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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辖区][招标公告][施工]龙川县幸福新城涉铁(梅龙高铁)道路工程EPC总承包
发布时间:2021-08-01阅读次数: 信息来源:本站

龙川县幸福新城涉铁(梅龙高铁)道路工程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龙川县幸福新城涉铁(梅龙高铁)道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已由龙川县发展和改革局龙发改2020】156、初步设计概算已由龙川县发展和改革局龙发改2021】280号批复同意,建设资金由县财政统筹项目代码:2020-441622-48-01-053188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龙川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招标代理机构为广州金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EPC建设模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工程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龙川县幸福新城涉铁(梅龙高铁)道路工程EPC总承包

2.2建设地点:龙川县幸福新城。

2.3项目招标控制价及资金来源:本EPC项目招标控制价为26855.8695万元;分别是:建安工程费用 26155.5007万元,勘察设计费(施工图)700.3688万元建设资金已落实由县财政统筹

2.4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的废标处理。签约合同价以中标单位的投标报价作为暂定签约价;最终结算价以龙川县财政局审定金额为准

2.5建设内容及规模:幸福新城涉铁(梅龙高铁)道路工程建设,包含环福南路、梅龙高铁与次经二路、川中大道、沿江大道、振兴大道、幸福大道的交接口,道路总长约3.42公里

2.6工期要求:总工期 540 日历天,其中包含本项目勘察设计周期 40 日历天,开工建设并完成全部施工内容工期为 500 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或监理单位发出的开工令为准)。

2.7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EPC总承包所含全部内容,包括详勘、定测、施工图设计、施工、竣工验收、移交、备案和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保修服务等相关配套工作,完成工程结算、工程保修、工程审计配合,合同义务履完毕止,以及对工程项目进行质量、安全、进度、费用、合同、信息等管理和控制。具体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勘察服务内容:完成本项目所需的所有勘察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岩土工程勘察、地形地貌测绘、工程测量定测等工作

2设计服务内容:完成本项目施工图设计,配合工程竣工图的编制及对工程竣工图的审查,施工现场配合,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前规定由设计单位完成的相关服务

3)工程施工内容:按招标人确认并经审图机构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及工程量清单等有关资料范围内所包含的全部工程内容施工总承包。

2.8质量要求:①勘察设计要求满足本项目施工的技术规范及招标人的要求②施工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3.2投标人须具备的资质:

(1) 勘察资质: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或以上资质。

具有工程测量以上资质

(2) 设计资质: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桥梁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

3 施工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若单个投标企业不同时具备以上(1)(2)3条件时,本项目接受不超过4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投标,具有上述要求的施工资质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投标的,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格式见招标公告附件1),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否则视为无效。

3.3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要求:

1)拟派本项目的勘察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资格必须在本单位完成注册,并在有效期内

2)拟派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资格必须在本单位完成注册,并在有效期内

3)拟派本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同时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

4)拟派驻本工程的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

5)拟投入本项目的以上所有人员必须是本企业正式员工,且一人一岗,不得兼职,提供资格证书和在本企业参加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正常缴费的社保凭证(须提交2021年4月至6月在本公司缴交社保证明)。

3.4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规定,广东省省外企业须提供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挂网的企业和人员信息网页打印件(如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均需提供)。

4. 报名时间、地点

4.1本工程采用网上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必须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登录河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会员端(http://61.143.150.176:7010/)办理网上投标报名。

注明:网上投标报名程序如下:

1)网上报名须提前办好入库手续,尚未在系统中登记注册的投标单位请尽快登记注册入库并办理 CA 数字证书。具体请参考《主体诚信库申报操作手册》操作手册。

2)已入库并办理 CA 数字证书的投标人(如联合体投标,则含联合体各成员)须自行在网上报名。具体请参考《建设工程-投标人》操作手册。

3)报名成功后自行打印报名回执表。

4.2报名时间:202182 08:30 至20218617:30,报名截止时间为20218617:30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报名成功后,投标人可自行在河源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平台(网址:http://61.143.150.176:7010/)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文件费用为每套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报名成功后,需在网上支付费用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一经在河源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平台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在报名后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已备案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注:已报名的投标人未在网上支付报名费用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权利。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其投标。

6. 投标人须知

6.1投标人拟派本工程的人员及资料必须真实,如发现有虚假,招标人将取消其投标资格或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回,并提交龙川县相关部门依法依规处理。

6.2资格审查方式: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6.3投标人必须在报名前交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50.00万元(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交纳)。投标保证金提交时间(以汇入时间为准): 202182 08:30 至20218617:30。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银行转账或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银行保函须开具给招标人(必须以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保函为准),保证保险须开具给招标人(受益人为招标人),银行保函及保证保险有效期不少于150日历天。银行转账的由各潜在投标人登录河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后,在填写报名信息页面,可自行查询到该项目投标保证金交纳账户信息(每个项目都有独立投标保证金子账户)。投标保证金必须由投标人基本账户银行转账汇入指定广发银行或邮政储蓄银行账户。投标保证金凭证原件银行汇款凭证或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合同(单)在开标现场递交。没有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6.4企业法定代表人(联合体投标的,则为联合体牵头人)或法人授权委托人必须参加开标会,并携带单独一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若法定代表人不参加投标活动的,还须提交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人需提供在本企业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原件(须提交2021年4月至6月在本公司缴交社保证明),并提供社保部门的查询网址,查询密码自备)、有效身份证原件核查。如未达到要求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6.5按照《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注册建造师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上担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如发现拟派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已在其他在建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则取消其投标资格或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回,并通报。

6.6根据《河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市政工程招投标活动的通知》(河住建通〔2020〕56号),凡网上报名成功并缴纳报名费用的潜在投标人,确有正当理由不参加投标的,应在开标前5日书面报行政监督部门及交易中心登记,未报告又不参加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无故放弃投标(不提交投标文件、不参加开标会)的,记入河源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的不良行为信息,记不良行为11分。企业信用等级分降为C级时,1年内不得参与我市投标活动。

6.7根据《河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推进信用体系建设与房屋市政工程招投标工作联动的指引通知》(河住建通〔2020〕77号),凡信用评价等级为C级的企业,招标人不接受其参加投标。

6.8根据《龙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转发河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房屋市政工程招投标领域全流程电子化及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龙住建[2021]48号)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的相关证书或证明等资料必须真实有效,招标人可以在标后对前三名中标候选人进行原件核验,如发现中标人提供虚假证书或证明的,认定为不符合中标条件,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6.9中标人应按照《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37号)的要求,加强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有效防范生产安全事故。

6.10中标人应按照《河源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和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实施指南》(河规建通〔2018〕77号)的要求,在项目安装扬尘监控设备,并与河源市智慧工地平台实行对接,进一步强化房屋建筑工程文明施工和扬尘污染防治管理。

6.11中标人应按照《河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建筑工地围挡工作的通知》(河住建通〔2019〕224号)的要求,按统一标准和规范在建筑工地设置围挡。

6.12中标人应严格按照《河源市房屋市政工程务工人员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试行)》(河规建通〔2018〕204号)的要求,一是实行分账制管理,开立工人工资支付专用账户,用于发放工人工资,并与河源市智慧工地平台实行对接;二是实行用工实名制管理,应当在项目出入口设置生物识别设备,并与河源市智慧工地平台实行对接。

6.13中标人落实项目实名制及分账制、扬尘噪音检测、视频监控和车牌识别监管要求的同时,应当按照《河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启用“河源市智慧工地综合信息系统平台”的通知》(河住建通〔2019〕282号)的要求,按平台接口标准对接河源市智慧工地综合信息系统平台。

6.14中标人应当根据《河源市建筑行业信用动态管理办法》(河规建通〔2018〕309号)要求,到“河源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登记注册,实行信用信息动态监管。

6.15根据《河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市政工程招投标活动的通知》(河住建通〔2020〕56号),凡网上报名成功并缴纳招标文件费用的潜在投标人,确有正当理由不参加投标的,应在开标前5日书面报行政监督部门及交易中心登记,未报告又不参加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无故放弃投标(不提交投标文件、不参加开标会)的,并记不良行为11分,当企业信用评分为70分时,其信用等级降为C级,1年内不得参与我市投标活动。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2182509:00 09 :30。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82509 :30 ,地点为河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河源市永和东路85号)

7.2投标人必须凭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报名回执表》原件提交投标文件,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7.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8.1本招标公告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zbtb.gd.gov.cn/login”、“河源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平台(网址:http://61.143.150.176/)”上发布。如媒体发布内容不一致者,以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为准。

9.联系方式

龙川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联系人:苏先生                  联系电话:0762-6896802

地址:龙川县老隆镇水坑路20号

 

广州金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林先生、曾女士    联系电话:0762-3318683

地址:河源市新市区永福东路天骏豪庭118号商铺。

 

 

河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762-3333963

地址:河源市商务小区永和东路85号。

 

“温馨提示:根据《河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推进建筑市场复工复产的通知》和《河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通知》,减少人群聚集原则,本项目不设置现场开标环节,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内递交标书后可自行离场,如对开标过程有异议的,可申请调看现场监控。参加开标人员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必须佩戴口罩,接受现场信息登记及体温监测,须单独提交《投标承诺书》(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附件:

联合体协议书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 (项目名称)  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某成员单位名称)为联合体牵头人。

2、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5、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6、本协议书一式  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

 

联合体牵头 (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联合体成员方:   (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联合体成员方:   (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联合体成员方:   (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签订日期:      

 

 

 

注:本项目接受不超过4家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投标。若无需组成联合体投标,此表不需填写;若不足4家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投标,则在成员方签字、盖章处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