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河源市和平县大坝镇等4个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及2021年度河源市和平县长塘镇等2个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2021年度河源市和平县大坝镇等4个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及2021年度河源市和平县长塘镇等2个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已由河源市农业农村局河农农函[2021]120号文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和平县农业农村局,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和地方自筹。委托招标代理单位为广东明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建设地点:和平县大坝镇、林寨镇、东水镇、热水镇、长塘镇、优胜镇。
2.2工程规模及建设内容:
(1)2021年度河源市和平县大坝镇等4个镇高标准农田建设9765亩,建设内容包括:水源工程、灌溉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农田防护工程、渠系建筑物工程、其他工程,建安工程费约18823150元。
(2)2021年度河源市和平县长塘镇等2个镇高标准农田建设7000亩,建设内容包括:水源工程、灌溉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农田防护工程、渠系建筑物工程、其他工程,建安工程费约10843399元。
2.3工期:150天(日历天)。
2.4质量要求:合格。
2.5招标内容:按施工图设计文件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全部工程内容。
3.1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投标人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施工资质。
3.3拟派本项目主要管理人员包括(一人一岗):
(1)项目负责人1人: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广东省外企业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且须取得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水建安B类);
(2)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1人:须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水建安C证);
3.4拟派本项目主要管理人员均在2021年6月~2021年8月以投标单位名义购买了社保。
3.5投标人须在“广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完成信用信息录入。
备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0〕298号)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和广东省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12月30日届满的,统一延期至2021年12月31日,在此期间相关资质证书均视为在有效期内,企业可持该资质证书用于经营活动。广东省外由各省各级住建主管部门核发资质证书过期的,如能提供该省有关顺延资质资格有效期有关文件且符合文件规定的,则视为在有效期内。
4.1本工程采用网上报名,潜在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登录河源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平台办理网上投标报名。
注明:网上投标报名程序如下:
(1)网上报名须提前办好入库手续,尚未在系统中登记注册的投标单位请尽快登记注册入库并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请参考《主体诚信库申报操作手册》操作手册。
(2)已入库并办理CA数字证书的投标人须自行在网上报名。具体请参考《建设工程-投标人》操作手册。
(3)报名成功后自行打印报名确认表。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均可报名参加该招标项目的投标。
4.3报名时间:2021年9月29日8:30至2021年10月11日17:30,报名截止时间为2021年10月11日17:30。
5.1报名成功后,投标人可自行在河源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平台(网址:http://61.143.150.176:7010/)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文件费用为每套人民币2000元,售后不退。报名成功后,需在网上支付费用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一经在河源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平台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在报名后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注:已报名的投标人未在河源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平台上缴付招标文件费用给招标代理机构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权利。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其投标。
6.1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
6.2投标人必须提交¥30.00万元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或银行转账。银行保函需开具给招标人(必须是公司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银行保函),保证保险须开具给招标人(受益人为招标人),银行保函及保证保险有效期不少于90日历天;银行转账的由各投标人登录河源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平台后,在填写报名信息页面,可自行查询到该项目投标保证金交纳账户信息(每个项目都有独立投标保证金子账户)。投标保证金必须由投标人基本账户银行转账汇入指定广发银行或邮政储蓄银行账户(汇款凭证必须注明投标人基本账户、招标人指定账户信息、本工程名称(如名称过长可简写)、保证金金额)。投标保证金提交时间:2021年9月29日9:00至2021年10月11日16:30。
6.3投标人提交的所有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有虚假,招标人将取消投标资格或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回,并提交相关部门依法依规处理。超过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提交的补充资料均视为无效,投标人提交的资料均以投标文件内编制的资料为准。
6.4本工程招投标的一切活动(包括投标文件递交、开标会议等)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均必须全程参加,自带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核查;如未达到要求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6.5按照《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注册建造师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的在建项目上担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如发现拟派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已在其他在建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则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按相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1 年10月22日 10 时 00 分,投标人应当于 2021 年10月22日 10 时 00 分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和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平县滨河东路自然资源局大楼10楼)开标室,并交招标代理签收。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在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后送达的补充或者修改的内容无效。
本招标公告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zbtb.gd.gov.cn/login)”、“河源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平台(网址:http://61.143.150.176/)”上发布。
招 标 人:和平县农业农村局
联 系 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0762-5687929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明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殷先生 联系电话:0762-3880038
和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 系 人:罗女士 联系电话:0762-5612838
二○二一年九月
温馨提示:根据《河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通知》,减少人群聚集原则,本项目不设置现场开标环节,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内递交标书后可自行离场,如对开标过程有异议的,可申请调看现场监控。参加开标人员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必须佩戴口罩,接受现场信息登记及体温检测,须单独提交《投标承诺书》(详见招标公告附件)。参与开标的人员必须提供本人“粤康码”,非“绿码”人员不得参与招投标活动;14 天内中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不得参与招投标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