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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平县][招标公告][监理]2021年度河源市和平县垦造水田项目监理
发布时间:2021-09-22阅读次数: 信息来源:本站

招标公告

 

2021年度河源市和平县垦造水田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2021年度河源市和平县垦造水田项目监理,已由和平县自然资源局、和平县农业农村局及和平县财政局以《和自然资[2021]161号文》、《和自然资[2021]162号文》、《和自然资[2021]163号文》、《和自然资[2021]198号文》、《和自然资[2021]199号文》、《和自然资[2021]200号文》、《和自然资[2021]201号文》、《和自然资[2021]202号文》、《和自然资[2021]203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由招标人自筹,招标人为和平县城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为广东省城规建设监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2021年度河源市和平县垦造水田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规模:2021年度河源市和平县垦造水田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位于8个乡镇17个村垦造水田,其中包括和平县彭寨镇梅园(等2个)村垦造水田273.20亩;下车镇和一(等2个)村垦造水田193.60亩;贝墩镇大塘村垦造水田50.87亩;热水镇下径村垦造水田60.16亩;林寨镇楼镇村垦造水田114.00亩;上陵镇江口村垦造水田54.34亩;东水镇新坪(等4个)村垦造水田699.81亩;浰源镇新街(等2个)村垦造水田153.97亩;彭寨镇土厘(等4个)村垦造水田418.27亩;项目估算总投资共16316.83万元,本项目监理费估算239.62万元为最高限价,具体造价以经财政部门审定价为准。

2.2 监理服务范围:按建设单位提供的施工图设计文件所包含的所有工程内容的设计阶段、施工阶段和保修阶段的全过程监理。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2.2.1 编制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旁站方案等监理资料;

2.2.2 审查工程现场质量管理体系、技术管理体系和质量保证体系、测量放线控制成果及保护措施;

2.2.3 审核工程开工报审表及相关资料、分项工程质量验评资料,以及抽检进场工程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质量证明资料,协助办理工程技术资料各项验收;

2.2.4 检查及跟进工程施工总进度计划和年、季、月度施工进度计划;

2.2.5 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安全生产责任制、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监管机构建立、应急救援预案和安全防护、人员配备情况;

2.2.6 定期组织、检查工地范围内安全文明施工及安全事故隐患排查的工作;

2.2.7 编制项目总体施工进度控制计划;

2.2.8 检查、督促竣工资料提交,完成竣工资料的整理及按计划进行竣工验收、备案工作,协助组织和办理各专项验收、竣工验收手续等;

2.2.9 熟悉工程设计文件,并参加由委托人主持的图纸会审和设计技术交底;

2.2.10 主持监理例会并根据工程需要主持或参加专题会议等。

2.2.11  参加高边坡、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专家会审;审查施工组织设计、各种专项施工方案;参与机械设备材料进场及设备安装后的验收等,审查施工人员的保险及企业的安全资质。

2.3 施工阶段:施工过程中的质量、进度、费用控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合同、信息等方面的协调管理;

2.4 保修阶段:检查和记录工程质量缺陷,对缺陷原因进行调查分析并确定责任归属,审核修复   方案,监督修复过程并验收,审核修复费用。

2.5 监理服务期限:从监理人收到中标通知书或参加由委托人组织的第一次进场动员会之日起算,至所有工程保修期结束且办妥竣工结算止(此处竣工结算指委托人的成本核算的成本核算部门或第三方造价咨询单位进行的竣工结算)。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自开工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保修责任阶段监理服务期为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签发工程移交证书起至保修期满并督促施工单位将工程移交给相关管理部门之日止。

2.6 工程建设地点:河源市和平县。

2.7 工程质量要求:工程质量按国标《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和有关规定达到验收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以上(含丙级)资质或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丙级以上(含丙级)资质(须在有效期内)。

3.3 拟派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证书相关专业

水利工程相关专业,有效期的《全国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市政公用工程,有效期的《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

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本公司在职人员,须提供近半年连续3个月在本公司缴纳的社保证明。拟投入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在“广东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上的“关键岗位人员项目锁定情况”查询为未被锁定状况。

3.4 广东省省外进粤建筑企业和人员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

4. 投标报名

4.1 本工程采用网上报名,潜在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登录河源市公共资源网站办理网上投标报名。网上投标报名程序如下:

1)网上报名须提前办好入库手续,尚未在系统中登记注册的投标单位请尽快登记注册入库并办理 CA 数字证书。具体请参考《主体诚信库申报操作手册》操作手册。

2)已入库并办理 CA 数字证书的投标人须自行在网上报名。具体请参考《建设工程-投标人》操作手册。

3)报名成功后自行打印报名回执表。

4.2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均可报名参加该招标项目的投标。

4.3 报名时间:2021 年 9 月 23 日 09:00 至 2021 年 9 月 28 日 17:30。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报名成功后,投标人可自行在河源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平台(网址:http://61.143.150.176:7010/)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费用为每套人民币500.00元,售后不退。报名成功后,需在网上支付费用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一经在河源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平台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在报名后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注:已报名的投标人未在河源市公共资源网交易平台网上缴付招标文件等费用给招标代理机构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权利。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其投标。

6. 投标人须知

6.1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不通过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6.2投标人必须提交4万元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或银行转账、或现金转账。银行保函需开具给招标人(必须是公司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银行保函),银行保函有效期不少于150日历天。保证保险需开具给招标人(受益人也必须是招标人),开具保证保险的保险费必须由投标人基本账户银行转账汇入保险公司指定的账户,保证保险有效期不少于150日历天。银行转账的投标保证金必须由投标人基本账户银行转账汇入招标人指定的河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设的邮政储蓄银行或广发银行账户,由各投标人登录河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后,在填写报名信息页面,可自行查询到该项目投标保证金交纳账户信息(每个项目都有独立投标保证金子账户)。投标保证金提交时间(采用银行转账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时间以到达指定账户时间为准):2021 年 9 月 23 日8:30至 2021 年 9 月 28 日17:30。没有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6.3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必须参加开标会等,并自带单独一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若法定代表人不参加招标活动的,则须提交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有效身份证原件核查,如未达到要求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6.4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所提交的所有资料必须是真实的、有效的,若有虚假一经查实,将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向行政主管部门予以通报同时记入企业不良行为记录。

6.5网上报名承购的潜在投标人,确有正当理由不参加投标的,应在开标前5日书面报行政监督部门及交易中心登记,未报告又不参加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记入河源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的不良行为信息。无故放弃投标(不提交投标文件、不参加开标会)的,并记不良行为11分,当企业信用评分为70分时,其信用等级降为C级,不得参与我市投标活动。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1 年 10 月 13 日09:30,地点为和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平县滨河东路自然资源局大楼10楼)。

7.2 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7.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在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

间后送达的补充或者修改的内容无效。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zbtb.gd.gov.cn/”、“河源市公共资源网(网址:http://61.143.150.176:7010)” 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和平县城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762-5648006地址:和平县阳明镇东山路港和综合楼2楼

招标代理:广东省城规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黄工 联系电话:0762-3828133 地址:越王大道华达财富港内街商铺25号

和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罗女士 联系电话:0762-5612838 地址:和平县滨河东路自然资源局大楼。

二〇二一年二十二

 

 

温馨提示:根据《河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推进建筑市场复工复产的通知》和《河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通知》,减少人群聚集原则,本项目不设置现场开标环节,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内递交标书后可自行离场,如对开标过程有异议的,可申请调看现场监控。参加开标人员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必须佩戴口罩,接受现场信息登记及体温监测,须单独提交《投标承诺书》(详见招标公告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