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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辖区][招标公告][设计]龙川县幸福新城下穿梅龙铁路道路工程初步勘察设计方案
发布时间:2021-05-13阅读次数: 信息来源:本站

龙川县幸福新城下穿梅龙铁路道路工程初步勘察设计方案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龙川县幸福新城下穿梅龙铁路道路工程,已由龙川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龙发改﹝2020﹞156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由县财政统筹解决,已落实。招标人为龙川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初步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及项目统一代码龙川县幸福新城下穿梅龙铁路道路工程初步勘察设计方案项目统一代码为:2020-441622-48-01-053188。

2.2建设地点:龙川县幸福新城。

2.3工程规模:招标内容为环福南路与下穿梅龙铁路部分的次经二路、川中大道、沿江大道,均为城市市政道路,路线总长约3.141km,其中:环福南路(全长2.597km)和次经二路(全长0.21km)道路等级均为城市次干路,双向6车道,设计速度40km/h;川中大道(全长0.23km)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路,主道双向6车道加辅道双向4车道,设计速度60km/h;沿江大道(全长0.104km)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双向4车道,设计速度40km/h。所有路面结构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最高投标限价110万元,其中:初步勘察费最高投标限价为12万元,初步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为98万元(具体以财政部门审定价为准)。

2.4招标范围:龙川县幸福新城下穿梅龙铁路道路工程初步勘察设计方案,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内容:

2.4.1初步勘察内容:包括对道路影响范围进行岩土工程初步勘察、测量、物探、剪切波速测试、基坑支护设计及论证等,提供初步设计所需岩土参数、对地基作出岩土工程评价,并对地基类型、基础形式、地基处理、基坑支护、工程降水、不良地质作用和防治等提出建议,提供设计配合服务。工作内容包括收集已有资料、制定初步勘察纲要,对设计道路沿线进行地形地貌测量,调查设计道路沿线地下管线分布和其它障碍物及基岩的空间分布,对设计道路路线进行地质初步勘探、取样、试验等勘察作业,编制工程勘察文件、办理初步勘察报告备案,提供相关资料及协助招标人办理各阶段政府方面立项、审批和初步设计图审查方面等手续。

注明:勘察方案须经招标人审核确认。

2.4.2初步设计内容:包括设计方案调整、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审查、备案)及后期施工图设计配合服务。设计内容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桥涵工程、排水工程、电气工程、绿化工程等。中标人尚需提供相关资料及协助招标人办理政府方面的立项、审批、备案等手续(含政府相关部门要求的报批等)。

注明:①中标人必须按建设单位的意见对建设方案进行优化调整,须经业主单位审核确认,如需通过规划委员会审议,方案优化调整属正常工作范围,招标人不额外支付任何费用。

②中标人调整设计方案时,调整3次后,若依然达不到业主要求,业主有权更换设计团队。更换设计团队后调整3次再达不到业主要求的,由中标人向社会征集设计方案,征集的设计方案须经业主单位确认,方案优化调整属正常工作范围,招标人不额外支付任何费用。

③设计费包含人工费、初步设计专家论证费及完成本项目所需的其它费用及税金,不再考虑其他任何收费调整。

2.4.3其他工作要求:

概算文件编制工作:完成本项目招标范围内工程概算文件的编制工作及相关配合报审工作;技术配合及涉铁相关单位协调工作:为招标人后续各类技术工作提供配合服务,同时,因与本项目存在交叉的梅龙铁路正处于施工图设计阶段,在编制建设方案期间,需与梅龙铁路设计单位及相关铁路行政主管部门协调沟通,确保本项目建设方案顺利实施;上级部门初步设计及概算审批配合工作:配合招标人该项目的初步设计及概算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查并通过审批,根据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并进行相关解释、修改、完善、协调、评审工作等;设计文件修改、完善工作:中标人应根据政府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的审批意见无条件地修改、完善各阶段的设计成果文件,确保其满足相关的审批要求。

2.5服务期限:初步勘察设计总工期25天。

2.6质量标准:各阶段的初步勘察设计工作的服务深度满足现行国家、省、市有关规范规定以及有关职能审批部门的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

3.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条件:

1)勘察资质: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联合体投标时为勘察方具备)

2)设计资质: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桥梁工程)专业甲级资质。(联合体投标时为设计方具备)

3.3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

1)勘察负责人: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联合体投标时为勘察方人员)

2)设计负责人(即项目负责人):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执业资格;(联合体投标时为设计方人员)

3)拟派本项目勘察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必须是本公司正式员工,须2021年01月至2021年03月在本公司缴交社保。

3.4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的规定,省外进粤企业需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如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中省外企业成员需提供)

3.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投标时,对联合体的要求如下:

1)组成联合体的单位数量不超过2家,以具备设计资质的一方作为联合体牵头人,并签订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有法律约束力;

2)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加入其它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3)除非另有规定和说明,本招标文件(含招标公告)中的“投标人”一词亦指联合体各方。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采用网上报名,潜在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登录河源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平台办理网上投标报名(联合体报名的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负责申报)。网上投标报名程序如下:

1)网上报名须提前办好入库手续,尚未在系统中登记注册的投标单位请尽快登记注册入库并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请参考《主体诚信库申报操作手册》操作手册。

2)已入库并办理CA数字证书的投标人须自行在网上报名。具体请参考《建设工程-投标人》操作手册。

3)报名成功后自行打印报名回执表。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均可报名参加该招标项目的投标。

4.3报名时间:2021年05148:30至2021年052017:30,报名截止时间为2021年052017:30,法定节假日不接受报名。

4.4报名成功后,投标人可自行在河源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平台(网址:http://61.143.150.176:7010/)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文件费用为每套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报名成功后,需在网上支付费用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5招标文件一经在河源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在报名后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注:已报名的投标人未在河源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平台交易平台网上缴付招标文件费用给招标代理机构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权利。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其投标。

5. 投标须知

5.1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将否决其投标文件。

5.2评标办法:本项目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5.3投标人必须提交2万元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或银行转账。银行保函需开具给招标人(必须是公司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银行保函),银行保函有效期不少于90日历天。保证保险需开具给招标人(受益人也必须是招标人),开具保证保险的保险费必须由投标人基本账户银行转账汇入保险公司指定的账户,保证保险有效期不少于90日历天。银行转账的由各投标人登录河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后,在填写报名信息页面,可自行查询到该项目投标保证金交纳账户信息(每个项目都有独立投标保证金子账户)。投标保证金必须由投标人基本账户银行转账汇入指定广发银行或邮政储蓄银行账户。投标保证金提交时间:2021年051409:00至2021年060116:30(银行转账时间或银行保函、保证保险的开具时间均须在该时间范围)。没有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资格审查不予通过。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交。

5.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必须参加开标会等,并自带单独一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若法定代表人不参加招标活动的,其委托代理人还须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有效身份证原件核查,如未达到要求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5.5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所提交的所有资料必须是真实的、有效的。如有虚假一经查实,将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向行政主管部门予以通报同时计入企业不良行为记录。

5.6根据建办质(2020)106号文件要求,实行到期证件自动顺延,各地要主动为工程开复工做好服务,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支持企业安全复工,在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和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安全证书到期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疫情防控结束。

5.7按照《河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市政工程招投标活动的通知》(河住建通〔2020〕56号)规定,凡网上报名成功的潜在投标人,确有正当理由不参加投标的,应在开标前5日书面报行政监督部门及交易中心登记,未报告又不参加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无故放弃投标(不提交投标文件、不参加开标会)的,并记不良行为11分,当企业信用评分为70分时,其信用等级降为C级,1年内不得参与我市投标活动。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06039:30,地点为河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河源市永和东路85号)。

6.2投标人必须凭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报名回执表》提交投标文件。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在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后送达的补充或者修改的内容无效。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 zbtb.gd.gov.cn/login/)”、“河源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平台(网址:http://61.143.150.176:7010/)”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龙川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762-6896802

地址:龙川县老隆镇水坑路20号

 

招标代理: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762-3392822

地址:河源市区205国道东面、文明路北边商汇大厦24层2406

 

河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762-3333963

地址:河源市商务小区永和东路85号

                                                             

温馨提示:根据《河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通知》,减少人群聚集原则,本项目不设置现场开标环节,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内递交标书后可自行离场,如对开标过程有异议的,可申请调看现场监控。参加开标人员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必须佩戴口罩,接受现场信息登记及体温监测,须单独提交《投标承诺书》(详见招标公告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