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铁新城站前路域环境提升工程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高铁新城站前路域环境提升工程,已由河源江东新区行政审批局以河江东行审投审﹝2021﹞31号批准建设(项目统一代码:2109-441600-04-01-192133)。项目建设资金由财政统筹解决。项目资金已落实,资金到位率达不到规定的比例的项目可根据国务院《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国令第724号)的要求实行工程款支付担保。建设单位为河源江东新区高铁新城服务中心,招标人为河源江东新区投资建设服务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河源市长信项目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工程名称:高铁新城站前路域环境提升工程。
2.2建设地点:河源市江东新区河源高铁东站。
2.3工程规模:工程最高投标限价为22161668.73元。本项目为高铁新城主要道路绿化改造提升工程及其附属工程的完善,项目包含3条道路。工业三路实施起止点为梧峰大道至南北四路路段,长度为1.85公里;梧峰大道实施起止点为东环路至省道242路段,长度约1.86公里;南北三路实施起止点为迎客大道至工业三路路段,长度约0.45公里。
2.4工期要求:总工期为60日历天,其中工业三路路段、南北三路路段需要在发出开工令后30日历天内完成。具体开工时间以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发出的开工令时间为准。
2.5招标内容:按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设计文件所包含的道路工程、交通工程、给排水工程、照明工程、绿化景观工程等施工。
2.6工程质量要求:按国家有关规定达到验收合格。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施工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广东省省外企业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市政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并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4拟派本工程的专职安全员必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
3.5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规定,广东省省外进粤建筑企业和人员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提供证明材料,省内企业则无需提供)。
3.6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必须是本公司正式员工,须在2021年8月至10月在本公司缴交社保。
注明:1、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本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3)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4)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5)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6)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7)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8)被责令停业的;
(9)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0)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4.1本工程采用网上报名,潜在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登录河源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平台站办理网上投标报名。
注明:网上投标报名程序如下:
(1)网上报名须提前办好入库手续,尚未在系统中登记注册的投标单位请尽快登记注册入库并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请参考《主体诚信库申报操作手册》操作手册。
(2)已入库并办理CA数字证书的投标人须自行在网上报名。具体请参考《建设工程-投标人》操作手册。
(3)报名成功后自行打印报名回执表。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均可报名参加该招标项目的投标。
4.3报名时间:2021年11月2日8:30至2021年11月8日17:30。
5.1获取时间:同报名时间。
5.2网上获取地址: 河源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获取(网址:http://14.215.227.219:81/TPBidder/memberLogin)。
5.3招标文件费用为每套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报名成功后,需在网上支付费用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4招标文件获取方法:投标企业报名成功后,需在网上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电子招标文件格式为:.HYZF)。招标文件一经在河源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在报名后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注:已报名的投标人未在河源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平台交易平台网上缴付招标文件费用给招标代理机构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权利。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其投标。
6.1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不通过的投标文件作无效处理。
6.2评标办法: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6.3投标人必须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10万元。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或银行转账。银行保函需开具给招标人(必须是公司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银行保函),银行保函必须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生效,从生效之日起保函有效期不少于150天。保证保险需开具给招标人(受益人也必须是招标人),开具保证保险的保险费必须由投标人基本存款账户银行转账汇入保险公司指定的账户,保证保险必须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生效,从生效之日起保证保险有效期不少于150天。银行转账的投标保证金必须由投标人基本存款账户银行转账汇入招标人指定的河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设的邮政储蓄银行或广发银行账户,由各投标人登录河源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平台后,在填写报名信息页面,可自行查询到该项目投标保证金交纳账户信息(每个项目都有独立投标保证金子账户)。投标保证金提交时间:2021年11月2日9:00至2021年11月8日17:30。没有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6.4本工程施工实行网上电子投标,网上开评标。投标企业需办理企业信息入库、核验通过后办理CA证书和电子签章,办理完成后方可进行网上报名。
报名成功的投标人须在网上购买和下载招标文件,在投标准备期内需采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河源市电子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及操作手册和XML工程量清单操作手册,网址:http://14.215.227.219:81/xzzx/008001/20171225/fb518caa-04e2-479f-a3d7-2f2fff7aa3e5.html)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特别提醒:(1)制作电子投标文件需插入CA数字证书进行加密,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可以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远程线上解密,远程解密开始时间以招标人在系统公布投标人名单时间为准,解密时长为(60)分钟,超过解密时间未解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将退回给投标人,并取消其投标资格;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后可在递交上传页面对CA锁进行模拟解密成功与否来验证锁与投标文件是否一致,确保使用正确的CA锁,以免因使用错CA锁导致解密失败的投标人将被拒绝。
(2)投标人上传标书后请不要对CA锁进行续费、补办、延期等操作,因这些操作会导致解密钥匙序列号发生变化,从而出现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情况。
(3)投标人远程解密前请先检查电脑办公环境是否符合要求,具体要求详见附件《建设工程项目远程解密电脑环境要求》。为保证电脑环境一致性,建议使用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使用的同台电脑进行远程解密。
(4)投标过程中有软件问题请及时联系技术人员提供指导。技术支持联系方式,网址:http://14.215.227.219:81/xzzx/008001/20190314/04f9ecd1-62eb-4fde-8886-6d28e5ec0a4b.html。远程解密期间如遇系统问题,可拨打开标1室电话(0762-3828075)和招标代理电话进行咨询。
6.5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
注:现由于新冠疫情以及采用电子开评标,减少人群聚集原则,因此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不需参加开标会等。
6.6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所提交的所有资料必须是真实的、有效的,若有虚假一经查实,将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向行政主管部门予以通报同时记入企业不良行为记录。
6.7按照《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注册建造师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上担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如发现拟派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已在其他在建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则取消其中标资格。
6.8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须提交中标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注册执业证书》原件给招标人查验,并同时提交项目负责人任命书。
6.9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报名后不得随意变更,否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6.10按照国务院《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国令第724号)的要求,实行工程款支付担保制度。建设单位(即业主单位)的建设资金到位率达不到规定的比例的项目,建设单位应向施工总承包单位提供等额工程款支付担保。政府投资项目一律不得以施工企业带资承包的方式进行建设,严禁将带资承包等内容写入工程承包合同及补充条款。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一律优先保障农民工工资的支付,不得以工程款未到位等原因为由克扣或拖欠农民工工资及延误工期。
6.11招标人不接受在河源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信用评价等级C级的企业参加投标。
6.12网上报名成功的潜在投标人,确有正当理由不参加投标的,应在开标前5日书面报行政监督部门及交易中心登记,未报告又不参加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记入河源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的不良行为信息。无故放弃投标(不提交投标文件、不参加开标会)的,并记不良行为11分,当企业信用评分为70分时,其信用等级降为C级,不得参与我市投标活动。
6.13建设单位有义务协助施工场地、施工用水用电接入口;协助中标人(施工单位)完成相关管理部门的施工进场审批手续,保障中标人(施工单位)能够按时进入现场开始准备工作。
6.14建设单位应当在施工总承包合同约定工程款计量周期、工程款进度结算办法,明确支付节点的时间或工程进度,因特殊原因导致工期延后的,经施工总承包单位同意后,支付节点可以适当后延。
6.15建设单位必须在施工总承包合同约定的人工费占施工总承包合同价格比例,并按不同类型工程划分,其中房屋建筑工程不低于合同造价的20%,装饰装修工程不低于30%;市政道路工程不低于10%,市政桥梁工程不低于12%,园林绿化工程不低于12%。
6.16建设单位必须每月按上述比例将工资款(含预付款)拨付到中标人开设的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
6.17建设单位应当在施工总承包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向施工单位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
6.18建设单位应当协助中标单位完成竣工验收的各类相关工作,办理相应竣工批文和备案。
6.19建设单位应当按月向中标单位拨付工程进度款,并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办理竣工结算;协助中标单位完成竣工验收的各类相关工作,办理相应竣工批文和备案。
6.20建设单位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在施工过程中落实工程款支付担保、施工过程结算及每月拨付农民工工资款项至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等要求。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11月22日9:30,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统一采用网络上传的形式,投标人需登录河源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会员端(网址:http://14.215.227.219:81/TPBidder/memberLogin)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整上传至河源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交易平台。
7.2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7.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在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后送达的补充或者修改的内容无效。
8.1本招标公告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zbtb.gd.gov.cn/login)”、“河源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平台(网址:http://14.215.227.219:81)”上发布。
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复杂严峻,为筑牢疫情防控坚固防线,巩固我市疫情防控成果,请招投标当事人严格按照河源市防疫指挥部最新政策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各项措施。
本项目不设置现场开标环节,如对开标过程有异议的,可申请调看现场监控。
招标人:河源江东新区投资建设服务中心
联系人:黄 生 联系电话: 0762-3133202
地址:河源江东新区管委会2号楼。
招标代理:河源市长信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戴 生 联系电话:0762-3683189
地址:河源市文昌路西长安路南B11、12卡第五层501室。
河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张生 联系电话:0762-3333963
地址:河源市商务小区永和东路85号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