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金县粮食和救灾救援物资储备仓库建设项目(一期)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紫金县粮食和救灾救援物资储备仓库建设项目(一期)EPC总承包,紫金县发展和改革局紫发改投审〔2020〕50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招标人(项目业主)为紫金县发展和改革局,招标代理机构为广东兴东南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勘察、施工图设计、采购、施工以EPC总承包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紫金县粮食和救灾救援物资储备仓库建设项目(一期)EPC总承包。
2.2 建设地点:紫金县紫城工业园拟建变电站旁工业用地(地块B)。
2.3 工程规模:本项目规划用地面积约50164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23290.67平方米,其中本期招标:建筑面积约14475.63平方米,按国家标准计算总库容4万吨。建设内容包括:平房仓4栋最大跨度21米、作业钢罩棚、综合库、变配电房、成品大米仓、成品油仓、救灾物资储备仓库、救援物质储备仓库、机修、暂库存、值班、军供门店、检测及应急指挥中心综合楼、消防水池、地磅等。
2.4 项目已完成初步设计及概算阶段,本次招标最高控制价为: 10572.92 万元。
2.4.1建安费以 9649.29 万元为最高限价,不含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及不可预见费。
(本项目为工程总承包项目,所招建安费为概算建安费,具体造价以相关职能部门审定价为准)
2.4.2本项目设计不包括初步设计阶段,为施工图设计阶段,按本项目设计任务书的要求进行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费以 62.96 万元为最高限价。(最终按建安费及配套工艺及设备费的1%计)
2.4.3勘察费以 15.74 万元为最高限价。
2.4.4配套工艺及设备费用以 844.93 万元为最高限价,实际以建设单位实际采购清单报相关职能部门审定为准。配套工艺及智能化的设备清单及技术参数必须报请业主单位确认后方能采购。其中智能化系统应满足广东省粮食局“南粤粮安工程”智慧粮食发展规划(2017-2020)以及广东省粮食局《关于印发广东省智能化粮库系统建设技术导则》的通知(粤粮科储〔2017〕20号)要求,并通过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的技术审查,能与省局提供的粮库智能化系统软件和省级智能化粮库信息管理平台无缝连接并正常使用作为本项目智能化的验收条件之一。
2.4.5本招标项目实行全过程限额勘察、设计、采购、施工,限额投资。
投标报价高于对应最高控制价(包括控制价总价、控制价费率)的为无效投标。
2.5 工期要求:
1)勘察工期:中标人在勘察合同签订后, 30 日历天内提交勘察成果文件;
2)设计工期:中标人在设计合同签订后, 40 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
3)施工工期: 1025 日历天,从招标人发出的进场通知书次日或通知书指定起算日起计。
2.6 招标范围及内容:完成本期招标项目勘察、设计、采购、施工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内容包括:本期招标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所列工程项目,完成并配合建设单位办理报建、报批、竣工验收及备案、相关部门结(决)算审计、工程保修以及项目移交等工作。
(1)项目勘察服务相关工作:完成本项目规划红线图范围内所需的所有勘察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岩土工程勘察〔含初步勘察、详细勘察及施工阶段勘察超前钻(如有)〕、土石方分类勘察等工作。
(2)项目设计相关工作:本工程的设计包括但不限于本工程的单体建筑设计深化、施工图设计、施工过程设计控制及设计跟踪、工程设计变更、施工现场服务工作、专业设计配合服务以及配合审核竣工图。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建筑、结构、室内装修、室外工程(含混凝土道路、硬化地面、场地内填土方平整 、强夯地基 、室外给排水及消防工程、室外照明工程、室外电缆及电缆沟工程、绿化等)等为达到本项目竣工所需的各项专业设计及其它配套工程的设计。
(3)项目施工配合相关工作:包括但不限于配合业主的施工许可证办理、质量监督办理和报批等工作;建安工程一切保险,消防报审,施工临时用电、用水由建设单位引入建设红线处(如因引致不到位所产生费用由甲方(建设单位)承担)。
(4)工程施工范围:建筑、结构、室内装修、室外工程(含混凝土道路、硬化地面、场地内填土方平整 、强夯地基 、室外给排水及消防工程、室外照明工程、室外电缆及电缆沟工程、绿化等)等全部施工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等有关资料范围内的工程施工。具体以发包人的要求为准。如在施工过程中发包人不再实施某个专业工程时,承包人不得向发包人提出任何形式的补偿。承包人需与专业分包单位签订专业分包合同,并配合做好施工管理工作,同时,承包人须按国家、地方、行业规定以及发包人要求的工程措施、安全措施、文明措施对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所有纳入红线范围内且招标人要求实施的项目,其中配电、用水等应由项目所在地相关单位实施的专业工程由建设单位在项目实施中根据当地政策及实际情况确定是否纳入工程施工范围。
(5)采购及安装范围:生产配套设备、建筑材料以及构成工程不可分割的设备采购及安装调试,试运行及缺陷责任维护、培训等工作。
(6)工程项目进行质量、安全、进度、费用、合同、信息等管理和控制。配合建设单位办理项目办证报批工作,资料汇总、存档等由中标人负责完成,建设单位提供配合。
(7)竣工验收工作:配合业主方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办理档案资料并达标验收、货物设备验收等相关工作,办理相应批文等。
2.7 质量要求:
(1)勘察要求:勘察文件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勘察深度要求,必须真实、准确。
(2)设计要求:符合建设工程设计的技术规范及本项目设计任务书的要求。
(3)施工要求:符合设计图纸要求和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要求及行业颁发的工程质量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 投标人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且同时满足承接本招标项目所需以下(1)、(2)、(3)的资质:
(1)勘察资质要求: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
(2)设计资质要求:具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丙级以上(含丙级)资质;
(3)施工资质要求: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且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主要负责人资格要求:
(1)拟派本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1名)资格要求: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同时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广东省省外企业施工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并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2)拟派本项目设计项目负责人(1名)资格要求:具备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必须注册在本单位,且注册有效期必须有效)。
(3)拟派本工程的勘察负责人(1名)资格要求:具有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资格(必须注册在本单位,且注册期必须有效)。
3.4专职安全人员(2名)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
3.5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规定,广东省省外进粤建筑企业和人员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如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均需提供)。
3.6拟派本项目的勘察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必须是联合体中对应分工成员的正式员工,以上人员不得重复兼任。拟派本项目的勘察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及专职安全人员须提供2021年1月至2021年3月在本公司缴纳的社保证明,如满足《关于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11号)或(粤人社发【2020】58号)的企业可不提供相关月份社保,但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7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关于联合体投标:
(1) 允许联合体投标,但只接受最多3家单位联合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以承接施工任务的一方为牵头人。联合体投标的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联合体投标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2) 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全部被拒绝。
(3) 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本招标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协调工作及工程涉及的其它协调工作,包括为完成本招标项目的所有工程实施直至竣工验收所需的项目管理和配合移交场地、提供检测条件及辅助设施、相关资料编制、收集、汇总等服务。
4、投标报名
4.1本招标项目采用网上报名,潜在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登录河源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平台办理网上投标报名。
注明:网上投标报名程序如下:
(1)网上报名须提前办好入库手续,尚未在系统中登记注册的投标单位请尽快登记注册入库并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请参考《主体诚信库申报操作手册》操作手册。
(2)已入库并办理CA数字证书的投标人须自行在网上报名。具体请参考《建设工程-投标人》操作手册。
(3)报名成功后自行打印报名回执表。
(4)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报名即可。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均可报名参加该招标项目的投标。
4.3报名时间:2021年 5 月 10 日8:30至2021年 5 月 14 日17:30,报名截止时间为2021年 5 月14日17:30。法定节假日不接受报名。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报名成功后,投标人可自行在河源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平台(网址:http://61.143.150.176:7010/)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文件费用为每套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报名成功后,需在网上支付费用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一经在河源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平台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含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联合体各成员)应在报名后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已备案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人须知
6.1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不通过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6.2评标办法:本招标项目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6.3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投标人必须提交 50 万元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或银行转账。银行保函需开具给招标人(必须是公司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银行保函),银行保函有效期不少于90日历天。保证保险需开具给招标人(受益人也必须是招标人,开具保证保险的保险费必须由投标人基本账户银行,转账汇入保险公司指定账户),保证保险有效期不少于90日历天。银行转账的由各投标人登录河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后,在填写报名信息页面,可自行查询到该项目投标保证金交纳账户信息(每个项目都有独立投标保证金子账户)。银行转账的投标保证金必须由投标人基本账户银行转账汇入指定邮政储蓄银行账户或广东发展银行账户。
投标保证金提交时间:2021年 5 月 10 日8:30至2021年 5 月 14 日17:30。没有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资格审查不予通过。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交。
6.4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联合体投标的,则为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本公司正式员工】必须参加开标会,并自带单独一份有效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若法定代表人不参加开标会的,其委托代理人还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备查,否则取消其投标资格,已提交的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6.5投标人拟派本招标项目的人员及资料必须真实,如发现有虚假证件或虚假职称的,招标人将要求投标人提供相关证书查询网址路径或职称评审表或发证机关相关证明、联系电话,否则取消其投标资格或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回,并提交紫金县相关部门依法依规处理。
6.6按照《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注册建造师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上担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如发现拟派本项目负责人已在其他在建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则取消其投标资格或中标资格。
6.7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施工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施工负责人。
6.8施工项目负责人及施工技术负责人需清楚投标文件内容并在投标函内签字确认。
6.9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须提交与投标文件一致的中标施工项目负责人、勘察项目负责人及设计项目负责人的执业证书原件给招标人查验,并同时提交任命书。
6.10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所涉及相关人员2021年1月至2021年3月的社保证明,相关资质或资格证书必须在本单位完成注册,并在有效期内。
6.11根据《河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市政工程招投标活动的通知》(河住建通〔2020〕56号),凡网上报名成功的潜在投标人,确有正当理由不参加投标的,应在开标前5日书面报行政监督部门及交易中心登记,未报告又不参加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无故放弃投标(不提交投标文件、不参加开标会)的,记入河源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的不良行为信息,记不良行为11分。企业信用等级分降为C级时,1年内不得参与我市投标活动。
6.12按照《河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恢复开标评标工作管理的通知》 (河住建通【2020】107号规定),参与开标、评标的人员必须提供本人“粤康码”,非“绿码”人员不得参与招投标活动;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或曾到过北京重点区域的人员不得参与招投标活动。发现此类情况相关工作人员应当立即通知市防疫指挥部。参加开标人员须服从工作人员安排,必须佩戴口罩。
6.13投标人须单独提交《投标承诺书》(详见附件),未按要求提交的,不允许其投标。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 6 月 4 日 9 : 30 ,地点为紫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紫金县紫城镇香江中路1号)。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8.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zbtb.gd.gov.cn/login)”、“河源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平台(网址:http://61.143.150.176:7010/)”上发布。如媒体发布公告(或通知)详细内容不一致者,以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为准。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紫金县发展和改革局
联 系 人:梁先生
电 话:0762-7816768
代理机构:广东兴东南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0762-3323559
紫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762-7122786
2021年05月10日