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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平县][招标公告][施工]连平县元善镇南湖三路一期(新医院市政道路)建设工程
发布时间:2021-08-03阅读次数: 信息来源:本站

连平县元善镇南湖三路一期(新医院市政道路)建设工程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连平县元善镇南湖三路一期(新医院市政道路)建设工程 ,由连平县发展和改革局以连发改投审[2021]13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代码为:2103-441623-04-01-586125。建设资金来源由县财政统筹解决,项目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连平县土地储备中心 ,招标代理为中宏源建设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连平县元善镇南湖三路一期(新医院市政道路)建设工程 。

2.2 建设地点:河源市连平县元善镇。

2.3工程规模:项目位于河源市连平县元善镇,始于南湖一路,终于新城大道,道路红线宽2426米,道路设计起点为桩号K0+130,终点桩号为K0+561.139,设计全长为431.139米。南湖三路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道,路线大致东西走向。项目总建筑面积约11209.61平方米。

2.4 招标控制价:7924403.19元(其中含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230724.16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120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发出的开工令时间为准)。

2.6 招标内容:按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设计文件所包含全部内容(具体内容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的施工及保修。

2.7 工程质量要求:按国家有关规定达到验收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施工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广东省省外企业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并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类;注册建造师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上担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

3.4 拟派本工程的专职安全员必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3.5 广东省省外进粤建筑企业和人员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

3.6 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必须是本公司正式员工,须提供202104月至202106月在本公司缴交社保证明。

注明:1.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本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3)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4)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5)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6)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7)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8)被责令停业的;

9)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0)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一人一岗),不得兼任。

4.投标报名

4.1 本工程采用网上报名,潜在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登录河源市公共资源网站办理网上投标报名。

注明:网上投标报名程序如下:

1)网上报名须提前办好入库手续,尚未在系统中登记注册的投标单位请尽快登记注册入库并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请参考《主体诚信库申报操作手册》操作手册。

2)已入库并办理CA数字证书的投标人须自行在网上报名。具体请参考《建设工程-投标人》操作手册。

3)报名成功后自行打印报名回执表。

4.2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均可报名参加该招标项目的投标。

4.3 报名时间:202108038:302021080917:30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报名成功后,投标人可自行在河源市公共资源网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5.2 招标文件一经在河源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在报名后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注:各投标人须在开标当天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现场缴付招标文件费用给招标代理机构,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供加盖公章的报名回执表打印件后领取招标文件原件。已报名的投标人未按前款要求缴付招标文件费用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权利。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其投标。

6.投标人须知

6.1 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不通过的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6.2 评标办法: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6.3 投标人必须提交 5.00 万元投标保证金。缴纳时间在开标之前。投标保证金可采用现金、支票、投标保函、投标保证保险的形式。如采用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基本账户递交,由连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代收。由各投标人登录河源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平台,在填写报名信息页面,可自行查询到该项目投标保证金交纳账户信息(每个项目都有独立投标保证金子账户)。到账情况以开标时河源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平台查询的信息为准。如采用投标保函或投标保证保险的方式提交的,投标保函需开具给招标人,有效期不少于投标有效期;保证保险需开具给招标人(受益人也必须是招标人)有效期不少于投标有效期,保险公司应当严格审查投保人的基本信息材料,确保建设工程投标保证保险的保费由投保人的基本账户转出。投标保函或投标保证保险原件须在开标前递交给招标人,若以交易系统支持电子投标保证保险递交的,到账情况以开标时河源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平台查询信息为准。没有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6.4 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必须参加开标会等,并自带单独一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若法定代表人不参加招标活动的,则须提交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有效身份证原件核查,如未达到要求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6.5 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所提交的所有资料必须是真实的、有效的,若有虚假一经查实,将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向行政主管部门予以通报同时记入企业不良行为记录。

6.6 按照《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注册建造师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上担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如发现拟派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已在其他在建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则取消其中标资格。

6.7 根据建办质函(2020106 号文件要求,实行到期证件自动顺延,各地要主动为工程开复工做好服务,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支持企业安全复工,在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和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安全证书到期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疫情防控结束。

6.8 根据《河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市政工程招投标活动的通知》(河住建通〔202056号),凡网上报名成功的潜在投标人,确有正当理由不参加投标的,应在开标前5日书面报行政监督部门及交易中心登记,未报告又不参加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无故放弃投标(不提交投标文件、不参加开标会)的,记入河源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的不良行为信息,记不良行为11分。企业信用等级分降为C级时,1年内不得参与我市投标活动。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082410:00,地点为连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详细地址:连平县新城大道中原计生局办公大楼)。

7.2 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7.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在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后送达的补充或者修改的内容无效。

7.4 根据《河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恢复开标评标工作管理的通知》,参与开标的人员必须提供本人“粤康码”,非“绿码”人员不得参与招投标活动;14天内中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或曾到过重点区域的人员不得参与招投标活动。

8.发布公告的媒介

8.1 本招标公告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zbtb.gd.gov.cn/login)”、“河源市公共资源网(网址:http://61.143.150.176:7010)”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连平县土地储备中心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762-4327300

地址:连平县元善镇东园一街18

招标代理:中宏源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15820161724

地址:连平县元善镇肖国排新村苑第一层商铺

连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梁先生           联系电话:0762-4388789

地址:连平县新城大道中原计生局办公大楼。

 

温馨提示:根据《河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推进建筑市场复工复产的通知》和《河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通知》,减少人群聚集原则,本项目不设置现场开标环节,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内递交标书后可自行离场,如对开标过程有异议的,可申请调看现场监控。参加开标人员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必须佩戴口罩,接受现场信息登记及体温检测,须单独提交《投标承诺书》(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202108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