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川县新城幸福幼儿园及教育幼儿园建设项目EPC总承包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龙川县新城幸福幼儿园及教育幼儿园建设项目,已由龙川县发展和改革局(龙发改[2020]388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除争取上级专项资金支持外,不足部分由县财政统筹解决,资金来源已落实。招标人为龙川县教育局,招标代理机构为龙川县中信招标采购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经县政府常务会议纪要十六届80次[2021]4号文同意,现对该项目采用EPC总承包建设模式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龙川县新城幸福幼儿园及教育幼儿园建设项目EPC总承包
2.2 建设地点:龙川县新城幸福开发区一号区、龙川县老隆镇隆师路41-2号
2.3 项目概算:本项目为工程总承包项目,EPC总承包费概算为4420.69万元(其中勘察费25.50万元,设计费103.01万元,工程建安费4149.18万元,暂列金143.00万元(经招标人确认后的实际发生费用结算))。最终以龙川县财政局审定金额为准。
本项目招标控制价:EPC总承包费概算为4420.69万元,为本项目投标最高限价。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为废标。最终按龙川县财政局审定金额×(1-中标下浮率)进行结算。
2.4 建设规模及内容:新建新城幸福幼儿园及教育幼儿园各一所,主要内容包括:①新城幸福幼儿园新建教学楼一栋,用地面积4486.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5627.53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5320.84平方米,建筑层数地上四层,地下消防水池、水泵房面积为306.69平方米,包括活动室、寝室、卫生间、室外活动场所、大门、绿化等配套设施建设;②教育幼儿园新建教学楼一栋,用地面积3633.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4467.24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3379.39平方米,建筑层数地上三层,地下两层,包括活动室、寝室、卫生间、室外活动场所、大门、绿化等配套设施建设。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300日历天。
2.6 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EPC总承包所含全部内容,包括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采购及施工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和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保修服务、项目移交等相关配套工作,以及对工程项目进行质量、安全、进度、费用、合同、信息等管理和控制,同时应配合建设单位办理报建、报批、相关部门结(决)算审计等手续,资料汇总、存档、等由中标人负责完成。
2.7质量要求:
(1)勘察要求:符合国家、省、行业及工程所在地地方有关工程勘察管理法规、规章、技术规范要求,勘察成果文件应当必须真实、准确,且须查明工程地质条件、满足施工图设计的要求,并通过勘察审查。
(2)设计要求:满足下一阶段设计或施工需要,并符合项目批准文件、城乡规划、专业规划、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规定以及国家规定的建设工程设计深度要求,以及本项目设计任务书的要求,并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查。
(3)施工要求:符合国家、省、行业及项目所在地地方有关工程施工管理法规、规章、技术规范要求、行业颁发的工程质量合格标准,及设计图纸要求,并使全部工程达到竣工验收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投标人须具备的资质:
(1)勘察资质:具备岩土工程勘察专业丙级或以上资质;
(2)设计资质:具备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丙级或以上资质;
(3)施工资质: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施工资质;
(4)若单个投标企业不同时具备以上(1)、(2)、(3)条件时,本项目接受不超过3家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投标,具有上述要求的施工资质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施工负责人为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联合体投标的,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格式见招标公告附件1),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3.3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仅施工方提供)。
3.4 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要求:
(1)拟派本项目的勘察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岩土工程专业中级或以上工程师资格。
(2)拟派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3)拟派本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并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且担任过建筑类项目施工负责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但根据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明确省外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2011】218号)规定,广东省省外企业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
(4)拟派驻本工程的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5)拟投入本项目的以上所有人员必须是本企业正式员工,且一人一岗,不得兼职,拟派本项目的勘察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及专职安全人员须提供近三个月在本公司缴纳的社保证明,期限为2021年 3 月至2021年 5 月,如满足《关于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11号)或(粤人社发【2020】58号)的企业可不提供相关月份社保,但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且应提供相关资格或职称证书。
3.5 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规定,广东省省外进粤建筑企业和人员需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
4. 投标报名及时间
4.1 本工程采用网上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必须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登录河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61.143.150.176:7010/)办理网上投标报名。
注明:网上投标报名程序如下:
(1)网上报名须提前办好入库手续,尚未在系统中登记注册的投标单位请尽快登记注册入库并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请参考《主体诚信库申报操作手册》操作手册。
(2)已入库并办理CA数字证书的投标人(如联合体投标,则含联合体各成员)须自行在网上报名。具体请参考《建设工程-投标人》操作手册。
(3)报名成功后自行打印报名回执表。
4.2 报名时间:2021 年 6 月 21 日 8:30 至 6 月 25 日 17:30 (每天8:30~12:00,14:30~17:30),报名截止时间为2021年 6 月 25 日 17:30,法定节假日不接受报名。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领取时间:同报名时间。
5.2领取地点:报名成功后,投标人可自行在河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61.143.150.176:7010/)下载招标文件及招标人提供的相关资料。
5.3 招标文件及招标人提供的相关资料价格售价500元,各投标人须在开标当天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现场缴付招标文件费用给招标代理机构,售后不退。
5.4 招标文件一经在河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在报名后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注:已报名的投标人未在开标当天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现场缴付招标文件费用给招标代理机构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其投标。
6.投标人须知
6.1根据《龙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转发河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房屋市政工程招投标领域全流程电子化及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龙住建[2021]48号)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的相关证书或证明等资料必须真实有效,招标人可以在标后对前三名中标候选人进行原件核验,如发现中标人提供虚假证书或证明的,认定为不符合中标条件,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6.2 资格审查方式: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6.3 投标人必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交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50万元整(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交纳)。投标保证金提交时间(以汇入时间为准):2021年 6 月21 日8:30至 6 月 25 日16:00。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银行转账或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银行保函须开具给招标人(必须以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保函为准),保证保险须开具给招标人(受益人为招标人),银行保函及保证保险有效期不少于150日历天。银行转账的由各潜在投标人登录河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后,在填写报名信息页面,可自行查询到该项目投标保证金交纳账户信息(每个项目都有独立投标保证金子账户)。投标保证金必须由投标人基本账户银行转账汇入指定银行账户。投标保证金凭证原件[银行汇款凭证或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合同(单)] 在开标现场与投标文件同时递交。没有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6.4投标人代表(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委托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须携带单独一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若法定代表人不参加投标活动的,还须提交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人需提供在本企业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原件(社保缴纳期为2020年6月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并提供社保部门的查询网址,查询密码自备]、投标保证金凭证原件及投标人代表有效身份证原件以备核查。如未达到要求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6.5 按照《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及《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规定,注册建造师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上担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如发现拟派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已在其他在建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则取消其投标资格或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回,并通报。
6.6按照《河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市政工程招投标活动的通知》(河住建通〔2020〕56号)规定,凡网上报名成功的潜在投标人,确有正当理由不参加投标的,应在开标前5日书面报行政监督部门及交易中心登记,未报告又不参加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无故放弃投标的,并记不良行为11分,当企业信用评分为70分时,其信用等级降为C级,1年内不得参与我市投标活动。
6.7按照《河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推进信用体系建设与房屋市政工程招投标工作联动的指引的通知》(河住建通〔2020〕77号)规定,凡是信用评价等级C级的企业,应当不接受其参加投标。
6.8根据《河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通知》及《河源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做好我市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减少人群聚集原则,本项目不设置现场开标环节,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内递交标书后可自行离场,如对开标过程有异议的,可申请调看现场监控。参加开标人员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必须佩戴口罩,接受现场信息登记及体温监测,须单独提交《投标承诺书》(详见招标公告附件2),如14天内有中高风险区旅居史的来(返)河源人员,须提供2次核酸检测证明,第一次与第二次间隔48小时以内。
7.1中标人应按照《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37号)的要求,加强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有效防范生产安全事故。
7.2中标人应按照《河源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和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实施指南》(河规建通〔2018〕77号)的要求,在项目安装扬尘监控设备,并与河源市智慧工地平台实行对接,进一步强化房屋建筑工程文明施工和扬尘污染防治管理。
7.3中标人应按照《河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建筑工地围挡工作的通知》(河住建通〔2019〕224号)的要求,按统一标准和规范在建筑工地设置围挡。
7.4中标人应严格按照《河源市房屋市政工程务工人员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试行)》(河规建通〔2018〕204号)的要求,一是实行分账制管理,开立工人工资支付专用账户,用于发放工人工资,并与河源市智慧工地平台实行对接;二是实行用工实名制管理,应当在项目出入口设置生物识别设备,并与河源市智慧工地平台实行对接。
7.5中标人落实项目实名制及分账制、扬尘噪音检测、视频监控和车牌识别监管要求的同时,应当按照《河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启用“河源市智慧工地综合信息系统平台”的通知》(河住建通〔2019〕280号)的要求,按平台接口标准对接河源市智慧工地综合信息系统平台。
7.6中标人应当根据《河源市建筑行业信用动态管理办法》(河规建通〔2018〕309号)要求,到“河源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登记注册,实行信用信息动态监管。
8.投标文件的递交
8.1 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21年 7 月 13 日 9:00 至9:30,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 7 月 13 日 9:30 ,地点为河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龙川县分中心(龙川县老隆镇沿江西岸水岸沁园首层)。
8.2投标人必须凭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投标报名回执单》和购买招标文件收据提交投标文件,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8.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zbtb.gd.gov.cn/login)”、“河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61.143.150.176:7010/)”上发布。如媒体发布公告(或通知)详细内容不一致者,以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zbtb.gd.gov.cn/login)公告(或通知)为准。
10.联系方式
10.1招标人:龙川县教育局
联系人:张主任 联系电话:0762-6891883
10.2 河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龙川县分中心
联系人:戴部长 联系电话:0762-6890167
10.3 龙川县中信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经理 联系电话:0762-6882388
龙川县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