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采区设置 1 个堆砂场,且只能设置在可采区范围或附近一河两岸区域,所有拟设堆砂场,须在办理好合法手续后方能投入使用。

3、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到水务、海事、航道等部门办理相关审查(审批)手续而支付的一切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根据现状采砂情况,预计进场时间为 2021 12 月,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东江干流水文、航道状况,确保采砂船按时、安全进驻可采区范围作业。

5、中标企业需承诺拟投入采砂船必须在中标公示截止后7天(日历天)内进驻所投标段等候所投标段所在县()水政监察部门、海事处联合验船,否则,按自动放弃本次投标处理,依法由第二中标候选人替补或重新招标。招标人应书面通知第二中标候选人,第二中标候选人收到中标通知后一个星期内进驻所投标段等候验船,否则,按自动放弃本次投标处理,依法由第三中标候选人替补或重新招标。招标人应书面通知第三中标候选人,第三中标候选人收到中标通知后一个星期内进驻所投标段等候验船,否则,按自动放弃本次投标处理,招标人将依法重新招标。验船时将对该船驾驶人员的《内河船舶船员适任证书》原件进行查验。

6、中标企业需做好采砂所在地乡村道路维护和清理工作,并做好防尘、防噪音等环境保护措施,运输车辆在运输河砂的过程中应该用篷布遮盖车体,防止河砂洒落。

7本项目不设置现场开标环节,如对开标过程有异议的,可申请调看现场监控。

8、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复杂严峻,为筑牢疫情防控坚固防线,巩固我市疫情防控成果,请招投标当事人严格按照河源市防疫指挥部最新政策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各项措施。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河源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平台”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和平县水务局

联 系 人:肖女士        联系电话:0762-5642239

招标代理:深圳市祺骏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罗生          联系电话:0762-5566869

河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762-3333963

地址:河源市源城区永和路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